一天下午S医生告诉我去做一个急腹症手术的麻醉。S医生说一个住院医生已经到病房去给这个病人做气管插管。给这样的病人做麻醉是件容易的事。我按照常规进手术室把麻醉机器准备好,刚走到走廊,一个ICU的主治医生正将病人推进手术室大门。我一看心里打了个楞,ICU主治医生从来不亲自送病人,他的出现不是一个好现象。病人躺在移动病床上,带着氧气罩,呼吸急促,气管并没有插管。ICU医生简单介绍病人情况:在病房时病人血压低,正在补液。我向病人打招呼,问病情。病人提起他的家人有恶性高热病史,我一听心里吓了一跳,恶性高热是一种由麻醉引起的罕见疾病。书上读过,考试背过,从未见过。当时无暇细想,只好把病人送进手术室。 就在那短暂的时间内,我的大脑拼命地在想书上是如何处理恶性高热的。一进手术室,我就把可以引起恶性高热的麻醉药物全部移走,但是那些可以引起恶性高热的麻醉药物都是我们常用的。例如司可林是急腹症手术全麻诱导最好的肌松剂,由于其副作用,世界的药剂学家们花了多年时间,试图研究出新药来替代司可林,至今尚未成功。不用司可林去做急腹症手术全麻诱导是令麻醉师头痛的事。 此时我已无它选择。我把监测仪放在病人身上。一看病人的生命体征,我呆了,苦也,这个病人要死在我的手里。这时候我的肾上腺素一定分泌到了顶点。眼里看着病人心率血压,脑子里在做着鉴别诊断,手里不停地处理。麻醉还没开始,病人仍然清醒,S医生进了房间来看看。一看监测仪数据,他脸色马上紧张起来,他说:“你的病人病的很重,我能帮你做什么?” 这是他以最轻描淡写的方式说的,事后他告诉我他以为病人要死。我说我要做有创性动脉压监测,你做清醒气管插管。 S医生做了清醒气管插管后就离开了。 而我做了动脉插管,静脉插管,插胃管,中心静脉插管,给麻药,用升压药维持血压,补液,输血,做血气分析,治疗严重代谢性酸中毒,量体温,监测及维持尿量。多年来麻醉训练中苦读教科书所学到的生理病理知识及大量麻醉病例中练出来基本功在这个手术发挥得淋漓尽致。两个多小时的麻醉过程,从头到脚忙个不停。 慢慢地病人的生命体征稳定下来,手术顺利完成,把病人平安地送到ICU,我才松了一口气。事后外科医生及S医生笑眯眯地表扬我:“You did the good job”。而我则是累瘫了。
B医生是一位高大,身材消瘦白人年青住院医生。他相当聪明,工作也做的不错。所以在进入住院医生生涯数月后听到的是以表扬声为主。他自然是踌躇满志,信心十足。可是住院医生工作艰苦,他正好和妻子闹离婚,心理压力也很大。有一次他和我一起做一个心脏麻醉,他的操作出了差错。我告诉了他,他居然发脾气。我毫不客气的对他说,请你离开手术室,休息一下,镇静一下你的神经后再回来。他马上静了下来,但不愿离开手术室。终于他平静下来和我一起完成了这个手术。医生这个行业毕竟是以男性为主的,作为一个男性白人去接受东方女性的批评似乎较难接受。但是我的主治医师同事们,有从哈佛,耶鲁,麻省理工学院毕业的。他们对我的工作态度和能力都非常尊重。我不会允许住院医生在我面前无理取闹。B医生就是那位到病房去给那位可疑恶性高热病人作气管插管的住院医生。这件事情发生后第二天,我正好和B医生一起工作。他洋洋得意地提起此事。他说他知道病人要做手术,他建议把病人送到手术室去作气管插管会较安全些。然后他问我:“Did I make the right decision“?看着他那英俊而自负的面庞,我问他,你知道病人病史吗?你知道病人生命体征吗?你请示过任何主治医生吗?他的回答全是“no”。我说,你对病人一无所知,就去作决定,这是错误之一,未请示主治医师,私自作决定,这是错误之二。更严重的是你为病人作了错误的决定。我把病人的病情详细地讲给他听。我说这个病人有内科急诊,又有外科急诊。由于病人已进入休克状态,接近死亡边缘,在这种情况下病人接受麻醉和手术的危险性很高。所以这个病人应首先接受内科抢救。在ICU里做抢救,至少有一个主治医师,数个住院医生及护士。他们有足够的人力给病人放置各种入侵性监测管道,做各种血液检验,作出诊断和进行及时正确的治疗。病人的病情稳定以后就可以安全地送到手术室作进一步的外科治疗。冒冒然地把濒死的病人送到手术室,而每一个手术室只有一个主治医生,抢救条件远不如ICU,你的做法,直接威胁了病人的生命安全,间接的威胁了主治医师的职业生涯。你大概是想害主治医生吧。对于我那严肃的指责,他无言以对。作者: cjf555 时间: 2008-10-23 13:44
此事以后我仍有机会和B医生一起工作,大概我的知识和能力足以让他佩服。他对我的态度完全改变了。而我则乐意和任何尊重我,尊重医学的人一起工作。
美国的住院医生工作非常繁重,精神压力很大,工作时间很长(80-100小时/星期)。除了应付日常工作,每个住院医生还有阅读任务及参加科室考试。住院医生完成培训后要参加全国统一的考试来获取其专科文凭,这个考试大多数是笔试,就是考理论,有的专科还有口试。而且考试题目中相当一部分题目涉及到一些严重威胁病人的生命,但又少见或罕见(high risk and low frequency)的疾病,例如下文所提的恶性高热症。既然罕见,在培训过程中就不一定能碰到。大家只能从书上学习前人的经验,这种病例如果不能妥善处理,病人就会死在医生手里。医生们不读书根本无法考试及格。在培训中表现不好的住院医生将会受到处分甚至被迫离开。住院医生只是在培训医院接受培训,培训完成后他们再到全国各地找工作。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主任的介绍信是最重要的。美国的住院医生在高压下确是非常努力地工作和学习以达到一定的水平。
这篇文献是今年(2004年)发表于新英格兰医学杂志(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是国际上颇有名气的医学杂志,其医学论文是相当有水平的。这篇文献的做法是由一位奥地利医生设计的,奥地利,德国和瑞士三个国家,三十多个地区,四十多间医院的医务人员配合,收集资料而成。其主要内容是比较两种药物对于心脏骤停(cardiac arrest)病人抢救时的效果。这篇文献在我们的科室讨论过,大家同意其观点,并打算将其做法应用于我们的临床工作。作者: cjf555 时间: 2008-10-23 13:46
毛主席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目前医学界的临床科学讲究的是循证医学,任何治疗方式都要在治疗病人的过程中接受检验,如果能证明其做法是疗效好,副作用少,这种疗法就会推广到整个医疗界。在这里有一个统计学的问题。求证的过程中要有足够的病例数字才能有统计学上的意义。一般而言,一个或几个医生很难在短时间内收集到足够的病例把论文写出来。以这篇论文为例,一个医生一年也碰不上几例心脏骤停,如果一个医生一人只用自己所做过的病例来写这篇论文,他一辈子也凑不够病例数字来得出结论。因此美国和欧洲的医生往往共同合作来做研究(multiple center research)。论文的发表是医生们/专家们职位晋升的重要因素,谁都想成为论文的第一作者,这种做法可谓是全世界都一样。但是不知为何,外国的专家们似乎比较容易配合,许多医学研究论文是收集多个医学中心的资料而写成的。我曾经问洋人同事,你帮别的医院收集资料,你的名字根本不可能出现在那篇论文里,为什么你愿意做?他说,要想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得出结论,就得有大量病例,这不是个人的力量可完成的。如果这种治疗方法对病人有利,早点得出结论,我们可以早点把这种治疗推广到各地,病人可以早点得到更好的治疗。况且,这次我帮了别人,下次别人也会帮我。写论文的机会是一定有的,关键是要有好的构想和设计,互相帮忙比较容易出成果,对大家都有利,对病人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