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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病人由“弱势群体”转为“强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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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xl25803
时间:
2009-6-25 07:13
标题:
病人由“弱势群体”转为“强势群体”
病人和医生应该是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把疾病治疗痊愈,病人的希望,医生的责任。病人求医生是生命的呼唤,医生应,“创”条件治疗。但也由不尽人意的,医疗事故有时会发生,虽然是无意的,有时病人及家属不能理解, 医生是人,不是神,都会由缺点和错误,做不到十全十美.儿不教父母过,父不养儿女错.应该负法律责任的,法律制裁,改批评倨傲于的,协商解决!闹不解决问题,也影响别人的工作和就诊.闹医现象屡屡发生,由的病人由漫骂侮辱医生现象,不走法律程序.是否国家应有法律规定:凡有对医院服务不满意的,一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和处理,不允许到医院闹医,闹医是违法现象.
闹医的弊病:闹医不利于病人,会使医院有修改病历的机会,堵漏洞.病人应该打赢的官司,也会打不赢.走法律程序,在医院不情不情况下,封存病历,利于病人,就会由"弱势群体"转为"强势群体",何乐不为!
作者:
jh1y
时间:
2009-6-27 21:54
“是否国家应有法律规定:凡有对医院服务不满意的,一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和处理,不允许到医院闹医,闹医是违法现象”,这种内容还需要写进法律条文中吗?
作者:
nwt123
时间:
2009-6-27 22:32
矛盾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同样强弱也是可以转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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