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国麻醉医师的培养
随着麻醉学为医学家们认识和重视,麻醉学工作范围愈来愈扩大。目前,德国麻醉学工作范围包括下列几方面:①临床麻醉学;其中不仅有各科手术的麻醉,还包括某些诊断、治疗(如休克治疗、呼吸衰竭或ARDS治疗等)的麻醉工作;②重危医学;其中主要工作为重症监测治疗,即ICU;③复苏学;④疼痛治疗学;⑤急救学等。德国麻醉医师已普遍参加各地急救工作和红十字会工作,其中包括灾害性急救、各种意外急救以及交通事故的急救等。
由于上述较广的麻醉工作范围,因此对麻醉医师要求较高,特别是在大学医院和教学医院内,还要负担教学和培养麻醉学专科医师以及科学研究任务,所以对麻醉医师要求就更高了。麻醉医师除掌握临床麻醉学外,还需掌握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科学、医学监测技术、重危医学、急救、复苏学以及疼痛学等。
德国大学医学院学生理论学习六年,临床实习两年,共八年毕业。在实习期间就可以进行博士学位课题的研究工作。因此,部分大学医学院毕业生除通过国家考试外,也获得了博士学位。另外,他们经过医师学会的考核,报送州卫生部批准,可得到“行医执照”。有了大学医学院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和行医执照,就可以申请在大学医院或教学医院工作。刚毕业的医师均由科主任聘任,聘任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双方满意,可以继续聘任,否则另谋出路。大学医院的待遇要比私人医院差些,但培养机会较多,日后晋升也较方便。
从医学院毕业的医师进入麻醉科后为助理医师(Assistantarzt,即住院医师),助理医师培养训练达到麻醉学专科医师(Facharztder Anaesthesiologie,即相当于我国主治医师)至少五年。五年中应有一年去下列专业中之二进行学习或研究:外科、内科、药理学、生理学、肺功能诊断学及血型血清学。通过五年麻醉科工作应获得如下知识和经验:
1. 临床麻醉学实践
(1)施行1500次麻醉,包括普外科手术麻醉1000次;5岁以下小儿麻醉50次;眼科、妇产科、耳鼻喉科、矫形外科及泌尿外科中至少两个专科手术麻醉各200次;协助上级或同级医师施行大的胸内手术麻醉至少25次;心内手术麻醉25次。某些大学医院或教学医院缺少上述某一专科者,应与有关医院商量,让助理医师去该院轮转工作。(2)应进行过休克和复苏治疗。(3)参加过重症监测治疗,在ICU工作至少半年。掌握各种呼吸机及其它新仪器的使用,对机械通气方法有较深入的了解。(4)进行过低温麻醉及控制性降压在麻醉中的应用。(5)参加过疼痛治疗门诊、康复医学活动,以及麻醉意外事件、并发症的鉴定。
2. 麻醉学理论研究
麻醉科各级医师在进行临床麻醉学实践的同时,必须进行麻醉理论研究。除了参加课题研究和麻醉学教学工作外,还应积极参加报告会、小组研讨会、麻醉并发症和特殊问题的周会、文献报告会、客座教授专题报告会以及所内、校内、州内、国内或国际间的学术会议或知识更新学习班。
3. 麻醉学临床实践及理论考核
德国麻醉学助理医师经过五年培养后要进行一次考试。考试方法类似于英国和美国的办法,即必须有一定难度。如英国的D.A(Diploma of Anaesthesia)和美国的FACA(Fellow of the American College of Anesthesiologists)考试。更高一级的考试与英国的FFARCS (Fellow of the Faculty of Anaesthesia,Royal College of Surgeons)和美国的ABA(American Board of Anesthesiology)考试水准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