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肉松驰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 | 新斯的明的使用
肌肉松驰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中国麻醉学指南与专家共识》2017版
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防治
尽管临床上已广泛应用中、短时效肌松药,并对其药理作用的认识逐步深化,但术后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仍时有发生。2015年我国多中心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各类全麻手术结束拔除气管内导管时肌松残留发生率为36%,而全麻腹部手术结束拔除气管内导管时肌松残留发生率高达57%,肌松残留严重者可危及生命。
(一)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的危害
1.呼吸肌无力,肺泡有效通气量不足,导致低氧血症和高碳酸血症。
2.舌和咽喉部肌无力,不能维持上呼吸道通畅;分泌物积聚,吞咽肌群协调功能未完全恢复正常,易导致上呼吸道梗阻,增加反流误吸的风险。
3.咳嗽无力,无法有效排出呼吸道内分泌物,引起术后肺部并发症。
4. 颈动脉体缺氧性通气反应受抑制,导致低氧血症。
5. 患者术后出现乏力、复视等不适征象。
(二)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的原因
1.未能够根据患者病情特点和手术需求合理选用肌松药。
2.长时间或多次应用中、长时效非去极化肌松药。
3.复合应用与肌松药有协同作用的药物。
4. 个体差异:老龄、女性、肌肉不发达和慢性消耗患者肌松药作用时间延长。
5. 低体温、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失衡,延长肌松药的代谢和排出,乙酰胆碱的合成和神经末梢乙酰胆碱囊泡释放受损。
6. 肝、肾功能严重受损,导致体内肌松药代谢、清除障碍。
7. 神经肌肉疾病。
(三)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的评估
1.肌松监测仪能够及时、客观和定量地了解肌松药是否存在残留阻滞作用。早期认为,TOFr>0.7时肌松药的残留作用就已经消除,但进一步研究证实呼吸肌对肌松药较不敏感,呼吸肌从肌松药作用中恢复较早,当TOFr>0.7时,呼吸功能已经基本恢复,但咽喉部肌肉肌力恢复较晚,在TOFr≥0.9咽喉部肌肉的协调功能才能够完全恢复正常,且颈动脉体缺氧性通气反应才能够不受损害。因此,TOFr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