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肝素或LMWH产妇椎管内麻醉的选择与风险
本帖最后由 糖糖不次糖 于 2024-8-8 13:44 编辑以下文章来源于老李飞麻 ,作者老李飞麻各类神经阻滞的兴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围手术期各类抗凝抗血小板药物的广泛使用。对于妇科、骨科或者肿瘤患者来说,激进的抗凝治疗无可厚非,毕竟相对于出血风险,DVT和PE的所带来的的死亡与伤残风险大得多。但有点需要指出的,人种的不同,疾病谱的不同,生搬硬套国外的指南,或者说听从国内某些受厂家委托的专家的意见,是不是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近十几年来,产科相当多的指南已经将阿司匹林或者低分子肝素应用到复发性流产或不明原因胎停,甚至是高龄产妇当中。因此很多麻醉医师在剖宫产麻醉的选择时,对椎管内麻醉有较多,而选择全身麻醉复合神经阻滞。美国产科麻醉协会(SOAP)2018年推出了相关指南。在第八版Miller麻醉学中尚未有相关内容,但到了第九版就已经写出来了,一起学习:
对于使用普通分子肝素患者:低于5000u,每天2-3次,在4-6小时后;中剂量7500-10000U,12小时以上如果aptt正常或未检测到抗Xa因子,;而在大剂量情况下需间隔24小时,如果aptt正常或未检测到抗Xa因子。以上三种情况可实施椎管内麻醉。
对于使用低分子肝素产妇低于40mg 皮下qd或30mg 皮下bid的依诺肝素,或5000U的达肝素大于12h,可安全实施椎管内麻醉。建议36周后使用普通肝素替换低分子肝素。
再附上2017年美国区域麻醉协会关于妊娠期抗凝与抗血小板使用后椎管内麻醉指南。大致与2018年指南相近,对于抗血小板药物的建议是:如果单独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NASIDS药物,不是椎管内麻醉禁忌症。如果双抗或联合其他抗凝药物,不建议椎管内麻醉。而服用华法林,需停用4-6天。
原始文献可点击阅读原文。下次再说说抗凝药物硬膜外拔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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