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scl99
发表于 2011-11-29 17:26:32
又内讧了,还嫌外界对医疗的诟病少哇,内部问题内部解决多好。
mazuirenmazui 发表于 2011-11-18 11:23 http://www.xqnmz.com/images/common/back.gif
非常同意!
lll98126
发表于 2011-12-1 22:49:33
也是很普遍的现象,最好内部解决
xuefeng2007
发表于 2011-12-2 14:12:35
这么严重呀。我们这里物价部门会关注医院的进出账目的,所以不会存在重复收费的问题。记得原来手术室电刀头用后消毒灭菌重复收费,院长也不管,后来被物价查出来了,院长就不让了。
他醉我独醒
发表于 2011-12-4 12:54:07
蛋糕太小了,主任太贪了,真希望我们主任也看到这副帖子,总不能连汤都不给别人一口吧,但是在媒体面前暴光也没必要,以后都要生活吧!
wgc3702
发表于 2011-12-6 18:18:04
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
8856906
发表于 2011-12-8 10:22:22
医患关系紧张啊!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麻前进
发表于 2011-12-8 21:43:32
有什么不满找个地方单挑,搞举报,那这个医院不是有很多人被拖下水?
dujixian
发表于 2011-12-8 22:01:36
深圳社保局已经对此事做出处理意见了:不予处理,不给予罚款。理由很简单,如果这次事件罚款几十万很简单,但是由此会打击医务人员的节约积极性。以后浪费的不只是几十万的事情,所以不予处理。
个人意见还是如果医院不反对的话,还是节约一些的好。个人意见。
liuhui118h
发表于 2011-12-11 20:23:19
深圳人社局对其“一药多人使用”行为不作处理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涉嫌麻醉药开封后供多人使用,低价药收高价费。12月2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调查结果,认定“低价药收高价费”违规,罚款32万多元。对于“一药多人使用”则不予处理,指该行为是尚待规范的行业惯例,不属于有意弄虚作假,并呼吁对此制定行业规范。
liuhui118h
发表于 2011-12-11 20:24:01
麻醉科主任是停职,不是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