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ye12 发表于 2009-1-30 15:15:35

既然医院都垫支了医药费了,她哪里还存在“因为女儿每天都要服用、注射大量的药物治疗,女儿的一家经济现在非常困难”。明显的为了博取广大观众的同情和愤慨。传媒界啊,怎么不能站在我们医务人员这方想一想啊。

小麻哥 发表于 2009-1-30 16:41:55

按常规也不可能保证不出意外,我们是人,又不是神,但不让刚毕业没证的医生操作他们什么时候才能为大家解除病痛呢?现在媒体为了赢得眼球片面报道,他们又懂多少医学,无非是外行人下评论,刚好听的又是外行人,我们现在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啊,还是小心为妙啊!

jh1y 发表于 2009-2-4 00:58:36

病人很少有机会成为医生,他们也很难体会到做医生的不易。然而医生总有机会成为病人,站在病人的立场上看待此事,会有什么感想呢?

cdb708877 发表于 2009-2-15 15:33:22

在大的医院都是这样做的,如果都有上级医生亲自做,那忙不过来!!只要有上级医生看着就行!!不过在操作台中出现异常情况,一定要向上级医生说明情况,毕竟我们还没有执医!!麻醉的并发症不可避免,能发现问题,只有及时处理就行了!做麻醉真是得小心呀

cdb708877 发表于 2009-2-15 15:42:50

大医院都是这样做的。麻醉出现并发症很正常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就行呀

donggua2214 发表于 2009-2-15 17:52:42

放手而不放眼啊!
要不我们医学怎么发展! 长江总是前浪推后浪的!

zhangxiaowu 发表于 2009-6-24 10:57:44

刚参加工作的麻醉医生,往往针捉不住,一次进太深,我带过的进修生很多人都如此,真的很危险,在旁边站着很紧张。

陈针 发表于 2009-6-24 13:58:11

意外发生了,怎么就没人正确的去理解呢,当时签字的时候瞎呀,看什么了都,现在又来作秀干什么呀。

liuliu87 发表于 2009-6-24 18:23:00

意外发生了,怎么就没人正确的去理解呢,当时签字的时候瞎呀,看什么了都,现在又来作秀干什么呀。

毕竟产妇受到了伤害,不要苛求她的家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社会的大环境能让人们相信什么呢???

麻醉协议书仅仅是一个手续,说明诊疗程序是规范的,但对于协议书的内容,是院方单方面制定的,患者是没权利选择的,从法律上讲,是一个不对等合同。即便院方没有任何过错,患者也有打官司的权利。

周松涛 发表于 2009-7-8 14:28:29

新麻醉医生在实施麻醉时跟有老师,国家应该允许大夫带有见习生、实习生。“医院让进修大夫或者实习生麻醉,然后与老师一起签字,这种情况在各个医院很普遍。”我们医院也是这样的。有这样一个过程,我们可以理解,病人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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