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乐+雪碧 发表于 2014-2-21 23:27:06

分娩镇痛时第二产程时间延长概念的讨论

以前的教科书和现在的妇产科本科教材都注明第二产程延长概念:指初产妇第二产程超过2小时,经产妇第二产程超过1小时。但第二版的妇产科学研究生教材185页对第二产程延长概念补充了一点:硬膜外麻醉无痛分娩时以超过3小时为标准。我们医院现在分娩镇痛以腰硬联合麻为主,多数产科医生还是执行初产妇第二产程超过2小时为第二产程延长的标准,各位大医院的大夫们请讨论一下你们做腰硬联合麻醉分娩镇痛时对第二产程延长时间的观点,实际中有没有让初产妇在第二产程试产3小时的

迟来的爱 发表于 2014-2-26 18:41:47

个人觉得这些理论上的数字没有什么实践的价值,,真正的工作中更重要的是产妇和胎儿的实际情况。真正的胎儿窘迫哪还能等你3小时。

zdd8116 发表于 2014-2-27 21:00:47

持续胎心监护,有问题随时处理,没问题等待自然分娩,想生了就用力,生累了就休息,老美是这样做的,时间什么的真的没那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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