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田 发表于 2015-10-11 09:06:38

麻醉记录单药品写通用名还是商品名合法

现在都在规范麻醉记录单,在写药品时写通用名还是商品名合法。如:咪唑还是力月西,前一个是通用名,后一个是商品名。望大家讨论一下,谢谢!

sunping1991 发表于 2015-10-11 09:18:11

当然是写咪唑咯,不可能是商品名

雨田 发表于 2015-10-11 09:29:29

谢谢!写通用名,有名文规定吗?

xingfeng123 发表于 2015-10-11 11:32:46

应该写通用名,说明书都要求商品名不得与通用名同行,字体不得大于通用名二分之一,不得比通用名更显著......

王俊康 发表于 2015-10-13 08:46:24

写通用名,已经规定不用商品名

雨田 发表于 2015-10-13 08:53:37

谢谢各位!从中字到好多知识。

丹江口 发表于 2015-10-17 20:01:42

没什么规定,可以说是盲区。

失默林 发表于 2015-12-19 19:45:08

有的省市会出版《病历书写规范》,对于药物的名称,也有规范,一般写通用名。

饭团子团 发表于 2015-12-19 20:41:58

我们都写通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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