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院部研究,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5名。
一、招聘原则: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服务理念和奉献精神。
二、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28周岁以下;初级职称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3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4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45周岁以下。(有特殊年龄要求具体见公告)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涉及年龄计算方式如下,如28周岁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
三、资格要求:
(一)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及相关的资格证书;
(二)医疗、医技等科室需规培的岗位须提供规培合格证(规培最后一年须提供规培证明);
(三)规培岗位的医疗专业须具备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规培单位视同为工作单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须有3年以上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四、具体条件、岗位和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