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单独使用临床评估来防止肌松残余(敏感性差) 建议强度:强;证据等级:中等。 |
建议使用定量评估而不是定性评估,来防止肌松残留 建议强度:强;证据等级:中等。 |
建议使用拇内收肌进行神经肌肉监测 建议的强度:强;证据的强度:中等 |
不建议使用眼部肌肉进行神经肌肉监测 建议的强度:强;证据的强度:中等 |
建议在罗库溴铵或维库溴铵诱导的深度、中度和浅深度的神经肌肉阻滞中使用舒更葡糖进行拮抗,以避免肌松残余。 建议的强度:强; 证据的强度:中等 |
建议在最小深度的神经肌肉阻滞中将新斯的明作为舒更葡糖的替代品。 建议的强度:一定条件下;证据的强度:低 |
补充说明(药物剂量) 舒更葡糖FDA批准: •在TOF=2~TOF比值<0.9时: 舒更葡糖拮抗的推荐剂量为2mg/kg; •在PTC=1~TOF=1时: 舒更葡糖拮抗的推荐剂量推荐剂量为4mg/kg; •在使用单剂量1.2mg/kg罗库溴铵后立即拮抗时的推荐剂量为16mg/kg。 新斯的明指南推荐: •TOF比值在0.4~0.9时,剂量不应超过40μg/kg; •TOF比值>0.6时,15~30 μg/kg通常就足够。 •无定量监测,但自主呼吸恢复,且TOF=4次而不消退时,建议15~30μg/kg。 |
补充说明(拔管时机) •在有定量监测的情况下,TOF比值大于等于0.9即可拔管。 •当无法进行定量监测,但临床判断已恢复时,应在新斯的明诱导拮抗作用后至少10min再拔管。新斯的明的拮抗作用在大约10min内达到最大,因此,在拔管前给药超过10min没有任何益处。 •如果恢复时间超过10min(即在新斯的明给药后10min内未达到≥0.9的TOF比值),可能的解释是在使用新斯的明之前没有达到充分的自主恢复。此时有三种选择: (1)允许继续自主恢复; (2)如果肌松药合适,则给予舒更葡糖; (3)如果最初使用的是低剂量的新斯的明,则给予额外的新斯的明(总剂量<50μg/ kg); |
苄基异喹啉(例如顺式曲库铵)神经肌肉阻滞的拮抗策略是什么? 建议在最小的神经肌肉阻滞深度使用新斯的明进行拮抗。在没有定量监测的情况下,从拮抗到拔管至少需要10min。在采用定量监测的情况下,一旦在拔管前确认TOF比值大于或等于0.9,就可以进行拔管。 建议强度:有条件的; 证据强度:非常低 |
欢迎光临 新青年麻醉论坛 (https://xqnmz.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