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文献描述了从休克发作开始干预的时间和相互之间的治疗顺序。临床指标,包括去甲肾上腺素剂量要求或乳酸浓度,也被建议用于指导开始时间。本综述总结了有关开始血管加压药治疗和皮质类固醇时间的文献,描述了当前文献中的空白,以及对这些治疗起始的考虑(图1)。我们的目标是为床边临床医生提供指导,以帮助进行适当时机的干预,以减少在血流动力学治疗中花费的时间。
虽然“高剂量”儿茶酚胺的真正定义仍然存在争议,但有证据表明去甲肾上腺素单药治疗在一系列超治疗剂量范围内会造成伤害。必须考虑血管加压药治疗的风险,并应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因为多项评估表明,较高的儿茶酚胺剂量,尤其是超过0.5-1ug/kg/min的剂量,与不良反应和病死率独立相关。一项评估需要大剂量血管加压药的脓毒性休克患者生存率的回顾性研究报告提示,与病死率增加相关的基于体重的血管加压药平均剂量(敏感性73%,特异性74%)>0.75ug/kg/min。因此,早期多模式升压药治疗的基本原则强调在休克时间线的早期使用多种升压药,而不必在当某种升压药无效后使用。在这里,较少的儿茶酚胺和更多的辅助治疗环境将被认为是有益的。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对于去甲肾上腺素等特定的血管加压药,文献中关于剂量的报告也不一致。总的来说,研究报告了可互换使用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碱和去甲肾上腺素盐酸盐的剂量。这些产品每单位携带不同的去甲肾上腺素基础剂量,这增加了报告最佳剂量以启动血管活性药物的复杂性。
在脓毒性休克中早期使用血管加压药的一个关键方面是与充分液体复苏的相互作用。在“休克中血管加压素需求表征”(CHASERS)研究中,对血管加压素的使用和液体给药进行了评估。在这一多中心、前瞻性、观察队列研究中,结果显示,休克发作前6小时内随着血管升压药剂量强度(VDI)的增加,30天住院死亡率增加。VDI定义为所有注入的血管升压药中去甲肾上腺素当量的总血管升压药剂量。随着 VDI 的增加,前 24 小时死亡率仍然较高,其中血管加压药的中位剂量为 8.5 μg/min 去甲肾上腺素当量(相当于 80 kg 患者的 0.1 μg/kg/min)。有趣的是,接受至少 2000 mL 的液体量减弱了 VDI 与死亡率增加之间的关联。此外,与早期低 VDI(前 6 小时内 VDI < 15 μg/min 去甲肾上腺素当量)相比,早期高 VDI(定义为前 6 小时内开始使用血管加压药和 VDI ≥ 15 μg/min 去甲肾上腺素当量)与较低的死亡率相关、晚期高 VDI(6 小时后至第 24 小时 VDI ≥ 15 μg/min 去甲肾上腺素当量)和持续 VDI 暴露(前 6 小时内 VDI ≥ 15 μg/min 去甲肾上腺素当量,并在整个 24 小时内保持升高期),进一步支持早期血管加压药启动。虽然这项研究没有评估基于体重的血管加压药剂量,但在 80 kg 的患者中,15 μg/min 的去甲肾上腺素当量相当于大约 0.2 μg/kg/min。重要的是,CHASERS 研究中的所有这些分析都针对疾病因素的严重程度进行了调整,例如 APACHE III 评分、合并症和其他复苏干预措施。相比之下,最近发表的一项前瞻性、多中心、观察性研究根据与液体复苏相关的血管加压时间将患者分为早期和晚期血管加压组。在这项倾向匹配分析中,如果在液体复苏后 1 小时内开始使用血管加压药,则 28 天死亡率更高(47.7% 对 33.6%;p = 0.013)。虽然两组都接受了超过 30 mL/kg 的液体,但在确认休克后 6 小时内,晚期血管加压药组的液体量更大(33.4 ± 21.0 vs. 38.0 ± 15.7 mL/kg;p = 0.046)。本研究未报道血管加压素的剂量,限制了与先前研究的较。未来的研究需要评估脓毒症中液体和升压药物启动和限制性液体策略之间的关系。虽然目前还不能确定理想液体复苏的阈值,但适当的血管内复苏似乎可以减少血管加压药剂量与死亡率之间的关系。
平衡血管加压药和限制儿茶酚胺剂量之间的需求,引发了对脓毒性休克和持续性低血压患者开始血管加压药的时间的质疑。脓毒性休克重症患者的低血压与死亡率和器官系统损伤密切相关。不管对儿茶酚胺剂量过高的担忧如何,去甲肾上腺素的启动对于脓毒性休克是实现 MAP 目标和恢复重要器官灌注的基础。当延迟,特别是超过6小时,患者需要更长的时间的升压药物,导致难治性的休克。确定启动血管加压药的确切时间具有挑战性。有人提出,低舒张压 (DAP) 应反映血管张力的丧失和全身血管舒张。然而,DAP 传统上并未纳入脓毒性休克的定义中,其效用值得进一步研究。一项评估血管加压药开始之前和开始时 DAP 与心率(舒张性休克指数,DSI)之间比率的研究称,DSI 的增加与死亡风险的增加有关,并且 DSI 可用于指导开始血管加压药的适当时间治疗。
应考虑早期和积极使用血管加压药,并得到多项研究的支持,这些研究指出延迟治疗与死亡率增加之间存在关联。这些发现与2018 SSC 1小时bundle一致,该bundle推荐在容量复苏期间或之后的第一个小时内进行升压药治疗。一项小型回顾性研究发现,适当的早期抗生素和实现足够的全身灌注,但不是自由的血管加压药治疗,与器官功能的改善有关。然而,随后的回顾性分析发现,血管加压治疗延迟会恶化临床结果,包括死亡率。一项评估发现,去甲肾上腺素启动时间每延迟一小时,死亡率就会增加 5.3%。鉴于先前回顾性研究的局限性,CENSER 试验是一项单中心、前瞻性、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于 2019 年发表,评估了随机接受早期低剂量去甲肾上腺素给药或安慰剂的患者的休克控制率。休克控制率定义为持续平均动脉压至少为 65 mmHg,并有充分灌注的证据。早期血管加压药组在 1.5 小时接受去甲肾上腺素,而标准治疗组为 3 小时。早期血管加压药组 76.1% 的患者在 6 小时时达到休克控制,而标准组为 48.4%(p < 0.001)。虽然 28 天死亡率没有差异,但早期去甲肾上腺素组的心源性肺水肿和新发心律失常发生率较低。此外,早期血管加压药可以通过增强液体的作用和避免液体过负荷来限制液体正平衡在脓毒性休克中的有害影响。在一项针对脓毒性休克患者的回顾性研究中,在复苏的前 2 小时内接受去甲肾上腺素的患者接受的液体少于接受延迟血管加压药的患者。去甲肾上腺素应及早开始使用,最好在休克发作后 1 小时内使用,并在适当的液体复苏后使用。
血管加压素是一种非儿茶酚胺血管活性药,对血管加压素-1(V1)受体具有药理活性,可引起血管收缩和V2介导的抗利尿活性。具有里程碑意义的VASST研究比较了血管加压素和去甲肾上腺素与单独去甲肾上腺素的使用的疗效。总体而言,两组之间的28d病死率没有差异(35.4%的血管加压素vs.39.3%的去甲肾上腺素)。然而,在随机分组时去甲肾上腺素剂量≤15ug/min和随机分组时乳酸浓度≤1.4mmol/L的病情较轻的亚组分析中发现,在病情较轻的脓毒性休克患者中使用血管加压素可以降低病死率,随后,早期血管加压素的单中心、前瞻性、开放标签试验显示,与去甲肾上腺素单药治疗相比,在前4h内启动去甲肾上腺素可以更快地实现和维持MAP目标。实现MAP目标和减少儿茶酚胺剂量的需求一直是使用血管加压素的一致发现,并且也与改善结果相关。最近的一项回顾性观察性研究发现,在调整SOFA评分、APACHEIII评分、儿茶酚胺剂量后,在开始使用血管加压素后6h达到积极的血流动力学反应(发生在45.4%的血管加压素接受者中)与降低ICU病死率独立相关(OR0.51;95% CI0.35–0.76)。这些研究结果表明,早期使用血管加压素可能是有益的,并且可以针对血流动力学反应继续使用。
当随机分组的去甲肾上腺素剂量≤15 μg/min 时,与单独接受去甲肾上腺素相比,VASST 显示血管加压素组的死亡率降低。仅评估接受加压素的患者的观察性分析显示出类似的趋势。一项评估发现,加压素开始时的去甲肾上腺素等效剂量与 ICU 死亡率的增加独立相关(OR,3.14;95% CI 1.36-7.28)。此外,最近的一项研究发现,当调整疾病严重程度协变量(包括SOFA评分和APACHE III评分)后,在血管加压素开始使用时,去甲肾上腺素等效剂量低于 60 μg/min的情况下,每增加10 μg/min,住院死亡率的几率增加20.7% (OR, 1.21; 95%可信区间1.09 - -1.34)。当血管加压素开始时去甲肾上腺素等效剂量超过 60 μg/min 时,未发现相关性。数据显示,关于临床标志物乳酸,数据显示与ICU病死率增加有关,这取决于血管加压素开始的时间(OR,1.10;95% CI1.04–1.18)。在休克后12h开始使用血管加压素时,乳酸浓度每增加1mmol/L,院内病死率将增加18%。相比之下,VASST研究和上述回顾性评估并未发现从休克到开始使用血管加压素的时间(以h为单位)与临床结果之间的关联。这些数据表明,当患者使用低去甲肾上腺素等效剂量或乳酸浓度低时,应开始使用血管加压素,而不是延迟治疗直至临床标志物显著升高(表明病情更严重)。早期血管加压素的益处可能是由于其涉及内分泌替代的机制,因为已知血管加压素水平在低血压后迅速降低。第二个理由可能是其节省去甲肾上腺素,限制了免疫调节作用和去甲肾上腺素的暴露。无论如何,应该努力尽早开始使用血管加压素,而不是延迟治疗。
去甲肾上腺素等效剂量和乳酸浓度是重要的标志物,可用于帮助确定脓毒性休克患者何时开始使用血管加压素。然而,目前还不清楚是否其中一种比另一种更具有预测性,或者如何同时利用两种标记。2021年的SSC指南支持这些主题,并建议在未达到MAP目标的患者中,将加压素加入去甲肾上腺素,而不是增加去甲肾上腺素的剂量。在临床上,在床边,特别是如果乳酸浓度不容易获得或最近没有被抽取,似乎去甲肾上腺素等效剂量可能是更容易使用的标志物,应在剂量超过 10-15 μg/min 之前考虑开始使用加压素(80 kg 患者为 0.1–0.2 μg/kg/min)。
血管紧张素 II 是由血管紧张素转换酶 (ACE) 裂解血管紧张素 I 产生的八肽,对血管紧张素 II 1 型受体具有高亲和力。刺激外周血管平滑肌上的这种 G 蛋白偶联受体导致醛固酮分泌、内源性加压素释放以及直接的动脉和静脉血管收缩。这种人类肽的合成类似物已经在血管紧张素II治疗高输出性休克(ATHOS-3)研究中进行了评估。在这项 3 期研究中,患者出现难治性休克,入组时需要至少 0.2 μg/kg/min 的去甲肾上腺素等效物,剂量中位数为 0.34 μg/kg/min。随后,早期的上市后评估表明,血管紧张素 II 的临床应用与 ATHOS-3 不一致。这些研究包括因血管扩张性休克而接受血管紧张素 II 的所有患者,其中大多数患者患有脓毒性休克。在血管紧张素启动时,背景血管加压素的需要量为0.58 μg/kg/min和0.55 μg/kg/min,远高于3期试验。
在 ATHOS-3 中,接受血管紧张素 II 的患者中有 69.9% 达到了主要的血流动力学终点,而接受标准治疗的患者中只有 23.4%(OR,7.95;95% CI 4.76–13.3,p < 0.001)。Wieruszewski等人(67%)和Smith等人(80.1%)在上市后评估中发现了相似的血液动力学反应率,尽管对反应的定义不同。然而,在血流动力学反应性分析中,忽略基线疾病严重情况下,那些对血管紧张素II有积极血流动力学反应的患者在30天内死亡的可能性低于无反应的患者(风险比(HR) 0.50; 95% CI 0.35-0.71, p < 0.001)。此外,血清乳酸浓度较低的患者更有可能对血管紧张素II有积极的血流动力学反应(OR, 1.11 / mmol/L; 95% CI 1.05-1.17, p < 0.001),且30天存活率高(死亡率HR 0.94 / mmol/L; 95% CI 0.91-0.96, p < 0.001)。当根据基线升压剂需求量进行分类时,如果基线升压剂需求量较低(< 0.5 mcg/kg/min),在ATHOS-3中血管紧张素II受体更有可能达到血压目标。考虑到应用后环境中对血管升压药的基线要求,注意到更大的血管升压药节约效应。这在需要 < 0.2 μg/kg/min 的患者中更为明显(3 小时的平均差异,- 97.7%;95% CI - 171.7 至 -23.8%,p = 0.01),但结果仍然适用于 < 0.3 μg/ kg/min,尽管程度较小(3 小时的平均差异,- 68.3%;95% CI - 133.5 至 - 3.0%,p = 0.04)。这些数据表明,在休克较轻时应用血管紧张素II有最大的早期成功机会,并对预后产生积极影响。
在ATHOS-3研究中,与安慰剂相比,血管紧张素II组患者在3h内经历了更显著的背景血管加压药剂量变化(-0.03vs. +0.03ug/kg/min,P <0.001)。Wieruszewski等人发现血管紧张素II反应者在3小时内背景血管加压素剂量变化为−0.20 μg/kg/min时,有更显著的血管加压素保留效果。尽管大多数人接受加压素(n = 248, 92%),但在多变量分析中,那些已经接受加压素的人更有可能对血管紧张素 II 产生有利的血流动力学反应(OR,6.05;95% CI 1.98-18.6,p = 0.002)。同样,Smith 等人发现 3 小时血管加压药剂量的平均差异为 − 0.16 μg/kg/min。这些差异和更大的血管升压药节省效果是否是由于更高的基线血管升压药需求或滴定方案和目标血压目标的差异仍不清楚。
似乎有一部分内源性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功能紊乱的患者对血管紧张素II有显著反应,并且可能受益于早期给药。当ACE存在缺陷或不足时,内源性血管紧张素II不会产生,导致血管紧张素I和肾素蓄积。这增加了可被脑啡肽酶和ACE-2降解的底物量,导致血管扩张性血管紧张素副产物的积累,即血管紧张素1-9和血管紧张素1-7。这些物质为肾小球旁细胞提供反馈,以产生额外的肾素,进一步增强血管舒张途径。因此,来自ATHOS-3研究的高肾素患者(即血管紧张素I与血管紧张素II相比过量)在使用血管紧张素II时与安慰剂相比具有显著的死亡保护作用(28d生存率70%vs51%,HR,0.56;95% CI0.35–0.88,P =0.01)。因此,通过外源性血管紧张素II给药抑制这种灾难性的负反馈回路并防止血管舒张介质的大量积聚可作为改善脓毒性休克预后的机制。
欢迎光临 新青年麻醉论坛 (https://xqnmz.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