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
2011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基本线及有关事宜通知
一、 复试基本分数线
门 类 | 一级学科 | 英语 | 专业基础 | 专业 |
理 学 | 生物学 | ≥50 | ≥60 | ≥60 |
科学技术史 | ||||
医 学 | 基础医学 |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
临床医学 | ||||
中西医结合 | ||||
药学 | ||||
口腔医学 | ||||
教育学 | 应用心理学 |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 | |||
法学 | 社会学 | |||
哲学 | 伦理学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英语50,专业基础55分,专业60。
二、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由各学院(部)根据本学院生源情况及考生综合情况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医学部各学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网报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通知复试,如果联系电话发生变化,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同时,医学部研招办将在4月1日后陆续在医学部研究生教育网公布复试名单(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网→成绩查询)。
三、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4月6日上午7:30-11:30 | 体检(须空腹) 地点:医学部医院(六号楼一层)缴费,办理相关手续。 | 体检后将体检表交回医学部医院一层中厅。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携带本人照片一张 |
4月6日上午8:30-16:30
| 报考资格审查 提交报考材料 | 地点:逸夫教学楼625房间 |
4月7日下午2:00-5:00 (4月1日后登陆北医研究生招生网查看考场安排) | 综合素质测试 (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3支以上铅笔) | 全部复试考生参加,届时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地点:北大医学部逸夫教学楼。 |
4月11日~4月15日 | 各学院复试 (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 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考学院通知 |
四、复试具体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科研能力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2.综合素质测试的考场安排,以及各学院的复试安排请查看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网通知。
3. 报考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须携带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并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均一式二份):
①《报名登记表》须完整填写表格内容;在北京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② 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 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的证明信中须注明是否在2011年毕业);
⑤ 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的陈述和证明;
⑥ 两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用《北京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填写。不能由所报导师推荐;医学部在学硕士生须交硕士导师推荐书;
⑦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一份);
⑧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一份);
⑨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
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面试中考核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材料按以上顺序排序,并列出目录,左上角装订,分别一式两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其中第⑦、⑧项只订在复印件中。在复试时原件交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一份复印件面试时交面试小组。
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4.考生须提前从医学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以下表格:
说明:报考专业学位(临技型)的考生下载①、②、⑤表,报考学术型学位(科研型)的考生下载③、④、⑤表。
①《北京大学医学部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型)入学考试面试考核成绩表》一份
②《
北京大学医学部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型)入学考试面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三份
③《
北京大学医学部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入学考试面试考核成绩表》一份
④《
北京大学医学部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入学考试面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三份
⑤《北京大学医学部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一份
考生须将下载的表格填好相关内容、贴好照片。
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面试表、博士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试时将面试表和以上个人提交材料复印件交复试小组。
5.
网上下载“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进入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表格下载),待拟
录取后,交拟录取学院的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6.考生须自备五张一寸照片,用于体检及复试。
五、调剂复试
1.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须进入医学部复试名单,并经报考学院(部)复试未被拟录取者。
2.调剂复试只能在医学部相近专业进行。业务课考试科目至少有一门相同或相近。
3.校内调剂程序:医学部内各学院(部)调剂由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
程序如下:
考生向初次面试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申请,该学院(部)同意后开具调剂函,并退还考生申请材料→考生携带调剂函、申请材料及本人照片→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与相关学院协商→为学生办理调剂手续→考生携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调剂函和申请材料到相关学院(部)参加调剂复试。
4.按照教育部规定博士生不接受校外调剂。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招办
2011年3月25日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1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基本线及有关事宜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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