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卫生局定于2012年12月14日到中山大学(北校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2013年毕业生招聘卫生技术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医药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013年毕业生(含2011年、2012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等全国六所重点医药院校和 “211工程”医药院校的本科2013年毕业生(含2011年、2012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56名。具体岗位见《揭阳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后)。 (三)报考条件。 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3年毕业生(含2011年、2012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 三、报名及初选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4日9:30~15:00,报名地点:中山大学北校区运动场。 (二)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到场填写《揭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揭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贴相片); 2、学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 5、学生成绩单; 6、在高校期间或实习期间受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医学专业论文(有者提供); 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三)初选。 公布招聘单位情况、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分组接受应聘人员报名。面试报名小组成员与应聘人员进行交流,了解有关情况、查阅报送的有关材料后,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面试应聘人员。 四、面试 面试由揭阳市卫生局和用人单位组织,揭阳市人社局监督。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医药卫生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形式,由应聘人员回答招聘评委提出的医药卫生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时间为6分钟。 (二)面试计分。 每位招聘评委根据应聘人员回答问题情况,独立评分,按各位招聘评委评分分数总和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 (三)确定拟聘人选。 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报揭阳市人社局核准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揭阳市卫生局组织拟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二)考核。揭阳市卫生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对象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等资料。考核主要通过审查学生档案及计划生育情况,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成绩等情况,审核档案的完整性和合法性。经考核,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无效。 六、聘用 揭阳市卫生局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揭阳市人社局审核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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