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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神经阻滞“守则”。 [打印本页]

作者: zhang472    时间: 2014-5-7 17:32
标题: 神经阻滞“守则”。
八禁: 一禁 一知半解的知识及欣赏的心理去搞,只凭从药物用法说明书所获知识冒然进行神经阻滞是危险的。 二禁不具备急救有方,无准备的情况下进行神经阻滞,亦即“不打无准备之仗”。 三禁轻易追求高难度技术操作。例如,半月神经阻滞,在不具备这方面的麻醉知识者或非麻醉专科医师不应在门诊轻易地进行。 四禁轻易乱用神经破坏药。“曾经做过”、“没听说过”来装模做样,常易于招致永久性合并症。 五禁疲劳时进行神经阻滞操作。 六禁不利于集中精神的环境中进行操作。依同理,禁止边想下一个病人边行快速草率操作。 七禁对病人未说清楚结果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八禁把神经阻滞器具用在其他目的的操作。 八要: 一要有器具,药品准备及其用法的知识,要有无菌条件的房屋。 二要把药物注射到神经周围。否则,刺到神经则易引起神经损伤。相反用破坏药时,须把针正确地刺到神经。 三要用无折断之虑的最细的针。 四要须知局麻药的浓度和量,每例全不同。 五要在注入大剂量的局麻药时,频做抽吸试验,以分次注入为原则。 六要合理地并用其他治疗方法。 七要注意不加肾上腺素于局麻药物。 八要掌握适应证。不在不符合适应证或错误地选择适应证的病人身上继续进行神经阻滞,只有害而无益。
作者: zhangxiaowu    时间: 2014-5-8 08:33
回复 1# zhang472

七要注意不加肾上腺素于局麻药物,现在都不加吗?只是做包皮不加,没听说神经阻滞不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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