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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药师版:急性心力衰竭药物治疗指南(2014) [打印本页]

作者: 将进酒    时间: 2015-8-3 11:22
标题: 药师版:急性心力衰竭药物治疗指南(2014)
心力衰竭


1.基本概念

心力衰竭,是由于心脏工作能力的减退,造成心脏排出量的下降,导致动脉系统的灌注不足和静脉淤血的一组心脏循环症候群。

心力衰竭时,常伴有肺循环和(或)体循环的被动性充血,故又称充血性心力衰竭(CHF)。

呼吸困难、踝部水肿和疲倦是心力衰竭的特征性症状。外周水肿、静脉压升高和肝大是静脉系统淤血的特征性体征。

依据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心衰可分为LVEF降低的心衰(HF-REF)和LVEF保留的心衰(HF-PEF)。一般来说,HF-REF指传统概念上的收缩性心衰,而HF-PEF指舒张性心衰。

2.NYHA心力衰竭分级

按诱发心力衰竭症状的活动程度将心功能的受损状况分为四级。

Ⅰ级:体力活动不受限,日常活动不引起疲乏、心悸或呼吸困难。

Ⅱ级: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症状,日常活动可引起疲乏、心悸或呼吸困难。

Ⅲ级: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低于日常活动量即出现症状。

Ⅳ级:不能进行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即出现不适,任何体力活动都使症状加重。


急性心力衰竭


1.急性心衰的病因

包括慢性心衰急性加重,急性心肌坏死或损伤,及急性血流动力学障碍等。

2.急性心衰临床表现

●急性肺水肿:突发的严重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喘息不止、烦躁不安并有恐惧感,呼吸频率可达30~50次/分;频繁咳嗽并咯出大量粉红色泡沫样痰;心率快,心尖部常可闻及奔马律;两肺满布湿罗音和哮鸣音。

●心原性休克:低血压;心动过速>110次/分;尿量明显减少<20ml/小时,甚至无尿;皮肤湿冷、苍白和发绀伴紫色条纹等。

●血流动力学障碍。

●代谢性酸中毒和低氧血症。

临床工作中危重症的患者往往都伴有急性心衰,或者心功能障碍。


急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1. 治疗目标:

改善急性心衰症状,稳定血液动力学状态,维护重要脏器功能,避免急性心衰复发,改善远期预后。

2. 治疗原则:

改善全身氧供氧耗,特别是心肌的氧供和氧耗是治疗急性心力衰竭的关键。

以氧疗、小剂量静脉吗啡、静脉使用速尿(或其它利尿剂)、舌下含服或静脉使用硝酸甘油为主。必要时采用机械通气和正性肌力药物治疗。

一、基础治疗

1.吗啡

紧急状况下最有效的药物。

吗啡有强大的镇痛作用,明显的镇静作用,有镇咳作用,可减少急性肺水肿患者焦虑和呼吸困难引起的痛苦;吗啡对呼吸中枢有抑制作用,使其对二氧化碳张力的反应性降低,松弛气管平滑肌,改善通气功能;吗啡可使外周血管扩张,也被认为是血管扩张剂,可降低前负荷,减少交感兴奋。

CO2潴留者则不宜应用,可产生呼吸抑制而加重CO2潴留;也不宜应用大剂量,可促使内源性组胺释放,使外周血管扩张导致血压下降。高龄患者,低血压、休克、意识障碍、COPD等患者禁忌使用。

用法:2.5~5.0mg静脉缓慢注射,亦可皮下或肌肉注射。极量:一次20mg,一日60mg。

2.毛花甙C

洋地黄类能轻度增加心输出量、降低左心室充盈压和改善症状。

伴快速心室率房颤患者可应用毛花甙C0.2~0.4mg缓慢静脉注射,2~4h后可再用0.2mg。


二、利尿剂

1.襻利尿剂

作用于肾小管,静脉应用可以在短时间里迅速降低容量负荷。

适用于急性心衰伴肺循环和(或)体循环明显淤血以及容量负荷过重的患者,可在短时间里迅速降低容量负荷,应首选,及早应用。

常用药物:呋塞米

用法:先静脉注射20-40mg,继以静脉滴注5-40mg/h,其总剂量在起初6h不超过80mg,起初24h不超过160mg。

2.噻嗪类利尿剂、保钾利尿剂

仅作为攀利尿剂的辅助或替代药物,或在需要时作为联合用药。利尿剂效果不佳、加大剂量仍未见良好反应以及容量负荷过重的急性心衰患者,应加用噻嗪类和(或)醛固酮受体拮抗剂。临床研究表明。利尿剂剂量联合应用,其疗效优于单一利尿剂的大剂量,且不良反应也更少。

用法:氢氯噻嗪25~50mg、每日2次,或螺内酯20~40mg/d。

3.托伐普坦

新型利尿剂。2014年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推荐用于充血性心衰、常规利尿剂治疗效果不佳、有低钠血症或有肾功能损害倾向患者。对心衰伴低钠的患者能降低心血管病所致病死率(Ⅱb类,B级)。

用法:起始剂量7.5-15.0mg/d,疗效欠佳者逐渐加量至30mg/d。

小贴士

应用利尿剂需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伴低血压(收缩压<90mmHg)、严重低钾血症或酸中毒患者不宜应用;

2.大剂量和较长时间的应用可发生低血容量和低钾血症、低钠血症,且增加其他药物如ACEI、ARB、血管扩张剂引起低血压的可能性;

3.应用过程中应检测尿量,并根据尿量和症状的改善状况调整剂量。

4.出现利尿剂抵抗,可尝试以下方法:

①增加利尿剂剂量;②静脉推注联合持续静脉滴注;③2种及以上利尿剂联合使用;④应用增加肾血流的药物,如小剂量多巴胺或萘西立肽;⑤纠正低氧,酸中毒,低钠、低钾等,尤其注意纠正低血容量。

三、血管扩张药物

此类药可用于急性心衰早期阶段。可降低左、右心室充盈压和全身血管阻力,也使收缩压降低,从而减轻心脏负荷,缓解呼吸困难。对于急性心衰,包括合并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的患者,此类药在缓解肺淤血和肺水肿的同时不会影响心排血量,也不会增加心肌耗氧量。

收缩压水平是评估此类药是否适宜的重要指标。收缩压>110mmHg的患者通常可安全使用;收缩压在90~110mmHg,应谨慎使用;收缩压<90mmHg,禁忌使用。此外,HF-PEF患者因对容量更加敏感,使用血管扩张剂应小心。如舒张压在60mmHg以上,通常冠状动脉血流可维持正常。

主要有硝酸酯类、硝普钠及萘西立肽(重组人BNP)等,不推荐应用CCB。血管扩张剂应用过程中要密切监测血压,根据血压调整合适的维持剂量。

1.硝酸酯类

在减少每搏心输出量和不增加心肌氧耗情况下能减轻肺淤血,特别适用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伴心衰的患者。临床研究已证实,硝酸酯类静脉制剂与呋塞米合用治疗急性心衰有效。但应用类药物时应十分小心滴定剂量,经常测量血压,防止血压过度下降。

用法:硝酸甘油:起始剂量5-10ug/min,每5-10min递增5-10ug/min,最大剂量为200ug/min;亦可每10-15min喷雾1次(400ug),或舌下含服0.3-0.6mg/次。

硝酸异山梨酯:静脉滴注剂量5-10mg/h。需注意的是长期应用可发生耐药

2.硝普钠

适用于严重心衰、原有后负荷增加以及伴肺淤血或肺水肿患者。由于其强效降压作用,应用过程中要密切监测血压、根据血压调整合适的维持剂量。停药应逐渐减量,并加用口服血管扩张剂,以避免反跳现象。

用法:起始剂量0.3ug•kg-1•min-1开始,可酌情逐渐增加剂量至5ug•kg-1•min-1,静脉滴注,通常疗程不要超过72h。

3.萘西立肽(重组人BNP)

该药近几年刚应用于临床,属内源性激素物质。扩张静脉和动脉(包括冠状动脉),从而减低前、后负荷,在无直接正性肌力作用情况下增加CO,故将其归类为血管扩张剂。

实际该药兼具多重作用的治疗药物;可以促进钠的排泄,有一定的利尿作用;还可抑制RAAS和较高神经系统,阻滞急性心衰演变中的恶性循环。VMAC和PROACTION的研究推荐其应用于急性失代偿心衰。该药不改善预后。

用法:先给予负荷剂量1.5-2ug/kg静脉缓慢推注,继以0.01ug•kg-1•min-1静脉滴注;也可不用负荷剂量而直接静脉滴注。疗程一般3d。

4.ACEI

急性期、病情尚未稳定的患者不宜应用(Ⅱb类,C级)。AMI后的急性心衰可试用(Ⅱa类,C级),但起始剂量宜小。在急性期病情稳定48h后逐渐加量(Ⅰ类,A级),不能耐受ACEI者可应用ARB。

小贴士

下列情况下禁用血管扩张药物:

1.收缩压<90mmHg,或持续低血压伴症状,尤其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2.严重阻塞性心瓣膜疾病,如主动脉瓣狭窄或肥厚型梗阻性心肌病;

3.二尖瓣狭窄患者也不宜应用。


三、正性肌力药物

适用于低心排血量综合征,如伴症状性低血压(≤85mmHg)或CO降低伴循环淤血患者,可缓解组织低灌注所致的症状,保证重要脏器血液供应。

1.多巴胺(Ⅱa类,C级):

其作用与剂量有关。

用法:

小剂量(<3ug•kg-1•min-1)应用有选择性扩张肾动脉、促进利尿的作用;

大剂量(>5ug•kg-1•min-1)应用有正性肌力作用和血管收缩作用。

一般从小剂量起始,逐渐增加剂量,短期应用。

2.多巴酚丁胺(Ⅱa类,C级):

该药短期应用可以缓解症状,但并无临床证据表明对降低病死率有益。需注意的是正在应用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不推荐应用多巴酚丁胺和多巴胺。

用法:2-20ug•kg-1•min-1静脉滴注。

3.磷酸二醋酶抑制剂(Ⅱb类,C级):

主要应用米力农

用法:首剂25-75ug/kg静脉注射(>10min),继以0.375-0.750ug•kg-1•min-1静脉滴注。

4.左西孟旦(Ⅱa类,B级):

是一种钙增敏剂,通过结合于心肌细胞上的肌钙蛋白C促进心肌收缩。正性肌力作用独立于β肾上腺素能刺激,可用于正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患者。

用法:首剂12ug/kg静脉注射(>10min),继以0.1ug•kg-1•min-1静脉滴注,可酌情减半或加倍。


小贴士

急性心衰患者应用此类药需全面权衡:

1.是否用药不能仅依赖1、2次血压测量的数值,必须综合评价临床状况,如是否伴组织低灌注的表现;

2.血压降低伴低CO或低灌注时应尽早使用,而当器官灌注恢复和(或)循环淤血减轻时则应尽快停用;

3.药物的剂量和静脉滴注速度应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作调整,强调个体化的治疗;

4.此类药可即刻改善急性心衰患者的血流动力学和临床状态,但也有可能促进和诱发一些不良的病理生理反应,甚至导致心肌损伤和靶器官损害,必须警惕;

5.血压正常有无器官和组织灌注不足的急性心衰患者不宜使用。

五、血管收缩药物

如去甲肾上腺素、肾上腺素等,多用于尽管应用了正性肌力药物仍出现心原性休克,或合并显著低血压状态时。

六、抗凝治疗

抗凝治疗(如低分子肝素)建议用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发生风险较高,且无抗凝治疗禁忌证的患者。


(药评中心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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