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椎管内分娩镇痛专家共识 于泳浩,曲元,刘志强,李师阳(共同负责人),李胜华,张小兰,郑晓春,姚尚龙(共同负责人),徐子锋,徐铭军,韩东吉 为规范分娩镇痛的临床应用,保障围产期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产妇就医满意度并进一步推进舒适化医疗,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产科麻醉学组在国内外相关研究、共识和指南的基础上,编写《中国椎管内分娩镇痛专家共识》。 一、分娩镇痛的目的和原则 分娩镇痛遵循产妇自愿和临床安全的原则,通过实施有效的分娩镇痛技术,达到最大程度减轻产妇产痛的目的。椎管内镇痛因其镇痛效果确切,对母婴安全性高,是首选的分娩镇痛方式。椎管内分娩镇痛不仅能有效减轻产妇产痛,还能为器械助产或产程中转剖宫产提供快捷及良好的麻醉效果。 本共识主要针对椎管内分娩镇痛技术,包括硬膜外(epidural, EP)镇痛、腰-硬联合(combined spinal-epidural, CSE)镇痛和单次蛛网膜下腔(single-shot spinal, SSS)镇痛技术。 二、 分娩镇痛前的评估
2. 体格检查:基本生命体征、全身情况,是否存在困难气道、椎间隙异常、穿刺部位感染等禁忌证。 3. 相关实验室检查:血常规、选择性的凝血功能检查等。 4. 存在合并症或其他异常情况会增加麻醉和镇痛风险者,麻醉门诊评估麻醉和镇痛风险,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必要时进行多学科诊治:1) 心脏疾病,如瓣膜疾病、心肌病、先天性/获得性心脏病,心脏起搏器置入;2) 血液系统异常,如免疫性/先天性血小板减少症,凝血障碍,抗凝或抗血小板治疗;3) 脊柱融合、脊柱手术史、骨骼肌疾病(如脊柱侧弯);4)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颅内压增高、颅内病变、截瘫/四肢瘫;5) 感染性疾病或感染,如HIV、流感、绒毛膜羊膜炎;6) 麻醉高风险因素,如预计困难插管、困难插管史,椎管内穿刺困难或失败史、麻醉药物过敏史,恶性高热史、阻塞性呼吸暂停综合征;7) 病态肥胖。
2. 禁忌证:1) 产妇不同意,拒绝签署知情同意书;2) 产妇无法配合进行椎管内穿刺;3) 存在椎管内阻滞禁忌证,如凝血功能障碍、穿刺部位感染或损伤、未纠正的产妇低血容量或低血压、颅内压增高、严重脊柱畸形等;4) 对局部麻醉药或阿片类药物过敏;5) 神经系统疾病或神经病变并非椎管内镇痛的绝对禁忌证,但在操作前应行必要的神经病学检查并充分告知产妇潜在风险。产妇如接受抗凝治疗(如抗血小板药物、抗凝药物)或血小板功能异常,会增加硬膜外/蛛网膜下腔血肿风险。需根据产妇病史、体格检查和临床症状等因素,权衡利弊后考虑是否实施椎管内镇痛。产妇应用小剂量阿司匹林并非椎管内镇痛的禁忌证。 三、 分娩镇痛的实施
2. 设备及物品要求:1) 多功能监护仪;2) 供氧设备:中心供氧/氧气瓶、鼻吸氧管、吸氧面罩;3) 吸引设备:负压吸引器、吸引管、吸痰管;4) 椎管内穿刺包、镇痛泵;5) 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6) 成人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7) 气管插管设备,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道、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8) 医疗区域内具备麻醉机、除颤仪/自动体外除颤器。 3. 药品准备:1) 静脉输液用液体;2) 局部麻醉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等;3) 阿片类药品:芬太尼、舒芬太尼等;4) 急救类药品及20%脂肪乳剂等。 4. 人员要求:1) 麻醉科医师: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经评估具备独立从事分娩镇痛的能力;2) 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合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的产科医师、护理人员等应当取得相关资格及执业证书,并经过椎管内分娩镇痛相关系统培训。
2. 宫缩疼痛监测和运动阻滞监测镇痛期间以视觉模拟评分(VAS)评估宫缩疼痛,VAS评分≦3为镇痛有效;必要时评估产妇运动阻滞情况(改良Bromage评分)。
1. 麻醉科医师职责:1) 分娩镇痛前评估;2) 向产妇及家属宣教,签署知情同意书;3) 分娩镇痛操作;4) 分娩镇痛管理,及时处理镇痛不全及异常情况;5) 产程中转剖宫产麻醉;6) 参与产妇异常情况抢救;7) 完成分娩镇痛记录;8) 分娩镇痛后并发症的处理。 2. 麻醉科护士职责:1) 准备和配置药品; 2) 协助麻醉科医师完成分娩镇痛操作; 3) 协助镇痛管理,巡视观察产妇生命体征,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汇报; 4) 协助麻醉科医师实施产妇抢救及中转剖宫产的麻醉; 5) 物品及药品的补充、收费; 6) 设备清洁保养、登记; 7) 分娩镇痛后随访。 3. 产科医师职责: 1) 评估产妇,决定分娩方式; 2) 产程管理; 3) 产科并发症处理; 4) 异常及突发情况下,决定终止阴道分娩及实施剖宫产。 4. 助产士职责: 1) 开放外周静脉通路; 2) 调整产妇体位为侧卧位或半坐卧位; 3) 监测产妇生命体征、宫缩、胎心等; 4) 观察产程,调整宫缩; 5) 有异常情况报告产科及麻醉科医师。 5. 新生儿科医师职责:新生儿评估与抢救。
四、分娩镇痛技术的操作规范 本共识讨论的椎管内分娩镇痛技术,主要包括硬膜外镇痛、腰-硬联合镇痛和单次蛛网膜下腔镇痛技术。操作者可根据操作实施经验、机构规范和临床情况选择适宜的镇痛技术。
1. 操作步骤:1) 准备相关药品、物品和设备;2) 启动血压、脉氧饱和度和胎心监测;3) 开放静脉补液;4) 协助产妇摆放体位(侧卧位或坐位);5) 选择L2-3或L3-4间隙行硬膜外穿刺;6) 留置硬膜外导管,给予试验剂量;7) 试验剂量阴性后妥善固定导管,产妇左倾或右倾平躺,避免平仰卧位;8) 给予硬膜外负荷量;9) 监测和评估(见上述分娩镇痛期间的监测);10) 连接并启动镇痛药物输注装置。 2. 药物选择:包括局部麻醉药和阿片类药物。推荐使用低浓度的局麻药联合阿片类药物,可以达到满意的镇痛效果,降低运动神经阻滞及器械助产的发生率,并减轻对产程时间的影响。 推荐1.5%利多卡因3ml作为试验剂量(可加入1:20万或40万肾上腺素),妊娠高血压疾病、子痫前期、心脏病等产妇慎用肾上腺素;无异常后单次推注负荷量6-15ml。国内常用的硬膜外镇痛负荷量和维持阶段的常用药物及浓度见表1,建议实施个体化给药。 表1 硬膜外镇痛常用药物浓度
3. 镇痛维持阶段药物输注镇痛维持阶段建议使用自控镇痛装置,患者自控硬膜外镇痛(patient controlled epidural analgesia, PCEA)联合持续硬膜外输注(continuous epidural infusion, CEI)或程控间歇硬膜外脉冲(programmed intermittent epidural bolus, PIEB)给药是较好的选择。根据疼痛程度调整镇痛泵的设置及药物浓度。以0.08%罗哌卡因复合0.5μg/ml舒芬太尼混合液的镇痛泵为例: 1) CEI+PCEA参数设置:背景剂量为6-15ml/h,产妇自控剂量8-10ml/次,锁定时间15-30min;2) PIEB+PCEA参数设置:脉冲8-12ml,间隔时间45-60min,产妇自控8-10ml/次,锁定时间15-30min。
1. 操作方法:1) 准备、监测和补液同硬膜外镇痛;2) 选择L3-4(首选)或L2-3、L4-5间隙行硬膜外穿刺(首选L3-4间隙,因马尾终止位置存在变异,建议宁低勿高);3) 使用针内针技术,穿破硬脊膜;4) 确认脑脊液回流后注入药物,蛛网膜下腔常用药物及剂量见表2;5) 留置硬膜外导管,妥善固定,产妇左倾平卧;6) 监测和评估(见上述分娩镇痛期间的监测);7) 在硬膜外给药前,注入试验剂量;8) 试验剂量阴性,连接硬膜外药物输注装置,硬膜外腔用药参考硬膜外镇痛方案(见表1);9) 管理同硬膜外镇痛。 表2 蛛网膜下腔常用药物剂量
五、分娩镇痛的异常情况及其处理
1. 评估镇痛不全的原因:包括疼痛性质、程度和部位,产程进展,产科因素(如子宫破裂、异常分娩、胎盘植入)及其他可能原因(如膀胱过度充盈等)。 2. 评估镇痛情况和效果:测试椎管内镇痛的阻滞平面,检查硬膜外导管位置及深度,检查药物浓度和输注速度,排查药物输注系统故障(如镇痛泵故障、导管断开等)。 3. 处理方法:根据镇痛不全的表现,考虑可能原因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见表3)。 表3 分娩期间镇痛不全的表现、原因及处理措施
2. UDP后的镇痛管理:经评估后可继续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时,需更换间隙(通常选择上一个间隙)重新置入硬膜外导管。需注意的是,经硬膜外腔给予的药物可能通过硬脊膜破口进入蛛网膜下腔,导致高平面阻滞。因此。镇痛药应先小剂量分次给予,根据产妇反应调整剂量。 3. 硬脊膜穿破后PDPH的处理:参见《椎管内阻滞并发症防治专家共识(2017)》。
1. 首选椎管内麻醉,全麻剖宫产时困难插管和反流误吸风险高。 2. 硬膜外腔分次给予1.5~2%利多卡因或2~3%氯普鲁卡因,合用芬太尼或舒芬太尼可缩短起效时间。 3. 给予利多卡因时,用碳酸氢钠碱化硬膜外腔药液可加快麻醉起效时间。 4. 一旦决定实施剖宫产,可立即给予试验剂量评估麻醉效果。可在转运前给予首次剂量测试麻醉平面,入手术室后根据麻醉效果追加镇痛药物,以缩短麻醉时间。 5. 实施全产程镇痛。麻醉科医师定时巡视产房,评估镇痛效果,了解产程进展,及时诊断和积极处理爆发痛,有助于提高分娩镇痛中转剖宫产麻醉的成功率。 6. 一旦分娩镇痛中转剖宫产麻醉失败,应该根据剖宫产紧急程度选择重新穿刺或全麻。 六、椎管内分娩镇痛的不良反应及其处理 同其他椎管内阻滞相比,规范的椎管内分娩镇痛因应用药物剂量较小,局麻药浓度较低,不良反应并不多见。简介如下。
七、 分娩镇痛的质量控制 分娩镇痛的实施需要多学科合作。麻醉科与产科作为实施分娩镇痛的主体,应成立分娩镇痛质量控制与安全小组。实施分娩镇痛质量和管理的持续改进,内容包括制度流程、人员管理、硬件设施、操作规范等。小组应定期对分娩镇痛实施质量、产妇满意度、并发症发生、医疗文书等进行总结回顾和评价,以进一步提升分娩镇痛和产科麻醉质量,为产房安全和母婴健康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来源:中华麻醉官网 版权归中华医学会麻醉分会所有 ![]() ▼ 点击“阅读原文”订阅 麻醉学指南专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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