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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将分类管理 ” [打印本页]

作者: qsj2008    时间: 2009-12-9 09:36
标题: 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将分类管理 ”
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将分类管理 ”明确指出医师多点执业的定义,并将医师多点执业行为分为三类进行。
       第一类是政府指令。
       第二类是医疗合作。
    第三类是主动受聘。 “主动受聘”型多点执业要先试点 ,并规定了试点应遵循的原则:医师原则上应当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执业,地点不超过3个。医师在执业前,应当与受聘的各医疗机构就发生医疗事故或者民事纠纷时的法律责任分担及其他相关事宜签订协议。
从以上来看,医师私自外出捞外汇是违法在了?请讨论。
作者: 周松涛    时间: 2009-12-9 12:00
违法的事情还是要少做,可工资收入太少,没有办法的事呀。
作者: 初涉麻坛    时间: 2009-12-9 13:17
从以上来看,医师私自外出捞外汇是违法在了?
  就是医生不能以个人名义外出进行诊疗活动。违法在私自外出。
作者: 深呼吸    时间: 2009-12-9 15:30
只要待遇上去了,大家还去搞什么多点执业。还不是就为了一个“钱”字了得
作者: 魏铁钢    时间: 2009-12-9 17:25
这年头尽量少出去的好,,,,为了自己好,,,同时也为了患者好....在自己家里干活把握性更大,不是么?
作者: qsj2008    时间: 2009-12-10 11:43
是的,非常同意同行们的好建议和好想法。其实不然,外出捞外块出顶担心的,总是比不上在家干得好和踏实。谢谢!!
作者: 渔弄波    时间: 2009-12-11 16:14
我的收入低到活不下去的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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