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多卡因是临床上常用的局麻药,在各种神经阻滞、疼痛介入手术治疗中都起着重要作用。应用局麻药引起过敏反应是极为少见的,但是作为经常与利多卡因打交道的临床医生,我们应该重视利多卡因引起的过敏反应。下面来看一例相关病例报告。
患者,女,69岁,因“反复咳嗽1月余”入院,CT示:慢性支气管炎伴右下肺感染,初步诊断:肺部感染。行抗感染、化痰治疗,1周后,症状无明显缓解,为进一步诊疗,于当日行“气管镜检查”。
9:30行环甲膜穿刺术麻醉,予利多卡因局部浸润麻醉,麻药注射后患者咳嗽剧烈,突发喉痉挛,可闻及明显喉鸣音,予吸氧,5 min后患者意识丧失,呼吸心跳骤停,立即通知麻醉科、五官科、ICU等科室到场抢救,予地塞米松、肾上腺素、面罩加压给氧等抢救。麻醉科气管插管,见气道紧闭,插管成功后,持续加压给氧,1 min后心率恢复至95~120 次/min,血氧饱和度逐渐升至100%,转入ICU继续治疗,患者持续昏迷,1年余后自动出院死亡。
司法鉴定意见认为,医方的入院诊断正确,抗菌素治疗效果不明显,有气管镜检查适应证。医方的过错在于,行气管镜检查前没有告知患者本人的记录,授权书也不是患者本人书写,术前告知不规范。气管镜检查前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当发生喉痉挛出现心跳呼吸骤停时,打开气道时间较晚,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不够及时,存在过错。上述过错与患者术后出现昏迷并最终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该患者出现喉痉挛,考虑为患者本人的特异型体质对利多卡因的过敏反应所致,临床上无法完全避免。因本案例未行尸检,患者的确切死因无法明确,专家组综合分析认为患者的死亡主要是患者对麻醉药物过敏,出现喉痉挛致呼吸心跳骤停复苏后长时间昏迷,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所为。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医院承担原告合理损失的40%,计121万元(含1年来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
医方存在两处过错。
第一是知情告知,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临床实践中,如果是由患者家属签字,一定要有患者授权书,如果患者不能签字或不会签字,要在授权书上按指印,注明哪个手、哪个手指。本案手术是在未取得患者同意的情形下实施的,授权书不是患者本人书写的,是违规的,医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第二处过错是医疗行为过错,医方在气管镜检查前准备工作不充分,没有发生意外情况的诊疗预案,当发生喉痉挛出现心跳呼吸骤停时,第一项措施应当是建立人工气道,但医方呼叫麻醉科进行气管插管的时间较晚,造成脑缺氧的后果,实属不该。院内各种重要科室,都要配置抢救设备和药品,各级医生都要熟练插管操作,不让抢救过程流于形式。
利多卡因是很好的局部麻醉药和抗心律失常药,只有极少数人存在过敏,使用前不需要皮试。随着临床使用率增加,过敏反应的报道也逐渐增多。临床医生应当重视利多卡因的过敏问题,抢救物品应当在触手可及的位置,保证医疗安全。
利多卡因引起的过敏反应甚为罕见,因其为酰胺类局麻药,非蛋白类物质,本身不能致敏,但有时可作为一种半抗原,同蛋白质或多糖结合形成抗原致过敏反应。利多卡因的药物反应有3类:(1)过量;(2)低耐量;(3)过敏反应。利多卡因的过敏表现类似中毒反应,但发作更为急剧,并伴有过敏样体征,可以速发也可缓慢发作,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方面的症状及呼吸停止。
利多卡因临床用量(成人常用量)
①骶管阻滞用于分娩镇痛,用量以200 mg(1.0%)为限;用于外科止痛可酌增至200~250 mg(1.0%~1.5%)。
②硬脊膜外阻滞,胸腰段,250~300 mg(1.5%~2.0%)。
③浸润局麻或静注区域阻滞,50~200 mg(0.25%~0.50%)。
④外周神经阻滞,臂丛(单侧)250~300 mg(1.5%);牙科,20~100 mg(2.0%);肋间神经(每支),30 mg(1.0%);宫颈旁浸润,左右侧各100 mg(0.5%~1.0%);椎旁脊神经阻滞(每支),20~50 mg(1.0%);阴部神经,左右侧各100 mg(0.5%~1.0%)。
⑤交感神经节阻滞,颈星状神经50 mg(1.0%),腰50~100 mg(1.0%)。
⑥一次限量,一般不要超过200 mg(4.0 mg/kg),药液中加用肾上腺素用量可增至200~250 mg(6.0 mg/kg),1 h最大量300~400 mg。静注区域阻滞,极量4 mg/kg。治疗用药静注,第一次初量1 mg/kg,极量4 mg/kg,成人静滴每分钟以1 mg为限。反复多次给药,相距间隔时间不得短于60 min。
利多卡因作用特点
(1)用于浸润或阻滞麻醉时,药液在局部的弥散范围广。
(2)胺基脱烃后降解产物的局麻性能有限、毒性加大。过敏反应罕见。
(3)能透过胎盘屏障,并且与胎儿蛋白的结合率高于成年人。
(4)作用中枢神经,可见昏沉迷睡,而随即出现惊厥,速进入晕厥与虚脱。
(5)存在个体差异,应先用小量。
如何判断利多卡因过敏?
若患者在用药后突然出现下述症状:(1)由喉头和支气管水肿及痉挛引起的呼吸道症状胸闷、气短、呼吸困难、窒息、发绀;(2)循环系统症状:面色苍白、出冷汗、脉搏细弱、血压下降;(3)神智丧失、大小便失禁、晕倒、昏迷,应考虑过敏性休克的发生。
注意事项
利多卡因心脏的毒性多发生在中枢神经毒性之后,因此不容忽视。利多卡因全身不良反应严重时可危及生命,一旦发生应及时抢救,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过敏性休克者必须立即就地抢救,病情恢复后再留观。(2)对惊厥患者同时出现低血压及呼吸停止者任何巴比妥类不宜应用或慎用,这类患者可用安定。(3)对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患者出现呼吸停止或呼吸抑制应做辅助呼吸,如呼吸不恢复应做气管内插管,改善通气,纠正吸氧。(4)血管性水肿患者发生声门水肿,经抢救不能缓解并出现严重窒息时必须立即做气管切开。
利多卡因过敏后急救措施
(1)必须暂时终止治疗。呼救。打120急救电话。立即使患者平卧,松颈部衣领,使呼吸道通畅,用氨水刺激呼吸,按压人中,快速吸氧。
(2)测量患者的血压、呼吸、脉搏、体温。异丙嗪25 mg肌注,5%葡萄糖200 ml加地塞米松5 mg静注。危重患者静脉缓注2%硫喷妥钠50 mg,5%葡萄糖200 mg加氯丙嗪250 mg静脉滴注。
(3)使用脱敏药物如注射异丙嗪25 mg,以及采用其他方法对症处理。
如何预防利多卡因过敏事件的发生?
(1)用药前询问患者有无药的过敏史,身体是否有器质性病变。利多卡因目前还没有要求作皮试,个别对一般常用药有过敏史患者也要作皮试。
(2)防止利多卡因局麻时注入血管内,必须细心抽吸有无回血,文献报道少量的利多卡因误注入静脉,有引起心搏骤停的危险。
(3)科室必须备有急救药品箱,抢救药品必须充足,定期检查药物使用有效期。
(4)配备全套氧气设备,定期检查和更换。
来源:麻醉学术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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