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建议阿片类镇痛药作为治疗慢性非癌性疼痛的一线治疗。考虑在药物干预前进行联合治疗(包括非药物治疗,诸如行为和物理疗法)。如果药物治疗指征明显,在选择阿片类药物治疗前优先选择诸如非甾体抗炎药、抗惊厥药类的非阿片类药物。 2)不建议阿片类镇痛药作为治疗慢性非癌性疼痛的长期性治疗,特别是当其风险充分考虑之前,以及与患者讨论其风险之前。告知该种治疗的风险包括潜在的瘾毒性(如,尿液毒品检测)和不遵循原则的后果。注意阿片类与苯二氮卓类药物的联合用药。医师应当积极主动的对患者作出评估和治疗。如果适合,最常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便秘和降低雄激素或雌激素水平。 3)对于无明显症状的急性低段腰背痛,避免成像检测,诸如核磁MRI、计算机断层扫描以及放射检查。如果无明显临床症状,在低段腰背疼痛开始6周内要避免这些干预措施(诸如癌症潜在转移病史、已诊断出的主动脉瘤和渐进性神经功能缺失)。大多数此类疼痛不要求做成像检查,因为这些检查可能会显示出转移注意力的发现,并增加无益手术的风险。 4)不要静脉注射镇静剂。比如将丙泊酚、咪达唑仑或超短效阿片类药物输注作为诊断和治疗神经阻滞或关节注射的默认实践(但是该建议不适合儿童患者)。理想情况下,诊断过程应在单独局麻下进行。可在评估与讨论风险后使用静脉注射镇静剂,包括评估手术急性止痛效果和潜在假阳性反应。 5) 避免不可逆的非癌性疼痛干预。诸如周围化学性神经毁损或外围射频消融术。这些干预也许花费颇多,并且会带来显著长期的无力、麻木和疼痛加重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