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78%的麻醉医生,不含值班时间,平均每日工作超过10小时……有极端一些的,如果再算上值班时间,就会有连续工作24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的情况。(图片摄于仁济东院) 3月4日,浙江一位规范化培训医生在麻醉科轮转值班后猝死。据不完全统计,这是近3年的第13位麻醉医生猝死。
去年11月,于布为教授担任会长的上海市医师协会麻醉科医师分会,在年会上率先提出一份《上海市麻醉科医师劳动保护条例(草案)》,分发给800多位与会者,发出麻醉医生的呼吁,但目前还无实质进展。
上海市医学会麻醉专科委员会主委俞卫锋教授很无奈:“虽然目前只能算是一种倡议,但毕竟我们发出了我们的呼吁。”
他认为,麻醉科室的困局在于各科手术量呈几何级增长,长时间的人手缺乏,以及对麻醉的低估。
“我很矛盾,担心说了大实话,就更加没有人来了。”
已被报道的猝死医生数字,并不包括发生心跳骤停被抢救回来的医生。
梁艳(化名)是上海某三甲医院麻醉科副主任,年近五十。2001年,她工作的第11年,曾在死亡线上走过一遭。
那日早晨,她结束夜班,按“科里惯例”她还得继续上白班。在忙完5台甲状腺手术、2台肠梗阻手术后,她就直接晕倒在手术室内。同事们一通按压,抢救回来,迅速做了心电图,提示心肌缺血,并给她开出两周病假单。
她把病假单揣在口袋里,心想今天还是先回家再说。
746路公交车上,她渐渐感到胸前“压榨性疼痛”。一瞬间,甚至快要失去意识,连喊救命的力量都没有。她靠在驾驶室边的栏杆上,反复告诉自己:“我要活命!”
仿佛命运眷顾,车进站了,报站的广播恰好是仁济医院站。下车后,她踉跄冲进急诊室,一边不断用拳头砸自己的胸口。一位护士发现了面如死灰的她……
待她醒来,主诊的急诊科医生只对她说了一句:“你们麻醉科的,我知道的,太辛苦了。”
当时她泪如雨下。随后在ICU住了7天。
现在回想这些,梁艳已经淡定许多。她的同事,前不久在交班时,就直接倒下,爬起来鼻青脸肿。医护们私下互相唤昵称“徐常在”、“董答应”,因为“常在”医院,有呼叫了得随时“答应”。另一种痛苦是,永无天日。麻醉科医护们上班后都呆在手术室或ICU,全天穿着无菌衣,与世隔绝,连晒晒阳光都变得奢侈。
主委俞卫锋自言接受采访是有一番心理斗争的。“我很矛盾,担心说了大实话,更加没有人来了。”他的一些得意门生,有的读完了学位,没有继续从事麻醉。
俞卫锋是上海市医学会麻醉专业委员会主委,也担任中国医师协会麻醉医师分会现任会长、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常务委员兼秘书长。这些年一直在为改变麻醉医生的生存现状奔走呼号。
去年3月,在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中国医师协会麻醉医师分会的支持下,麻醉界颇具影响力的网站“新青年麻醉论坛”发起了一次中国麻醉科医生职业现状大型网络调查——共有12788位全国麻醉科医生在线填写问卷,人数约占到全国麻醉医生总数的15%。
有极端一些的,如果再算上值班时间,就会有连续工作24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的情况。
“人员极度短缺,加大麻醉医生工作负荷,也让麻醉专业的学术发展受限。如果总是累到回到家里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何谈思考?”俞卫锋说。
麻醉科困局由来已久,未来只会更缺
俞卫锋细细回忆,麻醉科困局由来已久,近10年日趋凸显。
首要原因是业务量激增。
数字说明问题。在上海一家三甲医院每月手术工作量统计表上,各科室的手术床位使用率基本都在100%以上,部分科室甚至达到300%以上。而任何一台手术,都需要麻醉科保驾护航。这意味着麻醉科医生的超负荷运转。
从1979年起我国对麻醉医生数量有过要求:普通医院需配备麻醉医生1.5名/手术台,大医院需配2名/手术台,承担科教研任务的高校附属医院需配2.5名/手术台。但如今,全国医院平均配备麻醉医生数量仅为0.7名/手术台。
而未来的趋势显示,麻醉人员只会更缺。据WHO统计报告,每年有2.34亿人接受手术治疗,相当于每25人中就有1人需要接受手术。据介绍,目前我国年手术量是4500万次,约占世界1/10。但我国人口占世界1/5,未来手术量还可能翻番。
同时,麻醉科自身的业务范围也在扩大——从单一临床麻醉、固守在手术室内,逐渐扩展到了手术室外。
比如门诊无痛内镜检查与治疗、无痛人工流产及妇产科特殊治疗、门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手术、急慢性疼痛诊断与治疗、疼痛门诊等,麻醉学科的应用范围已经渗透至临床工作各个科室。
麻醉协会的另一番努力则是加大对医学生麻醉方面的教学。
现在,医学生的外科总论里,麻醉只占到6个学时。中医是120个学时。
俞卫锋等人已经编写好一套适合于临床本科生的麻醉教材,正在高教研究会研究讨论。他们希望专门设一门麻醉学,争取达到100个课时,目的是要让医学生从最开始就有对麻醉科的初步认识,也要树立起麻醉应有的地位——麻醉科与其他临床科室是平起平坐的,甚至某些标准要高于一般的外科医生。
去年11月,分发给800多位与会者的那份草案中,试图明确麻醉科医师应有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若临床需要,经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需要,在保证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供不应求不得超过36小时;每次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2小时,每个班次之间至少间隔8小时,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时连续休息的时间;日间(或夜间)连续高强度工作不应超过4小时(或2小时),超时应强制替换休息20分钟。”
俞卫锋当时说:“这些都是为了让悲剧不再上演,让伤痛不再走近。”
但几个月后,悲剧令他再度心痛。 本文来自解放日报,记者顾泳、王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