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年麻醉论坛

 找回密码
 会员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麻醉 视频 中级
查看: 4233|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职称考试] 珀胆碱是各类考试重点,总结相关知识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9-5-14 23:24: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琥珀胆碱是各类考试重点,总结相关知识点, v( O( a( k  _

    琥珀胆碱为去极化型骨骼肌松弛药。可用于全身麻醉时气管插管和术中维持肌松,其化合物为白色或几乎白色的结晶性粉末;化学名二氯化二乙酰胆碱7 v5 w% o, @: _. y: F1 V1 B
药理毒理:
    本品与烟碱样受体结合后,产生稳定的除极作用,引起骨骼肌松弛。本品进入体内能迅速被血中假性胆碱酯酶水解,其中间代谢物琥珀酰单胆碱肌松作用很弱。本品静注后先引起短暂的肌束震颤,从眉际和上眼睑等小肌开始,向肩胛和胸大肌、至上下肢,肌松作用60~90秒起效,维持十分钟左右。重复静注或持续滴注可使作用延长。: g5 n! E8 y( R) z
    大剂量,可致心率减慢,也可出现如节性心律和期前收缩等心律失常,组胺释放出现支气管痉挛或过敏性休克。剂量超过1g,易发生脱敏感阻滞,使肌张力恢复延迟。
    本品可引起脑血管扩张,颅内压升高,眼眶平滑肌收缩,眼内压暂时升高,术后肌肉痛,肌球蛋白尿等;长时间去极化可导致肌细胞内K外流,血钾升高。此外本品可诱发恶性高热。

药代动力学:
    本品静脉注射后,即为血液和肝中的丁酰胆碱酯酶(假性胆碱酯酶)水解,先分解成琥珀酰单胆碱,再缓缓分解为琥珀酸和胆碱,成为无肌松作用的代谢物,只有10%~15%的药量到达作用部位.约2%以原形,其余以代谢物的形式从尿液中排泄。血浓度半衰期为2~4分钟。

不良反应:# _7 I$ K5 v; U: R- G+ d
1.高血钾症:本品引起肌纤维去极化时使细胞内K迅速流至细胞外。正常人血钾上升0.2~0.5mmol/L严重烧伤、软组织损伤、腹腔内感染、破伤风、截瘫及偏瘫等,在本品作用下引起异常的大量K外流致高血钾症,产生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甚至心搏停止。3 W3 z6 |' E/ P7 O7 S7 }
2.心脏作用:本品的拟乙酰胆碱作用可引起心动过缓、结性心律失常和心搏骤停,尤其是重复大剂量给药最易发生。
3.眼内压升高 : 本品对眼外肌引起痉挛性收缩以致眼压升高。
4.胃内压升高 : 最高可达40cmH2O,并可引起饱胃病人胃内容反流误吸。
5.恶性高热 : 多见于本品与氟烷合用的病人;也多发生于小儿。
6.术后肌痛 : 给药后卧床休息者肌痛轻而少,1~2天内即起床活动者肌痛剧而多。& \9 w9 t7 N' L: N
7.可能导致肌张力增强 : 以胸大肌最为明显,其次是腹肌,严重时波及肱二头肌和股四头肌等。这时不仅机体总的氧耗量加大,足以引起胃内压甚至颅内压升高。

禁忌:
    脑出血、青光眼、视网膜剥离、白内障摘除术、低血浆胆碱酯酶、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上运动神经元损伤的病人及高钾血症患者禁用。  R1 C& ?5 g" l. F: T
* J+ Y! W8 o7 l0 D1 ?. E" L
    长时间静滴或反复静注容易发生Ⅱ相阻滞。新斯的明只能拮抗Ⅱ相阻滞的情况,不能拮抗琥珀胆碱的作用
楼主热帖

马上注册,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会员注册

x
2#
发表于 2019-5-15 08:04: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总结精辟,受教了!

活动公告:做任务得积分和权限(新手奖励计划) (←点击查看详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纠错

3#
发表于 2019-5-15 10:46:3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药基本都不用了吧

有奖活动:我为论坛出谋划策!! ←点击查看详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纠错

4#
 楼主| 发表于 2019-5-15 19:11:13 | 只看该作者
sdpeng 发表于 2019-5-15 10:46
这个药基本都不用了吧

毕竟考试与实践不同

友情提示:转载请注意注明作者和出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纠错

5#
发表于 2019-7-4 05:50:25 | 只看该作者
方便记忆,总结的非常好!

 友情提示:论坛资源下载与分享的详细说明  (←点击查看详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纠错

6#
发表于 2020-2-26 19:33:02 | 只看该作者
没用这个药有10几年了

论坛公告:2013年论坛版主火热招聘中!! (←点击查看详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纠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搜索 官方QQ群

QQ|关于我们|业务合作|手机版|新青年麻醉论坛 ( 浙ICP备19050841号-1 )

GMT+8, 2025-1-24 05:31 , Processed in 0.150284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