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如何应对患者的呼吸机抵抗? 首要潜在的原因分为通气设备(呼吸机、回路和气道)的问题以及患者相关问题。患者相关原因包括低氧血症,分泌物或黏液梗阻,气胸,支气管痉挛,感染(肺炎或脓毒血症),肺动脉栓塞,心肌缺血,胃肠出血,严重 PEEPi和焦虑。通气设备相关问题包括系统漏气或断连;不恰当的通气支持或不恰当的氧浓度;气道相关问题包括脱管,气管内插管阻塞,气囊疝,或者破裂;以及触发敏感度或流量不当。在故障排除前,患者应接受氧浓度为100%的手控通气。应立即检查呼吸音及潮气量。最好有动脉血气分析及床旁胸片,但当怀疑张力性气胸时,立即减压先于床旁胸片。 要点:重症患者的机械通气 1.机械通气的三个指征:呼吸驱动不良,无法维持肺泡通气和组织缺氧。 2.两个无创正压通气指征:呼吸障碍致高碳酸血症和临终患者安慰。 3.自发性PEEP的危险因素:高分钟通气量,小气管内插管,COPD和哮喘。 4.正常气道峰压和静态压的差值约为10cmH2O。 5.低氧血症患者发生通气抵抗时首先应给予10%氧浓度状态下手控通气。 27.为使机械通气更可控是否应该使用肌松剂? 在患者发生ARDS时常使用神经肌肉阻滞剂( neuromuscular blocking agent, NMBAS)帮助进行机械通气,然而,虽然被广泛接受,但关于何时应使用肌松剂仍只有少量且缺乏一致性的研究。 Papazian等(2010)在一项多中心、双盲试验中证明,与对照组相比早期重症ARDS患者,静脉应用顺苯磺酸阿曲库铵48小时可以改善90天生存率(P=0.04),气压伤减少,脱机时间增加。值得一提的是,两组间气体交换能力并无不同。虽然为什么肌肉麻痹会改善预后仍有待进一步研究,但在此研究中应用神经肌肉阻断剂可通过减少肺不张、气压伤和容积伤从而减少通气致肺损伤( Ventilator Induced Lung Injury,VILI)。肌肉麻痹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也可能 带来益处,例如颅内高压或非常规模式下通气(例如吸呼比倒转通气或体外技术)。使用此类药物的缺点包括无法进行神经学检查,无法咳嗽,术中知晓风险,多种药物及电解质相互作用延长麻痹风险,未察觉的通气断连导致的死亡风险。绝不可轻易使用神经肌肉阻滞剂。首先应采取适当镇静;如果认为确实需要使用神经肌肉阻滞剂,则应限制在24~48小时内,以减少潜在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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