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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华西小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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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院涉嫌麻药重复使用,麻醉科主任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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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1-11-29 17:26:32 | 只看该作者



    非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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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1-12-1 22:49:33 | 只看该作者
也是很普遍的现象,最好内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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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1-12-2 14:12:35 | 只看该作者
这么严重呀。我们这里物价部门会关注医院的进出账目的,所以不会存在重复收费的问题。记得原来手术室电刀头用后消毒灭菌重复收费,院长也不管,后来被物价查出来了,院长就不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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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1-12-4 12:54:07 | 只看该作者
蛋糕太小了,主任太贪了,真希望我们主任也看到这副帖子,总不能连汤都不给别人一口吧,但是在媒体面前暴光也没必要,以后都要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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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1-12-6 18:18:04 | 只看该作者
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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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1-12-8 10:22:22 | 只看该作者
医患关系紧张啊!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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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1-12-8 21:43:32 | 只看该作者
有什么不满找个地方单挑,搞举报,那这个医院不是有很多人被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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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1-12-8 22:01:36 | 只看该作者
深圳社保局已经对此事做出处理意见了:不予处理,不给予罚款。理由很简单,如果这次事件罚款几十万很简单,但是由此会打击医务人员的节约积极性。以后浪费的不只是几十万的事情,所以不予处理。
个人意见还是如果医院不反对的话,还是节约一些的好。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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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1-12-11 20:23:19 | 只看该作者
 深圳人社局对其“一药多人使用”行为不作处理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涉嫌麻醉药开封后供多人使用,低价药收高价费。12月2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调查结果,认定“低价药收高价费”违规,罚款32万多元。对于“一药多人使用”则不予处理,指该行为是尚待规范的行业惯例,不属于有意弄虚作假,并呼吁对此制定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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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1-12-11 20:24:01 | 只看该作者
麻醉科主任是停职,不是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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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2-7-28 17:58:24 | 只看该作者
哈哈,钱惹的货,不过这样的管理就是不被人举报有饿早晚会出事,而且危害还很大,病人感染怎么办???容易出错,用不掉就丢掉,或送药房,送药房是我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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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2-11-15 17:33:28 | 只看该作者
举报的人傻逼
窝里斗
可能那个主任太黑了
自己吃肉
下面的连汤都不给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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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2-11-25 13:14:59 | 只看该作者
院长该撤职。原因1、制定的经济政策的产物。2、财务、核算、药剂科室应严厉处罚。3、举报者应开除或过街之鼠对之。4、麻醉科主任先罚半月奖金然后升职为副院长。5、麻醉科全科扣除全部违纪收入绩效所得,并写出书面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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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2-11-25 13:18:12 | 只看该作者
yy429484644 注意,科主任的政策收入到了医院、科室,而非私人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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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3-10-6 17:54:31 | 只看该作者
举报人傻逼
举报完了那个人估计也要滚蛋了
可以再科室内部解决的事情这样没得意思
那个人估计也没人敢用额
实在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在桶别的主任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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