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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招聘麻醉、疼痛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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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0 23:16: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岗位职能: 麻醉医生  
学历要求: 硕士  
工作地点: 哈尔滨市  
工作年限要求:不限
招聘人数: 若干
语言要求: 不限  
薪水待遇: 面议   
发布日期:2009-03-10
截止日期:2009-03-22

职位描述:

诚聘麻醉、疼痛科医生。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一、应聘人员条件:

1、要求应聘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思想素质好,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有良好的道德和行为规范,身体健康,政治坚定,技术优良。

2、来我校应聘的毕业生,外语须达到国家公共外语四级标准。

3、应聘师资岗位的毕业生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58米以上。

4、应聘毕业生需满足我校2009年毕业生需求计划中所提出的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哈尔滨医科大学招聘2009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七年制毕业生、本科毕业生。

2、招聘本科毕业生按固定期限聘任合同制管理,聘期三年,期满解聘;后勤及管理岗位因工作需要可续聘三年,期满解聘;我校附属第一医院招聘硕士研究生(含七年制)及本科学历低于哈尔滨医科大学的博士研究生按聘任合同制管理。

3、来我校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其硕士研究生学历必须是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且必须有读博期间发表的第一作者SCI收录文章;来我校应聘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三、考核办法

1、博士研究生来我校应聘,接收程序实行绿色通道,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选择确定优秀人选,可直接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2、硕士研究生(本校、外校)凡到我校应聘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应聘校本部、大庆校区各岗位研究生,除导师推荐意见外,还需要应聘科室及学院考核,同意推荐其参加学校面试意见;应聘附属医院岗位研究生,需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意见。

3、我校毕业的七年制、本科生留校,按着学校原毕业生留校办法进行,外校毕业的七年制、本科生来我校应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

4、参加学校组织面试的毕业生,面试成绩达不到我校规定标准(每项平均分值在良好以上),学校不予接收。

5、学校人事处在纪检委的监督下组织高层次专家组进行严格的面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

1、来我校应聘的硕士研究生(本校、外校)、外校本科毕业生2009年3月9日---3月15日登陆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按着网上流程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七年制(本校、外校)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3月16日---3月22日。

2、我校定于2009年3月18日进行现场确认,按着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七年制毕业生不需要现场确认,我校七年制毕业生3月31日携带学生证、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外校七年制毕业生3月31日需提交网上报名要求材料(详见第4条)参加面试。

3、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校本部主楼一楼中日会馆中厅。

4、现场确认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登陆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网上报名并打印出报名登记表,本人须签名确认。

2)毕业研究生导师出具的“就业推荐信”(需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就业推荐信表格填写),本校毕业研究生导师需注明是否同意留校工作;应聘校本部岗位研究生须提交应聘科室及学院提供的同意参加学校面试意见。

3)应聘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外校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通过国家外语等级考试的“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

8)研究生阶段获得省部级科研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五名)、获国家级科研奖(有效名次)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研究生阶段发表的本专业论著(含与本专业相关的)被SCI收录(影响因子3.0以上前2名、3.0以下第1名),或被美国《医学索引》收录的国家级核心期刊论著第一作者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核时间

1、留校的七年制毕业生面试时间:2009年3月31日。

2、留校的本科毕业生面试时间3月中旬进行。

3、应聘的硕士研究生面试时间,待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结束后请关注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4、应聘的外校本科毕业生面试时间:2009年4月24日。

5、面试地点及面试形式见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六、几项具体规定

1、应聘毕业生经过考核后,学校再统一安排体检(含身高测量)。

2、参加学校组织考核及体检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按着考核成绩,择优予以推荐。

3、在本规定范围内未参加考核(面试)者,我校不予接收。

4、我校在职职工辞职,考取研究生毕业后我校不予接收。

5、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我校不予接收。

6、我校校本部培养的研究生不允许应聘我校附属医院岗位。

7、考核合格应聘毕业生将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办法》,在省人事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着接收毕业生的有关程序进行签协议、办理有关手续。

七、本规定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

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地址:哈市南岗区学府路194号主楼一楼114室

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址:www.renshichu.com

联系电话:0451--86661657

联系人:吴思平 谭仁杰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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