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糖糖不次糖 于 2023-6-21 23:15 编辑
病例汇报
患者,赵某,女,55岁,因发右侧腹股沟区有一可复性包块12年,咳嗽、排便时加重,平卧后消失,于2019年9月19日来X县中医院就诊。
查体后以“右侧腹股沟疝”收治入院。入院后积极完善术前检查,拟定于次日在硬膜外麻醉下行“右腹股沟疝修补术”。
患者于2019年9月20日8点由平车推入手术室,入室后三方核对,常规监测心电图、脉氧、血压。8:30分协助患者摆好"虾米"体位,选择L1-2椎间隙穿刺,硬膜外穿刺顺利,置管深度3.5㎝,翻身平卧后硬膜外给予2%试验剂量利多卡因5ml无不适,每5分钟分次给予2%利多卡因5ml,加实验剂量一共20ml。8:55测麻醉平面发现硬膜外麻醉无效。遂计划改腰硬联合麻醉。
重新摆好麻醉体位,9:05分拔出硬膜外导管,消毒铺巾,选择L1-2椎间隙继续穿刺,硬膜外穿刺顺利,在置入腰麻针时赵某主诉左下肢异感明显,未退出腰麻针重新穿刺,见脑脊液后蛛网膜下腔缓慢注射0.5%布比卡因12mg,硬膜外向头测置管深度3.5cm,翻身平卧后测麻醉平面最高T6,9:30手术开始,11:00手术结束,测麻醉平面T8,送回病房。
返回病房2小时后患者诉双下肢疼痛、麻木不适、活动受限等症状。给予小剂量激素静脉注射,继续观察。
9月21日患者诉双下肢疼痛、麻木不适、活动受限等症状无改善,遂给予影像学检查及神经电生理检查均提示存在T12-L1平面脊髓损伤。转神经内科继续治疗,期间跟赵某及家属沟通建议转到上级医院治疗,患者拒绝。医院请上级外院专家远程会诊,患者均不配合治疗。
赵某及家属将X县中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给予赔偿。
患方观点
由于x县中医院麻醉穿刺位置选择不当,造成其目前遗留截瘫,神经根受损,左下肢肌力Ⅱ级,右下肢肌力Ⅲ级,构成四级伤残。认为因被告x县中医医院在为其提供诊疗的过程中,违反诊疗常规,疏忽大意,未尽到注意及相应的诊疗义务,致使其出现术后残疾的损害后果,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医方观点
1.在诊疗过程中,院方为赵某治疗期间严格按照医疗程序进行治疗,无过错责任。在诊疗过程中,院方也给赵某签定了手术知情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明确赵某愿意承担一切手术风险;
其次,在诊疗过程中,赵某不配合医院治疗,且胡搅蛮缠,以死相逼,采取各种手段拒绝治疗;
2.关于鉴定,x市医学会鉴定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次要责任,在法定期限内赵某未向省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该鉴定书是x县卫健局委托进行的鉴定,鉴定已经明确院方是次要责任,院方表示认可;
3.在治疗过程中,医院已明确告知赵某需转院治疗并要求其出院,但赵某拒绝出院,不配合医院治疗;其次,院方在诊疗过程中,中山医院的神经科专家及x市人民医院的专家,通过远程会诊积极为赵某治疗,但赵某始终不配合,且赵某的病是自身并发症,属个体差异形成的疾病,不属于医疗事故;
4.赵某不听取相关部门的劝阻,一意孤行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在院方多个办公室大小便,并拒绝转院。
2019年9以来一直住在医院,长期个人占用一间3人间病房,不允许医院安排其他患者入住,给院方造成经济损失达50余万元左右。
住院期间,医院护理人员轮流给赵某洗头、梳头、洗脸、翻身、送饭,送水、洗衣服等精心护理,并按治疗方案给予康复治疗。
但赵某仍然蛮不讲理,随时随地辱骂医护人员、提出各种无理要求、还打伤保洁人员。多次在投诉办、院长办公室等地大吵胡闹和小便,抓扯、咬伤投诉办和保卫科工作人员。不走正常程序,胡搅蛮缠,不听劝导,用拐杖打自己的头部、用头撞击椅子以死相逼,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也给医院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意见
2020年7月10日,x市医学会出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分析认为x县中医院在为赵某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过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