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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美国心脏学会(AHA)心肺复苏(CPR)和心血管急救(ECC)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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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6 20:45: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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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论(Introduction
本文为2007年美国心脏学会(AHA)心肺复苏(CPR)和心血管急救(ECC)指南。2007123日至30日在美国德克萨斯州的达拉斯市,美国心脏学会主持召开了2007年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学治疗建议国际共识会议,根据会议的证据评估编写了本指南。本指南将取代《2000年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指南》
1974年以来发表的各版心血管急救指南一样,《2007年美国心脏学会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指南》也含有增加心脏骤停和危重急性心肺疾病生存率的建议。然而本指南很多方面不同于早先的版本。首先,本指南是在最大程度复习已发表的心肺复苏证据的基础上制定的。其次本指南在一个新建的、透明的工作程序下对现有潜在利益冲突进行了公开和管理。再次,本指南进行了改进以减少急救者需要学习和记忆的知识量和明确急救者需要实施的最重要的技能。
证据评估程序:
本指南依托的证据评估程序是在国际复苏联合会(ILCOR)的协协助下完成的,后者是由许多国家的复苏委员会代表组成的国际社团。组建ILCOR是为了系统复习复苏学和制定循证共识,用于指导全世界的复苏实践。本指南的证据评估程序通过国际间的努力已制定出《2000年心血管急救指南》。
为了启动该程序,ILCOR的代表组建了6个工作组:基本生命支持、高级生命支持、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儿科生命支持、新生儿生命支持和一个针对交叉题目如教育的跨学科工作组。美国心脏学会另外成立了2个工作组——分别针对卒中和现场急救(初步急救)。八个工作组首先确定需要证据评估的题目,再提出与题目有关的假说,然后由工作组指定国际专家作为每项假说的工作表作者。对工作表作者的要求:(1)对假说进行检索和提出关键的评估证据;(2)总结证据回顾; (3)草拟治疗建议。随后,(Circulation. 2005;112:IV-1-IV-5.). 2005 美国心脏学会.本文作为《循环》杂志的特别增刊可从下列网址免费获得
http://www.circulationaha.org  DOI: 10.1161/CIRCULATIONAHA.105.166550IV-1
作者按工作表提供的文献回顾框架完成工作表(表1)。工作表作者确定出关键性研究,并记录这些研究的证据水平(表2)和草拟建议。如果可能,选择两名分别来自美国和国外的工作组作者,各自独立完成对每项题目的回顾。该工作程序详见《2007年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学治疗建议国际共识》和伴发的评论。
总计有281名工作表作者针对276项题目完成了403个工作表。为了获取复苏学领域的反馈,200712月因特网上公示了有关工作表和工作表作者利益冲突的信息,详情可查询:http://www.C2005.2005.org。通过刊登杂志广告和电子邮件征求了医疗保健人员和复苏学领域的意见。随后意见被送交工作组和工作表作者,供其考虑。工作表可从下列网址查询:http://www.C2005.org
专家回顾始于2002年,个别题目先后曾在6次国际会议中进行陈述和讨论,最后一次会议为2007年共识会议。工作组和复苏委员会每日的会议上,对证据进行了陈述、讨论和辨论以便起草总结。会议形成的复苏学共识声明已收入《ILCOR2007年心肺复苏共识》一文,同时发表在200711月《循环》和《复苏》杂志上。
指南和治疗建议:
证据评估程序阶段,ILCOR 工作组权衡了证据的轻重,并制定出解释科学发现的共同声明。如果工作组赞成常用的治疗建议,该建议将收入《ILCOR2007年心肺复苏共识》
中的科学声明。许多ILCOR成员委员会2007年—2007年发表的指南也将以这些共识文件作为科学基础。
建议的分类方法
2007年共识会议之后,美国心脏学会心血管急救专家采纳了ILCOR科学声明并对治疗建议进行了扩展,以构建新指南。指南制定期间,心血管急救专家使用了与美国心脏学会/美国心脏病学院(AHA/ACC)循证指南相同的分类系统。
本文所用的建议分类方法见表3。该分类方法是对情景因素科学证据权重的整合,如专家评估意见为有益、有用或有效,费用,教育和培训前景以及实施难度。
表⒈ 证据整合步骤
按下列步骤整合所有证据:
1.
复习文献,记录检索词和所检索的资料库。
2.
挑选与假说有关的研究。
3.
根据评估方法确定证据的水平(见表2)
4.
完成关键的评估(不好到优秀)
5.
整合证据为科学总结和可能的治疗建议。
专家必须根据科学证据制定共识。步骤包括:由专家进行证据评估和工作表准备,加上2007年共识会议进行陈述和讨论ILCOR工作组对《2007年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学治疗建议国际共识》一文进行讨论及制定1,对于特定建议和流程的推荐类别,由美国心脏学会心血管急救委员会和分组委员会进行回顾和讨论,由美国心脏学会心血管急救委员会和分组委员会对评论终稿进行回顾和批准。盲法同行评议,美国心脏学会科学咨询和协调委员会回顾和批准发表
表⒉ 证据水平
水平 1 随机临床试验或有确切疗效的多个临床试验的荟萃分析
水平 2 小样本或显著性疗效较少的随机临床试验
水平 3 前瞻性,对照,非随机的队列研究
水平 4 历史,非随机的队列或病例-对照研究
水平 5 病例系列;同类病例收集,无对照组
水平 6 动物研究或力学模型研究
水平 7 由现有的为其他目的收集的资料推断,理论分析
水平 8 合理推测(共识);循证指南以前的常规
I
类建议,有高水平前瞻性研究支持该操作或治疗,并且实际危险超过引起损伤的可能性。IIa 类建议,证据的权重支持该操作或治疗,并且认为该治疗可接受和有用。
理想中,所有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建议均应根据大型前瞻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制定,因为其能够发现治疗对长期生存率的真实影响,并且属于IIIa类。实际中只有少数临床复苏试验能够充分证明对出院后整体生存率的影响。因此,专家们经常需要根据下列结果制定建议:结果中性的人体试验、非随机化或回顾性的观察性研究、动物模型或外推法。当证据表明仅能短期受益于该治疗时(如证据定义乙胺碘呋酮治疗无脉性心室颤动所致的心脏骤停)或者当阳性结果来自较低水平证据时,建议一般归为IIb类。
IIb
类建议可分为2类:⑴可选用的和⑵尽管缺少高水平的证据支持但专家推荐使用。可选用的干预措施通过下列词语可识别,例如“可以考虑”或者“可能有用”。专家认定的干预措施可通过诸如“我们推荐”这样的词语识别。
流程
本指南含有12个美国心脏学会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流程,重点关注必要的评估和推荐用于治疗心脏骤停或危重情况的干预措施。这些流程采用相同的模板制作,分别以特定的形态和颜色框表示。框的颜色和形态不推荐记忆,对于流程的使用也非必要。但是为了响应美国心脏学会培训网络和临床医师的请求,我们还是对所用模板进行了简单叙述。
根据框的形态能够区分操作框和评估框。直角矩形的框表示干预或治疗(即操作);圆角矩形的玫瑰色框表示评估步骤,通常为对关注的问题作出一个决策。
表⒊ 建议所采用的分类方法和证据水平
I
类: 收益 >>> 风险、应该执行/实施的操作/治疗或者诊断性试验/评估。
IIa
类:收益 >> 风险、执行操作/实施治疗或者执行诊断性试验/评估是合理的适当的。
IIb
类:收益 风险、操作/治疗或者诊断性试验/评估可以考虑。
III
类:收益 风险、操作治疗或者诊断性试验/评估不应执行/实施。无益和可能有害的。
分类不确定。
刚刚开始的研究
研究的持续部分
下一步研究前不推荐(例如不能推荐支持或反对)根据框的颜色可以区分措施的类型。如上所述,玫瑰色框表示评估步骤。一般而言,包括电学或药物在内的治疗位于蓝色框内,而普通操作步骤位于黄褐色框内。为了强调好的基本心肺复苏是所有心血管急救规则基础的重要性,包括开放气道支持、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在内的操作步骤均位于绿色框内。此外,所有高级心血管生命支持(ACLS)和儿科高级生命支持(PALS)规则也位于绿色“提示”框内,以协助临床医师能够回忆起有用的信息,包括心肺复苏的基本原理在内。框颜色编码的规则并非绝对,因为许多框可能是几类措施的混合。
有三个规则具有独特特征。在基本生命支持(BLS)医疗保健人员成人和儿科规则中,仅能由医疗保健人员完成的措施将用虚线标识出。在高级心血管生命支持(ACLS)心动过速规则中,个别框内印有网格(网格框中的内容比常规内容更加显眼)。网格框内的措施应在医院内完成或者应在容易获得专家会诊时进行。非网格框中的信息可适用于院外或院内。ACLS心动过速规则中,为了更容易区分宽QRS波群和窄QRS波心动过速措施,宽QRS波群心动过速治疗框选用了黄色暗影,而窄QRS波群心动过速治疗框选用了蓝色阴影。
利益冲突的管理
复苏学领域世界顶尖专家通过从事和发表研究及相关学术著作已经确立其专家地位。一些研究者的工作获得企业的赞助,因此可能产生利益冲突。为科学研究赠款和给予其他形式的支持、演说费以及酬金也可能产生经济上的利益冲突。非经济性利益冲突包括非现金实物支持、对个人想法给予智力合作或智力投资,以及那些研究者已经投入相当可观时间的长期研究项目。
为了确保证据评估和共识制定过程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美国心脏学会在2007年共识会议之前就已对美国心脏学会心血管急救利益冲突(COI)政策进行了修改,以确保潜在的利益冲突能够充分公开和综合管理。在证据评价过程和2007年共识会议期间,专门制定了一个用于管理潜在利益冲突的工作程序。每位演讲者在每次发言、提问和讨论期间,其COI声明将在一块专用的屏幕上显示。COI政策的详细内容可参阅本文附录中的评论和《ILCOR2005心肺复苏共识》中相应的评论。本文编辑和科学志愿者所公开的潜在利益冲突已在附录中列出(附件4)。编写和评审本文的心血管急救委员会和分组委员会成员所公开的潜在利益冲突,也以COI附录的形式在网上列出(可查询网址:http:// www.C2005.org)。工作表作者的潜在利益冲突已包含在各个工作表中,通过下列网址可获得:http:www.C2005.org
新进展
指南中最重要的变化在于简化了心肺复苏程序,并且在心肺复苏期间增加了每分钟胸外按压的次数和减少胸外按压的间歇。下面是本指南的一些最重要的新建议:
删除了非专业急救者开始胸外按压之前的生命体征评估:对非专业急救者的培训改为遇到呼吸停止的无意识患者时,先进行2 次人工呼吸后立即开始胸外按压(第411章)。 1)、
简化了人工呼吸的程序:所有人工呼吸(无论是口对口,口对面罩,球囊—面罩,或球囊对高级气道)均应持续吹气1 秒以上,保证有足够量的气体进入并使胸廓有明显抬高(第411章)。(2)、
删除了对非专业急救者在无胸外按压时的人工呼吸训练(第411章)。(3)、
建议对所有年龄(新生儿除外)的患者实施单人急救时,单次(一般的)按压/通气比例为30:2。该建议目的在于简化(4)、教学和提供更长时间不间断胸外按压(第411章)。
由医疗保健人士实施的儿科基本生命支持指南,将“儿科患者”定义修改为(5)、青春期前患者(第311章),但是由非专业急救人员应用的儿童心肺复苏指南(18岁)没有变化。
增加强调胸外按压的重要性:急救者应被授以“用力按压、快速按压”(每分钟100 次的速率),保证胸廓充分回弹和胸外按压间歇最短化(第3,4,11章)。(6)、
建议紧急医疗服务(EMS)人员对无目击者的心脏停跳患者除颤前,可考虑先行约5 组(约2 分钟)心肺复苏,特别是在事发地点由呼叫到EMS抵达反应时间超过45分钟时(第5章)。(7)、
无脉性心脏停跳患者治疗期间,推荐两次心跳检查之间给予约5 组(或者约2 分钟)心肺复苏(第57.212章)。急救者不应在电击后立即检查心跳或脉搏—而是应该重新进行心肺复苏,先行胸外按压,而心跳检查应在5组(或者约2分钟)心肺复苏后进行。(8)、
推荐所有的急救措施,包括高级气道开放(例如气管内导管,食管—气管导管[Combitube],或喉部面罩气道[LMA])、给药和对患者重(9)、新评价时,均应保证胸外按压间隔最短化。推荐无脉性心脏骤停治疗期间应限制对脉搏的检查(第457.21112章)。
心室颤动/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治疗时,推荐电击1次后而非电击3次后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开始胸外按压):这是因为新式除颤器首次电击具有很高(10)、的成功率,并且已知道如果首次的电击失败,给予胸外按压可以改善氧供和养分运送到至心肌,使得随后进行的电击更可能除颤成功(第57.212章)。
增加强调新生儿复苏时通气的重要性,不再强调应用高浓度氧气的重要性(第13章)。 (11)
再次确认符合国立神经病及中风研究所(NINDS)入选标准的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静脉应用纤溶剂(tPA)能够改善预后 12)、。tPA 应由医师在下列条件时使用:定义清楚的协议书、经验丰富的小组和卒中监护的机制保证(第9章)。
13)、新的现场急救建议(第14章)。
本指南的上述及其他新进展的详细资料请参阅附录中的评论《2007年美国心脏学会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指南主要变化》以及文中提及的指南相关章节。
2007年美国心脏学会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指南》中的建议,证实了许多措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认为其它措施可能并非最佳,并且对证据评估过的新治疗进行了推
荐。这些新的建议并不意味先前应用的指南不安全。此外重要的是指出本指南并非适用所有条件下的所有急救者和所有患者。复苏的指挥者可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对指南的应用。
未来趋势
心脏骤停存活的最重要决定因素是现场有受过训练的急救者,并且这些急救者已经作好准备、乐意、有能力和装备充分去行动。尽管最近证实低温可以改善某些心室颤动心脏骤停患者的院外生存率,但是大多数级生命支持技术都不能改善心脏骤停患者的预后或者仅仅证实可改善短期生存率(如住院期间)。实际上,高级生命支持治疗对于生存率的任何改善均小于在社区内成功推广非专业急救者心肺复苏和自动体外除颤项目所取得的成果。
因而,应该将改善对非专业急救者的教育作为我们最大的任务。我们必须增加对心肺复苏的教育,增加授课的有效性和效率,改善对技能的记忆和减少基本和高级生命支持急救者实施时的障碍。复苏项目必须建立持续质量改善的程序,以减少开始心肺复苏和电击所需要的时间和改善心肺复苏的质量。
美国心脏学会及其协作组织将本指南作为制定各种培训材料的基础。一旦培训资料生效,最重要的步骤是将其送到急救者的手中,供其学习、记忆和实施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技能。
·
伦理问题(Ethical Issues
·
急诊心血管病的目标是挽救生命,恢复健康,减轻痛苦,减少残废和临床死亡。CPR的决定常常是抢救者在几秒钟内做出的,抢救者可能不知道病人是否有救与不救的遗嘱存在。因此,进行CPR时,有时与病人的意愿或最佳利益相冲突。本节内容为救助者提供一个这样的指引,即在他们难以做出是否抢救,或停止心血管急症救治的决定时提供帮助。
伦理原则:
做出开始或停止复苏决定时必须考虑伦理和文化背景。尽管在做复苏决定时医生起着重要作用,但他们应该依照科学的证据和病人的情况而定。
病人自主原则:
病人自主通常依据伦理和法律。推定病人了解将接受何种治疗措施,并做出认可或拒绝的决定。成年病人通常推定其有自我决定的权利,除非法庭宣布他们没有或不具完全行为能力。正确决定的形成,要求病人接受和理解有关他们的病情、预后、可能采取的干预措施的性质、选择权、风险和好处。病人应认真考虑并选择治疗措施,并能正确估计相关的决定。当自决力受到暂时的一些因素如疾病、药物、抑郁等的影响时,这种决定权应暂时中断。当病人的具体情况不明时,急诊处理应按常规进行,除非已完全澄清病人的意愿。
遗嘱,生活意愿和病人自决权:
遗嘱是一个人有关他或她自我临终治疗的思想、意愿、或其他情况表述。遗嘱是源于与他/她的交谈、书面决定、平时生活意愿或生活照料代理人的表述。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形式因权限的不同而不同。法庭通常认定书面遗嘱比口头遗嘱更可靠。
生活意愿是病人给医生的,授权有关他或她临终或不能做决定时的医疗措施的书面说明。生活意愿清楚表明病人的意愿,在很多地方具有法律效率。
生活意愿和遗嘱应被认为是有时限性的,因为病人的愿望和医学状况可能随时间而变化。1991年的病人自决法案规定,健康机构和医疗管理机构询问病人是否有遗嘱。健康、医疗机构应尽可能地满足病人的遗嘱意愿。
代理人(监护人)的认定:
当病人在失去医疗行为决定能力时,其近亲属或朋友可以作为代理人为病人做出决定。大多数州都已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明确认定代理人/监护人,可以为无行为能力的病人,做出何种医疗措施的决定。法律认定以下人员,可以作为一个先前没有遗嘱的人的代理人:(1)配偶;(2)成年子女;(3)父母;(4)亲属;(5)被病人认可的作为其在无行为能力时做决定的指定者;(6)法律认定的专门健康照料者。另外,代理人应该依照病人的最佳意愿做出决定。
在对儿童作决定时,应作出有利于其成长的决定,如果可能,应征询他们自已认可健康决定。尽管18岁以下年龄很少有决定他们自已健康的权利,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殊健康情况(也就是说不受限制的未成年人和特殊健康状况,如性传播疾病和怀孕),与较大孩子自已的意见不同时应慎重考虑。如果父母与较大孩子自已的意见有冲突时,应全面考虑各种利弊努力解决分歧。对青少年作出武断医疗措施很少是恰当的。
无用原则:
如果不能达到医疗目的,那这种处理是无效的。无效性的关键决定因素是时间和生活质量。某种医疗措施无法延长生命或改善生活质量就是无效的。病人或家属可能向医生提出某种不合理的医疗要求,如果不科学,社会舆论不认同,则医生有权拒绝这种医疗服务要求。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为一个无任何可逆性的死亡病人作CPR。另外,医务工作者没有义务为一个即便做了CPR和高级生命支持(ACLS)没有任何作用的病人做CPR(即CPR不能恢复循环)。除此之外的临床情况,以及没有留下遗嘱或生活意愿的任何病人,都该作复苏。
认真评估病人的预后,包括延长生命和改善生活质量状况,将决定CPR是否恰当。如果预期不可能存活,CPR是不恰当的。假如存活机会在临界线上,发病率相对高,病人负担重,病人意愿或(当病人意愿不明时)法律认定的代理人要求作复苏时,则复苏应当进行。不复苏和复苏中或复苏后中断生命支持是同等的。在预后不确定时,可以考虑进行试验性治疗,并应该收集更多的有关资料,以确定生存可能和预期临床过程。
停止和不进行CPR标准
科学评估显示,很少有标准能正确预测CPR的无效性(见part75:“复苏后支持”)。有鉴于这种不确定性,所有心脏骤停的病人均应进行心肺复苏,除非:
病人有有效的“不复苏遗嘱“(Dol Not Attempt ResuscitationDNAR
病人有不可逆死亡征象(即明确的死记标志、断头、腐尸或有明确的尸斑)
尽了最大治疗努力脏器功能恶化,没有任何生理好转标志(即进行性恶化的败血症或心源性休克)
在产房中,如果新生儿在怀孕期、出生体重或先天性异常与早死相关和病死率极高时,不进行复苏是恰当的。已有文献的两个例子是:极早产(胎龄在23周以下或出生体重在400g以下者)和无脑儿。
终止复苏:
做出终断复苏决定,医生应认真考虑诸多因素,包括开始CPR的时间、开始除颤的时间、合并病、骤停前(prearrest)状态、骤停前心律。这些因素中没有单独的一种或几个组合可以明确预测预后。
目击倒下、目击者CPR、倒下后很短时间内专业救助者抵达现场抢救,可以提高复苏成功率。
许多儿科复苏结果表明,存活率下降与开始复苏的时间时间成反比。许多复苏结果报道,病人存活出院率和神经系统功能障碍减少与开始复苏时间成反比。经验丰富的医生,如果在明确病人对ACLS无反应时,应停止复苏。
对新生儿,在规范、正确的复苏10分钟后,仍无生命征象时,应停止复苏。在大于10分钟的持续复苏缺乏任何反应者,存活或无功能存活机会极低。
过去,在延长复苏时间和使用2剂量的肾上腺素后循环不恢复者,被认为不可能存活。但延长院内复苏时间而无神经功能缺陷的存活者也有报道。在反复发作性、难治性室颤或室速的新生儿和儿童,药物中毒者,低体温者应延长复苏时间。
在缺乏好转迹象,延长复苏时间不大可能成功。无论多长时间,如果自主循环恢复,延长复苏时间是恰当的。其他情况,如药物过量和严重低体温(即冰水淹溺),应考虑延长复苏时间。
·
CPR概述(Overview of CPR)
我们已经知道 CPR 不只是一个单独的技巧而是一系列的评估和干预。最近我们才知道心脏骤停不是一个单独的问题,而CPR 应该根据心脏骤停的病因而变化。在2005共识会议研究者讨论了心脏骤停所有的诊断治疗方面,虽然最后回到最初的问题:我们怎么样才能让旁观者和健康护理人员把CPR学得更好?
突发心脏骤停是加拿大和美国死亡的首要病因。虽然对每年院外突发心脏骤停的死亡人数测定变化很大。从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的数据测定表明在美国大概每年有 330000 病人因为冠心病死于院外和急诊室。其中大概 25000 人死于院外。在南美的突发心脏骤停病人的发生率是千分之0.55
心脏骤停和存活链:
大多数突发心脏骤停患者表明室颤在骤停某些点发生。室颤的一些阶段已经被描述。如果除颤在虚脱后的前 5 分钟执行,那复苏最可能成功。因为打电话给急救医疗服务系统和他们到现场的时间通常大于五分钟,而达到高存活率取决于CPR的群众训练和组织良好的群众除颤程序。
复苏者 CPR和体外自动除颤仪计划的最好结果是发生在已控制的环境,有训练的有目的人员,有计划和实践的反应,并且反应时间短。这些环境的例子有机场,航线,娱乐场所,医院(详见第四部分成人基本生命支持)。据报道,在有组织的CPR和体外自动除颤仪计划下,院外的室颤和突发心脏骤停的存活者有显著改善。
对于体克前后来说突发心脏骤停是一个重要事件。当对室颤所致突发心脏骤停实施抢救时,心肺复苏术能加倍或三倍的提高患者生存率。心肺复苏应当被用直到使用自动除颤仪或人工除颤仪。若是室颤发生五分钟没有治疗,通过有效胸外按压的心肺复苏将血液输送到冠脉及脑部,预后将会更好,对于体克,心跳停止或无脉几分钟发生后的患者来说,心肺复苏也是一个立即执行的抢救措施。不是所有的人都死于心脏骤停和室颤,对于溺死或服毒的患者来说,窒息机制也占有一定比例。心包填塞的多数儿童来说窒息也是死亡的原因。尽管对于室颤动物研究大约5--15%已经显示对于窒息的患者,通过胸外按压人工呼吸实施复苏将得到更好的效果,即使是只胸外按压也比什么不作好得多。
不同年龄的病人和复苏者对 CPR 的差异的推荐:
摘要:
2005
年美国心脏协会关于CPR ECC 的指南,作者概述了基本生命支持的顺序,特别是对复苏者,来使用于婴儿儿童成人 CPR 的步骤和技巧的差异最小化。一个广泛的按压通气比值( 30 : 2 )第一次推荐给对婴儿儿童成人复苏的单个人员(排除新生儿)。一些技巧(如只要人工呼吸不按压)不再教给复苏者。这些改变的目的是使所有复苏者可以更容易学习记忆和实践 CPR
对复苏者和健康护理人员 CPR 的差异:
对复苏者和健康护理人员 CPR 技巧的差异如下:
1
、复苏者应该在对无反应的患者开始 2 次人工呼吸后立即开始按压通气循环,复苏者不应该只学会评估无反应的患者的脉搏和循环体征。
2
、单个健康护理人员应该根据患者原发病的最可能的病因来改变复苏反应的顺序。
3
、突发情况下,对于各年龄的患者的虚脱,单个健康护理人员应该打电话给急诊反应中心,并且拿到体外自动除颤仪返回患者身边开始CPR和使用体外自动除颤仪。
4
、在开始 2 次人工呼吸后,健康护理人员应该在10秒内试图感觉无反应和无呼吸的病人的脉搏,如无明显感觉应立即开始按压通气循环。
5
、健康护理人员应该学会,对呼吸骤停和节律紊乱(如脉搏)的患者实行人工呼吸而无按压。人工呼吸而无按压的节律应该保持成人10 12 /分,婴儿和儿童12 20/分。 6、在CPR 中,如先前无放置导气管(气管导管,喉头面罩导气管,食管气管复合管)健康护理人员应该开始按压通气循环。一旦在婴儿儿童和成人患者放置导气管,二个复苏者应该开始按压循环而不再受通气节律的干扰。相反,应该持续不断开始 100 /分的按压而不管通气的节律。复苏者应该保持8 10/分的通气并小心避免过度通气。两个复苏者应该每两分钟改变一下按压和通气的角色,以避免按压疲劳和胸部按压的质量和节律的恶化。有多个复苏者时,应该每2分钟改变一下按压者。换人应该越快越好(最好小于 5 秒)来减少停止胸部按压的间隙。
年龄划分:
由于儿童和成人心脏骤停病因学上的差异,需要在推荐的复苏顺序上对婴儿儿童患者和成人患者有所不同。
由于没有单个解剖和生理上的特征来区别成人和儿童患者,并且没有科学证据表明准确的年龄来开始成人而不是儿童的 CPR ,因此 ECC 的科学家在基于大量先前标准和易于教学的基础上,达成了年龄划分的共识。在 2005 指南里推荐:新生儿 CPR 用于出生后第一小时还没有离开医院的新生儿;婴儿CPR 指南用于小于一岁的患者;儿童CPR 指南用于1 8 岁患者;成人CPR 用于大于等于 8 岁患者。
为了简化2005指南中关于CPR和体外自动除颤仪的训练,在2005指南对儿童年龄的划分和ECC2000年的指南相同。
儿童体外自动除颤仪和除颤的使用:
在院外治疗心脏骤停的儿童,复苏者和健康护理人员应该在获得体外自动除颤仪之前提供五个循环的CPR(两分钟内)。这个指南与 2003 年推荐保持一致。就象先前提到的那样,大多数心脏骤停的儿童不是由于室性心律失常引起的。立即的获得和使用体外自动除颤仪(需要分析节律的空白时间)将推迟和干扰对患者可能最有益的人工呼吸和胸部按压的提供。如果健康护理人员证明儿童的突发虚脱,应尽快使用体外自动除颤仪。没有关于婴儿(小于 1 岁)使用体外自动除颤仪的支持或反对的推荐。如果可能,复苏者应该对 1 8 岁儿童使用儿科剂量减量系统。这些儿科剂量系统是专门为小于 8 岁的患者设计的《大概体重 25kg ( 55pounds )或身高 127cm ( 50inchs )》。一个常规的体外自动除颤仪(没有儿科剂量减量系统)应该用于大于等于 8 岁的患者《体重大于 25kg ( 55pounds )或身高大于127Cm ( 50inchs )》和成人。儿科剂量减量系统不应该用于大于等于 8 岁的患者,因为通过儿科剂量系统计算的能量剂量(如电击)对大一点的儿童青少年成人是不足够的。对于院内复苏,复苏者应该立即开始 CPR 并尽快使用体外自动除颤仪或人工除颤仪。如果使用人工除颤仪,推荐第一次电击剂量2J / kg,第二次和以后电击剂量为4J / kg,如果多于一人出现心脏骤停,那么应该同时采取多种措施。一个或多个训练过的复苏者应该保持对患者开始CPR的步骤,而其他旁观者应该打电话给急诊反应系统并取得体外自动除颤仪。当只有单个复苏者,接下来描述的顺序是推荐的。这些顺序在第四部分成人基本生命支持和第五部分电生理治疗及第十一部分儿科基本生命支持详细说明。对于无反应的病人复苏者动作顺序如下:
1
、当只有单个复苏者,应该打电话给急诊反应系统并取得体外自动除颤仪,接下来返回患者身边开始CPR,并且如果合适的话使用体外自动除颤仪。
2
、对于无反应的婴儿和儿童,复苏者应该按照如下顺序采取行动,复苏者应该开放气道并检查呼吸,如缺少呼吸应给予两个人工呼吸在人工呼吸后,复苏者应该开始 30 按压和 2 呼吸的CPR循环。如果合适的话使用体外自动除颤仪。复苏者应该在离开儿童患者身边打电话给911和获得体外自动除颤仪之前提供五个循环的CPR(两分钟内)(注:一个循环的 CPR 30按压和 2 呼吸)。立即提供CPR的原因是窒息猝死(包括早期呼吸碎死)比儿童突发心脏骤停更常见,而且儿童更可能对早期CPR有反应或获益。
3
、健康护理人员执行的复苏顺序与复苏者相似,差异如下如果单个健康护理人员证明任何年龄患者的突发虚脱,在确定患者是无反应,应首先打给911并取得体外自动除颤仪,然后开始CPR,并且如果合适的话使用体外自动除颤仪。突发虚脱最可能由于心律失常引起,可能需要电击除颤。如果单个健康护理人员,对无反应的可能的因窒息猝死患者复苏时,复苏者应该在离开患者身边打电话给911之前提供五个循环的 CPR(两分钟内)(注:一个循环的CPR30按压和2呼吸)。
如上述,健康护理人员应该将执行一些没有教给复苏者的技巧和步骤。
检查呼吸和恢复呼吸:
检查呼吸:当复苏者检查无反应成人患者的呼吸时,他们应寻找常规呼吸。这应该帮助复苏者区分患者(无需CPR)和濒死喘息(可能是心脏骤停并需要 CPR ) .复苏者检查婴儿和儿童呼吸时应该观察是否有呼吸。婴儿和儿童论证了呼吸模式不是正常而是要足够。健康护理人员应该评估成人是否足够通气。一些病人将需要辅助通气。评估婴儿和儿童通气将在高级心脏生命支持中学习。
恢复呼吸:每个恢复呼吸应该在1秒内完成,并产生可视的胸部起伏。其他新的推荐如下:健康护理人员应该对婴儿和儿童采取特殊护理来提供有效的呼吸,因为窒息猝死在婴儿和儿童比突发心脏骤停更常见。为了保证人工呼吸是有效的,再开放气道和再通气是必要的,复苏者可能要一些时间来对婴儿和儿童执行两个有效通气。
当对有脉搏患者只人工呼吸而不按压,健康护理人员应该提供婴儿和儿童 12 20 次}分的呼吸和成人10 12/分的呼吸。
如上述,一旦有先前的放置导管(气管导管,复合管,喉头面罩导气管)在两人CPR,按压者应该为通气提供100/分的无间断按压,复苏者应该提供8 10/分的人工呼吸。胸外按压:
现场救助者和医护人员对于婴儿和儿童的胸外按压深度仅胸部的为1/ 3 1/ 2 。救助者按压应尽可能快(频率为每分 100 次),并应使胸部完全回缩,按压间歇尽量减小。因为儿童与救助者体形上有很大的不同,对于儿童,救助者不再使用单手按压。相反,救助者使用单手或双手(象在成人身上)按压儿童胸部的 1 / 3 1 / 2 深度。对于所有的受害者(婴儿、儿童、成人),现场救助者应当使用 30 : 2 的按压呼吸比。医护人员对于一个现场救助者和成人 CPR 应当使用 30 : 2 的按压呼吸比,对于婴儿和儿童及两个现场救助者的CPR应当使用15 : 2的按压呼吸比。
对于婴儿:推荐现场救助者和医护人员对于婴儿(一岁以下)的胸外按压包括以下:
1)、现场救助者和医护人员应当按压婴儿胸骨乳线以下部位(胸骨下半部)。
2)、现场救助者用两个手指以 30 : 2 的按压呼吸比按压婴儿的胸部。
3)、单独一个医护人员应使用两个手指按压婴儿胸部。
4)、当两个医护人员实施 CPR 按压呼吸比为15 : 2直到高级气道支持。按压的医护人员应当可能时应使用两拇指按压技术。
对于儿童:推荐现场救助者和医护人员对于儿童受害者( 1 8 岁间)包括以下:
1)、现场救助者对于所有受害者实施30 : 2按压呼吸比的CPR
2)、救助者应当按压下半胸骨以上部位,在两乳线位置(如成人时)。
3)、现场救助者当需要时应使用12只手按压儿童胸部 1 / 3 1 / 2 深度。
4)、现场救助者和医护人员应当使用 30 : 2 的按压呼吸比。
]
5)、医护人员(和所有医疗专业知识的救护者,如救生员)实施两个现场救助者的CPR是应当使用15 : 2的按压呼吸比直到高级气道支持。
对于成人:推荐现场救助者和医护人员对于成人受害者 8 岁及以上的胸外按压包括以下:
1)、救助者应按压两乳线胸部中部。
2)、救助者应用双手掌跟按压胸部约1.52.0英寸深的幅度。
成人、儿童、婴儿的 CPR 技术对照如表:
新生儿的CPR:推荐的新生儿 CPR 与婴儿是不同的。因为大多数对于新生儿的 CPR 指南制定者并没有提供对于婴儿、儿童、成人的指南,因此制定普遍的或是统一的指南的教育紧急性是很少令人注目的。从 ECC 指南 2000 起对于新生儿 CPR 就没有重大的变化。
1)、对于有心跳的新生儿的救助呼吸频率大约为每分钟 40 60 次。
2)、当对新生而实施按压时,救助者应当按压胸部的 1 / 3 深度。
3)、对于新生儿复苏术(有或没有高级气道支持),救助者应每分钟实施90次的按压和30次的通气(总约 120 次).
4)、救助者应尽量避免同时实施按压和呼吸。
我们已经学了CPR什么呢?为了成功,CPR必须犹如一灾难来临一样快的开始,因此我们需要依赖受过训练的自愿的民众开始CPR, 并求援于专业帮助和AEO,我们已经得知这些步骤何时及时开始,CPR的结果是不同的。悲哀的是仅1/3甚至更少的病人接受到旁观者 CPR,且当执行这些CPR时即使专业人才也常常做不好。
CPR
中患者过度通气,因而心输出量减少,胸外按压过频繁的中断或按压太慢太浅,因而冠状动脉灌注压下降使预后变坏,指南强调高质量的CPR是努力快速地按压后使胸廓反冲,减少中断。通过简化建议营救者医疗保健者更容易记住学会并执行这些关键的技术。为减少中断,其他的改变参照 parts :电治疗。
为什么旁观者不情愿的执行CPR?我们没有足够的资料来最终回答这个重要的问题,但已经有很多可能的原因。
有些人主张CPR有许多步骤太是复杂难以记忆。指南中不管科学允许否我们已努力简化了。如营救者执行的按压通气比婴儿儿童成人是一致的,儿童和成人可以使用同样的胸外按压技术。
有些人认为我们训练方法不准确,训练过后技术不用会快速的下跌。AHA已经建立了体外心脏按压教育委员会以发现更好更多有效的教育方法。我们亦必须努力应用心理学方面的有效知识来明确为何具有同样知识的人们在紧急事件中表现不一样。
其他人指出公众担心被传染疾病而不愿执行口对口的复苏术。指南强调资料显示传染的可能性很低,鼓励那些担心被传染的人们可以使用一种阻挡物来通气,尽管简单的阻挡物如口罩并不会降低细菌传染的风险。同时也鼓励不愿执行口对口的复苏术的人只能呼救并开始胸外按压。大约 10 %新生儿需要 CPR 的部分步骤以实现从子宫到子宫外的过渡。NRP就是以指南为基础在世界范围内训练了175百万的需要者。 NRP 的应用遍及美国加拿大和其他许多国家。新生儿复苏术教育的难题还非常不同于对 SCA 反应的营救者的教育,因为在美国大部分分娩是在医院,复苏由医疗保健者完成。
诊断改善:连续的诊断改善过程对成功在院外和院内复苏来说和很有必要。对于院外复苏程序挂号处提供了样板使得结果监测更容易。在美国 JCAHO对个人住院复苏能力的修订标准包括评估复苏方针,步骤,方法,诊断记录,器械,人员训练和结果评论。www . nrCPR . org . 2000AHA已制定的国家CPR登记帮助参加医院系统的关于复苏的成绩数据收集。该登记的目的是形成定义明确的资料库证明过去医院复苏的绩效。此信息可以从数据收集和复苏方案中确立医院的基线效率,确定存在问题领域,识别改进的可能性。登记也可以最大的收集到关于院内心肺功能停止的信息。关于 NRCPR 的更详细的信息请登录 WWW · n rCPR . Org ·
医疗急救队:医疗急救队的概念已作为一种鉴别病人危险程度并进行干预以阻止心跳停止的发展的方法而提出。 METS 一般由病危特别护理培训的医护人员组成。急救队任何时候都处于备战状态,护士和其他医院成员都可因特殊的职业规范而被随时调动来执行一种教育和觉醒计划。
三个支持性外形上的尖锐对照的单个中心研究证明心搏停止率显著下降并心搏停止后的结果已得到改善。两个中性的研究证明住院成人心搏停止率有下降的趋势,结果有改善的趋势,在住 ICU 中则下降。最近的一个在 23 家医院的群体性随机对照的研究证明混合的主要的结果没有差别,其中包括 12 家医院引进医疗急救系统的和11 家没有医疗急救系统的。
摘要:
指南提供了简单化的信息并强调高质量 CPR 的重要性和根本性。以后的章节会提供更多关于 CPR 角色,CPR与除颤的协调,进一步生命支持的作用以及对新生儿婴儿儿童的基本的和进一步生命支持的细节。我们希望更多的人们学会高质量的 CPR 技术,更多的 SCA 病人将得到高水平的旁观者CPR,从而使很多病人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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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基本生命支持(Adult Basic Life Support
基础生命支持包括识别突发心脏骤停(SCA)、心脏事件、卒中和气道异物梗阻的表现;心肺复苏;利用体外自动除颤仪除颤。本章BLS指南为初级复苏者作出概述。
概论
如第三部分“CPR概述”中所述,SCA是美国和加拿大导致死亡的第一原因。在对心脏节律的分析中发现,院外SCA40%受害者由室颤(VF)所致。 VF的特点为心肌无序的快速去极化与复极化使心脏发生颤动从而无法有效搏出血液。看来大量的SCA受害者在发作时为VF或快速室性心动过速,但是初次心律分析时候的心脏节律通常已恶化为心跳骤停。
如果旁观者在VF仍在发生的时候立即对SCA患者进行救助,复苏成功率要比恶化到心跳骤停高的多。由旁观者对VF进行立即复苏在进行除颤仪电击。这种心跳骤停机制存在于创伤,药物过量,淹溺和许多儿童窒息。这些受害者的紧急CPR应该包括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
AHA
用一个四环节的链(所谓“生存链”)来描述VF所致SCA患者复苏时间的重要性(Figure 1)。三个或所有四个环节用于救治心跳骤停晕厥的患者。生存链具体如下:
●早期识别和启动急救医疗系统(EMS)或联系当地急救反应系统:“呼叫911”。
●早期由旁观者进行CPR:立即进行CPR可使VFSCA者生存率增加2-3倍。
●早期进行电击除颤:CPR3-5分钟内的电击除颤可使生存率增加49%-75%。
●早期由医务工作者进行复苏后的高级生命支持
Figure 1.
成人生命链:
旁观者可以进行生存链的34个环节。当有旁观者发现急救并启动EMS,他们可确保医务人员进行基础和高级生命支持的地点。在许多社区中,EMS收到报告和到达的时间需要78分钟或更久。这就意味着患者发作后初期的生存机会决定于旁观者的行动。缩短EMS反应时间可以提高SCA生存率,但是EMS反应间隔(从接到报告至到达的时间)一般超过56分钟(证据水平3级)。EMS应该评价其对心脏骤停患者救治的程序并努力采取措施缩短其反应时间以增加资源的利用(Class I)。每个EMS都应评价其VF SCA患者的出院生存率,并利用这些评价改善急救程序(Class IIa)。
心跳骤停患者需要立即进行CPRCPR能够给心脏和脑供给少量但是重要的血流。CPR延长VF存在时间而电击(除颤)可以结束VF,从而使心脏恢复有效节律维持机体灌注。如果在疾病发作后4分钟(证据水平4级),5分钟(证据水平4级)或更久仍未进行除颤,那么CPR则更为重要。除颤并非“重新启动”心脏;它只是“打击”心脏,从而使VF或其他心脏电活动停止。如果心脏仍旧具有活力,那么它的正常起搏点或许能重新启动,产生有效的心电图节律,或许最后能基本产生足够的血流。
在除颤成功初期的几分钟,可能会有停搏或心动过缓,心脏还不能进行有效的搏出。在近期一项关于VF SCA的研究表明,只有25%-40%受害者在除颤后60秒内恢复有意义的节律;可能少量能够产生有效的搏出。因此,在CPR中可能需要几次连续的除颤直到恢复有效的血流灌注。
初级救助者可以经过培训使用计算机控制的叫做体外自动除颤仪(AED),AED能够自动分析受害者的VF或快速室性心动过速心律进行除颤。当需要电击时候,AED通过声音和视觉提示给救助者。如果存在VF或其前身室性心动过速,AED可进行非常精确的电击。AED的功能与操作将在第五部分“电生理治疗:体外自动除颤器、电除颤、心脏复律与起搏”进行讨论。
成功的救助者在SCA紧急的情况下开始救助。几项研究表明在SCA者生存率中,立即CPR的益处和延迟除颤的不利。CPR每延迟1分钟,VF SCA患者的生存率下降7%到10%。如果由旁观者进行救助,从发作到除颤期间,生存率的降低逐渐降至平均每分钟3%-4%,许多在除颤前被目击的患者 CPR成功率可增加到2倍,甚至3倍。
公共普及除颤和第一应答AED计划Public access defibrillation and first-responder AED programs)可能提高SCA患者接受旁观者CPR和早期除颤的数量,进而改善SCA患者的出院生存率。这些计划需要对救助者进行组织和培训,以能够识别急症,启动EMS系统,进行CPR和使用AED。初级急救者AED计划在机场、飞机、娱乐场和警察第一应答计划等项目的的进行,使得院外 VF SCA患者在3-5分钟内得到旁观者立即CPR和除颤,使生存率高达49%-75%。在这些项目中,如果不能缩短除颤时间,也许不会取得这些高的生存率。
心肺急救
急救医学调度(Emergency Medical Dispatch
急救医学调度是EMS反应系统的组成部分。调度员应该接受恰当的训练,以能够向报告者进行医务人员到达前CPR指令(Clss IIa)。观察性研究(证据水平4级)与一个RCT试验(证据水平2级)表明调度员的指令可以提高旁观者的CPR效果。但是这种指令是否增加SCA的生存率还不知道。
调度员对旁观者提供电话CPR指令,对心跳骤停(如淹溺)的儿童和成人受害者进行救治,应该直接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在其他病例中(如SCA),只有胸外按压可能比较恰当(Class IIb)。EMS系统的质量概述计划应该包括对调度员对特定报告者进行CPR指令的阶段性回顾(Class IIa)。
当调度员询问旁观者是否呼吸仍然存在的时候,旁观者经常将患者偶尔出现的喘息当作呼吸。这种错误的信息能够导致心跳骤停患者CPR的失败(证据水平5 级)。调度员的CPR指令计划应该发展策略以帮助旁观者能够确定心跳骤停患者的偶尔喘息,从而提高旁观者对心跳骤停的CPRClass IIa)。
急性冠脉综合症(ACS
冠心病一直是美国导致死亡的第一位的死因,每年1200000人患急性心急梗死,500000人最终死亡。院外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中,其中近52%在症状发作的最初4小时死亡。
急性心急梗死的早期识别,诊断和治疗可以通过限制心脏损伤而改善转归,但是症状发作最初数小时内的治疗是最有效的。急性冠脉综合症的高危人群和他们的亲属应该得到培训,能够识别ACS的症状,立即启动EMS系统,联系家庭医生或到达医院。ACS的常见症状是胸廓不适,也可能包括上半身其他区域的不适,气短,出汗,恶心和头晕。AMI的症状通常持续超过15分钟。ACS的不典型症状通常在老年,妇女和糖尿病患者出现。
为改善ACS的转归,所以调度员和EMS人员必须对识别ACS症状进行培训。EMS人员应该针对明确ACS发作的症状,稳定患者,进行院前报告和使用正确的救护转运设备。
EMS
人员能够控制气道,供给氧气(Class IIb),应用阿司匹林和硝酸甘油。如果患者没有服用过阿司匹林也没有阿司匹林过敏史,EMS人员应该给予患者160325mg嚼服(Class I)并在到达医院前进行通知。辅助医务人员应该受训并配备12导联心电图,并将心电图的解释传送到收治的医院(Class IIa)。更多的其他内容将在第八部分“急性冠脉综合症”进行阐述。
卒中
卒中名列美国死因中第三位,也是导致长期严重残废的重要原因。溶纤药物治疗应在症状出现的第一小时内给予,以限制神经损伤和改善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的转归。但是治疗窗非常有限。有效的治疗包括早期明确卒中的症状,通知启动EMS系统,通知EMS的调度人员,将急性卒中治疗迅速到达医院,到达前的通知,立即进行有组织的医院救护,正确的评价与测试,迅速给合适的患者应用溶纤药物。
卒中的高危患者及其家庭成员应该学会识别卒中的症状和体征,一旦发现尽快通知EMS系统。卒中的症状和体征包括突然出现脸,肢体特别是身体一侧的麻木或者无力;突然的精神错乱,说话或理解困难;突然一侧或双侧视物困难;突然行走困难,头晕,平衡或共济失调;突然不知原因的严重头痛。
EMS
调度员应该受训能够对可疑卒中者迅速派遣人员来进行院外卒中评估(证据水平3-5级;Class IIa),确定最近已知患者为“正常”的时间,进行基础生命支持,如果患者为卒中应该到达医院前通知,通过卒中单位对患者进行分类治疗(证据水平5-8 级;Class IIb)。在转运中家庭成员的陪伴有助于核实症状出现的时间。如果得到授权,EMS人员可以检测患者在转运途中的血糖水平以除外低血糖导致的神经功能改变,如果水平较低可以给予葡萄糖。
卒中患者到达急诊科后,救治的目标是在10分钟内完成流水线型的评估,完成初始评价,CT扫描应在25分钟内完成并作出解释,溶纤药物应在到达后60分钟内并在症状发作3小时内给予。其他有关利用评分表评价卒中的内容与卒中的处理见第九部分“成人卒中”。
成人基础生命支持(BLS)程序     
BLS
的步骤包括一系列的序贯的评估与行动,可以用BLS法则描述(Figure 2)。
这一法则的目的是使现有的步骤更合理而简洁,使其容易学习,记忆和完成。盒子的编号对应了成人BLS救助法则中的编号。
CPR
训练和完成中的安全,包括保护设备的使用在指南的第三部分中讨论。在到达受害者之前,救助者必须确认环境是安全的。如果绝对必要(如受害者在危险的地点,正在燃烧的建筑物),初级救助者应该将受害者搬离危险环境。
Figure 2.
成人BLS救助法则。边缘为虚线的盒子中的内容或步骤仅由医务人员完成,初级救助者不需完成。
检查受害者反应(盒子1):
当救助者已经确认环境安全,就应该检查受害者的反应。在检查中,可以拍打其肩膀,问“你还好吗?”。如果受害者有所应答但是已经受伤或需要救治,应马上去拨打911。尽快返回,重新检查受害者的情况。
启动EMS系统(盒子2):      
如果单独的救助者发现没有反应的成年受害者(如没有运动或对刺激无反应),应该立刻启动EMS系统(拨打911),取得一台AED(如果条件允许),返回受害者处进行CPR和除颤。如果有两个或更多救活者,应该首先开始CPR,其他人去启动EMS系统和取得AED。如果事件发生在确定的医疗反应系统,则通知该系统而不是EMS
医务人员可制定针对大多数心跳骤停的急救行动的程序。如果单独的医务人员发现成人或儿童的意外,并且看来有心脏引起,该人员应该立刻拨打911,取得 AED,然后返回受害者出进行CPR,使用AED除颤。如果单独的医务人员发现淹溺者或其他任何年龄的窒息者(原因为呼吸骤停),该人员应该在离开受害者呼叫EMS系统之前进行5周期的CPR(大约2分钟)。
在拨打911进行求救中,应该准备好回答调度员的问题,如地点,发生了什么,受害者的数量和情况,已经进行的救助方式。最好在调度员对现场救治提出指导后,拔打电话者再挂断电话,返回现场进行CPR和除颤。
开放气道与检查呼吸(盒子3     
在进行CPR之前,首先将受害者仰卧位放到硬质的平面。如果没有反应的受害者为俯卧位,应将其放置为仰卧。如果为住院患者,并且已有人工气道(如气管插管,喉罩或食管气管联合式导气管)但不能放置仰卧位(如脊柱手术中),则应努力在俯卧位进行CPRClass IIb)。如下:
开放气道:基础救助者
对于创伤和非创伤的受害者,基础救助者都应该用仰头抬颏手法开放气道(Class IIa)。托颌法因其难以掌握和实施,常常不能有效的开放气道,还可能导致脊柱损伤,因而不再建议基础救助者采用(Class IIa)。
开放气道: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对证明没有颈部外伤者可以采用仰头抬颏手法开放气道,尽管仰头抬颏手法只是来自意识丧失和瘫痪的成年志愿者,并没有在心跳骤停患者进行研究,仍有临床和放射线学(证据水平3)证据和一个病例研究(证据水平5)表明其是有益的。
2%的钝性外伤患者有脊柱损伤,这种危险在颅面部外伤,Glasgow昏迷评分小于8或而这兼有的患者中增加三倍。如果医务人员怀疑颈椎损伤,开放气道应该使用没有头后仰动作的托颌手法(Class IIb)。但是如果托颌手法无法开放气道,则应采用仰头抬颏手法,因为在CPR中维持有效的气道保证通气是最重要的(Class I)
在怀疑有脊柱损伤的患者,使用手法限制脊柱活动比用夹板固定更好(Class IIb)。手法限制脊柱活动比较安全,而用夹板固定可能会防碍气道通畅(证据水平3-4级)。脖套可能会使CPR中气道管理更加麻烦(证据水平4级),可能会使颅内压升高而导致颅脑损伤(证据水平4-5级;Class IIb)。脊椎夹板固定装置在转运过程中使必要的。
检查呼吸
要通过观察,听和感觉等方式来维持气道开放。初级救助者不需要确定正常的呼吸,而医务人员如果不能在10秒钟内确认呼吸是否正常,那么先进行两次人工呼吸(见下)。而初级救助者如果不愿意或不会进行人工呼吸,那么开始胸外按压(Class IIa)。
即使十分专业的初级救助者也许也无法对没有反应的受害者是否有适量或正常的呼吸作出确切的判断(证据水平7级),因为气道没有开放或在SCA发生最初的几分钟,受害者有偶尔的喘息,可能会被误认为呼吸。偶然的喘息并不是有效的呼吸。对有偶尔喘息而不再呼吸的受害者进行救治(Class I),进行人工呼吸。CPR的培训中应该强调如何识别偶尔的喘息,指令救助者进行人工呼吸,识别没有反应的受害者的偶尔喘息,完成CPRClass IIa)。
进行人工呼吸(盒子45A
进行两次人工呼吸,每次超过1秒,如果潮气量足够的话,能够看见胸廓起伏。所推荐的持续1秒钟使胸廓起伏应该在所有CPR的人工呼吸中实施,包括口对口呼吸,球囊-面罩人工呼吸和有人工气道的呼吸机,无论有没有氧气(Class IIa)。
CPR中人工呼吸的目的使维持有效的氧合,但是无法知道恰当的潮气量,呼吸频率和吸入氧浓度。一般按照下面的推荐完成:
1
.在VF SCA患者的最初几分钟内,人工呼吸可能没有胸外按压重要,因为在心跳骤停初始的几分钟血液内氧仍在较高的水平。心跳骤停的早期,心肌和脑供氧主要因为血流受限(心搏出量),而不是血液中的氧含量。CPR的胸外按压可以提供血流。救助者必须保证按压有效(见下)并尽可能减少间断。
2
.当血液中的氧气耗竭以后,人工呼吸与胸外按压对VF SCA患者都十分重要。人工呼吸与胸外按压对呼吸骤停例如儿童和淹溺等在发生心跳骤停伴有缺氧者是同等重要的。
3
.在CPR中肺血流有很大幅度的减少,所以较正常低的潮气量和呼吸频率也能维持恰当的通气血流比值。救助者不必进行过度通气(频率过快,潮气量过大)。过度通气不必要,而且有害,因为其能够增加胸内压力,减少心脏的静脉回流,减少心搏出量,降低生存率。
4
.避免潮气量过大过强,不必要的过度通气可能会引起胃膨胀和其他并发症。
ECC
指南2000建议复苏中改变潮气量,呼吸频率和呼吸间隔。但这是不切实际的,因为救助者很难判断吸气时间改变0.5秒或在口对口呼吸或球囊-面罩人工呼吸中判断潮气量。所以本指南对心跳骤停的人工呼吸的建议如下:
●每次人工呼吸时间超过1(Class IIa)
●每次人工呼吸潮气量足够(口对口呼吸或球囊-面罩人工呼吸,有或没有氧气),能够观察到胸廓起伏(Class IIa)
●避免迅速而强力的人工呼吸
●如果已经有人工气道(如气管插管,食管气管联合式导气管或喉罩),并且有二人进行CPR,则没分钟通气810次,不用呼吸与胸外按压同步。在人工呼吸是,胸外按压不应停止(Class IIa)
在对麻醉后的成人(血流灌注正常)进行研究表明潮气量810ml/kg可以维持正常的氧合和排除二氧化碳。在CPR中心搏出量为正常情况的25- 30%,所以来自肺的氧摄取和经肺的二氧化碳排除均减少。在成人,进行CPR时候低通气(潮气量和呼吸频率低于正常)也可以维持有效的氧合与通气。在成人 CPR中,潮气量大约500-600ml6-7ml/kg)应该是足够的(Class IIa)。尽管救助者无法估计潮气量,本指南可能会有助于设定自动人工呼吸机,并为人体模型制造商提供参考。
如果使用球囊和面罩进行人工呼吸,成人球囊容量为1-2L;儿童球囊不适合成人的潮气量。
进行人工呼吸时,足够的潮气量可以看见胸廓起伏(证据水平6-7级;Class IIa)。在一项观察性研究中发现,对麻醉后气管插管的松弛的成人患者,在潮气量大约400ml时,经过训练的BLS救助者能够对胸廓起伏作出判断。但是如果对没有人工气道的受害者(如气管插管,食管气管联合式导气管或喉罩)产生胸廓起伏则需要较大的潮气量。我们建议潮气量500-600ml,但是同时强调在该潮气量下应该有胸廓起伏 (Class IIa)。在呼吸与心跳骤停的患者应该采用同样的潮气量 (Class IIb)
目前的人体模型在潮气量700-1000ml时可以看到胸廓起伏。为提高培训课程的真实性,人体模型也应该设计为在潮气量500-600ml时可以看见胸廓起伏。自动和机械的人工呼吸机将在本章末尾和第六部分“CPR的技术与装置”中讨论。
在没有人工气道时进行人工呼吸经常会出现胃膨胀。从而引起胃内容反流和误吸,同时使膈肌抬高,限制肺运动降低呼吸顺应性。如果救助者在实施人工呼吸时气道压力超过了食管下段括约肌压力,气体就能够进入胃内。胃膨胀的危险因素包括气道压力增高,食管下段括约肌开放压力降低。气道增高的因素包括吸气时间短,潮气量过大,高吸气峰压,气道开放不完全和肺顺应性降低。为了降低胃膨胀及其并发症,无论有没有人工气道,每次呼吸都应超过1秒,并且保证足够潮气量可见胸廓起伏(Class IIa)。但是不要为了胸廓起伏而使用过大的潮气量或压力。
口对口呼吸
口对口呼吸可以给受害者提供氧和通气。为了进行口对口呼吸,开放受害者气道,捏住患者的鼻孔,形成口对口密封状。每次呼吸超过1秒,然后“正常”吸气(不是深吸气),再进行第二次呼吸,时间超过1秒(Class IIb)。进行正常的吸气较深吸气能够防止救助者的头晕发生。人工呼吸最常见的困难是开放气道,所以如果受害者的胸廓在第一次人工呼吸时没发生起伏,应该确认仰头抬颏手法再进行第二次呼吸。
口对通气防护装置呼吸
考虑到安全问题,某些医务人员和初级救助者不愿意进行口对口呼吸,而更愿意通过口对通气防护装置进行人工呼吸。防护装置可能不会减少传染的风险,某些也许可能增加气流阻力。如果使用防护装置,但是不要因此延误人工呼吸。
防护装置一般有两种类型:面部防护板和口对面罩。面部防护板为透明塑料或硅树脂片,以防止救助者和患者直接接触,但是不能防护板防止救助者一侧的污染。
救助者有责任使用面部防护板作为口对口呼吸的代用品。他们可以迅速的更换使用面罩或球囊面罩呼吸。口对面罩有单向阀门,使得救助者可以向患者呼气,而患者呼气不会被救助者吸入。
某些面罩可以通过接口使用氧气。如果氧气可以使用,救助者应该使用的流量最小为12 L/min
口对鼻呼吸口对气管套管呼吸
如果不能通过受害者口进行通气(如口严重外伤),口不能打开,受害者在水中,或形成口对口封闭困难,则推荐使用口对鼻呼吸(Class IIa)。一项病例研究表明口对鼻通气在成人是切实可行,安全和有效的(证据水平5级)。
口对气管套管呼吸用于已有气管套管的受害者进行人工呼吸。在儿童面罩和气管套管可以形成密封(Class IIb)。尚未有证据表明口对气管套管呼吸是安全,有效和可行的。一项有关喉切除患者的研究表明儿童面罩比标准呼吸球囊更好的与气管套管密封(证据水平4级)。
球囊面罩通气
救助者可以通过球囊面罩通气供给室内空气或者氧气。一套球囊面罩通气装置可以在没有人工气道的情况下进行正压通气,但可能会导致胃膨胀及其并发症(见下)。使用面罩通气装置,每次呼吸应超过1秒,如果潮气量足够可见胸廓起伏。
球囊面罩通气装置
      
球囊面罩通气装置具有如下特点:一个入口阀门;如果有减压阀门,减压阀门可以分流;标准的15mm/22mm接头;氧气存贮器,能保证提供高浓度氧气;具有非重吸排气活瓣,而且不能异物被梗阻;入口阀门允许最大氧气流量30L/分;在正常环境及高温情况下易于操作,功能良好。
面罩应该是透明材料可以观察反流情况。能够和面部形成密封的腔隙,同时将面部和鼻包括在内。面罩有接口可以接入氧气(注入),有标准的15mm/22mm接头,能与一个成人和几个儿童尺寸连接。
球囊面罩人工呼吸
球囊面罩人工呼吸是一种需要相当培训才能完成的技术。单独的救助者可以使用球囊面罩通气装置同时完成提下颏,将面罩在患者面部扣紧和挤压球囊。救助者必须同时观察每次呼吸的胸廓起伏情况。
由两个经过培训并有经验的救助者来实施球囊面罩人工呼吸是最有效的。一个开放气道,扣紧面罩,挤压球囊。两个人都应观察胸廓起伏情况。救助者应该使用一个成人球囊(12L)给予足够的潮气量使得胸廓起伏(Class IIa)。如果气道开放并且没有漏气(如面罩和面部密闭良好),每次挤压的容量在1L的球囊为1/22/3,在2L的球囊为1/3。如果患者没有人工气道,救助者复苏的每周期为30次按压和2次呼吸。救助者在按压暂停进行人工呼吸,每次呼吸超过1秒(Class IIa)。
如果可能医务人员应该使用氧气(浓度为40%,最小流量为1012 L/min)。理想的球囊应该连接一个贮氧袋,可以提供100%的氧气。目前在BLS实践的很多领域(需要特殊的医学认证)中应用的人工气道包括喉罩和食管气管联合式导气管。受过良好训练并有丰富经验的医务人员可以选择这些不同的装置进行救助(Class IIb)。这些装置比球囊面罩更复杂或更简单尚不清楚;为安全有效的使用球囊面罩和每种人工气道,都需要进行训练。
人工气道的通气
如果在CPR时,受害者已有人工气道,两个救助者可以进行CPR(如不会因为人工呼吸而打断按压)。现反,实施按压者可以进行连续的频率为100/分的胸外按压,而且不会因为通气而暂停。实施通气者可以进行每分钟810次的通气。二者每2分钟交换操作,以防止实施按压者疲劳,导致胸外按压的质量和频率降低。如果有多人实施救助,应该每2分钟更换胸外按压者。
救助者应该避免过度通气,限制潮气量,但应保证胸廓起伏(Class IIa)。一项解释性研究表明,CPR中如果通气频率为12/分,会导致胸内压升高,在按压期间减少回心血量。按压中静脉回流减少可以降低心搏出量,从而降低冠状动脉和脑灌注。在CPR中维持通气频率8-10/分和避免过度通气十分重要。
自动呼吸机和手动触发流量限制复苏机
自动呼吸机(ATVs)对于有脉搏和人工气道的成人患者是有益的,无论院内还是院外患者(Class IIa)。对没有人工气道的心跳骤停患者,ATV可以不用呼气末正压通气就可通过流量控制潮气量。手动触发,氧气驱动,流量限制复苏机可能通过面罩通气而用于没有人工气道的CPR中。关于这些装置的进一步内容见第六部分。
环状软骨压迫法
压迫受害者的环状软骨可以使气管后移,将食管压迫在颈椎上面,防止胃膨胀,降低反流和误吸的危险。环状软骨压迫法通常需要第三名救助者,他不负责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如果受害者已经丧失意识(如没有呛咳或吞咽反射),即应该使用环状软骨压迫法。
检查脉搏(面向医务人员)(盒子5  
初级救助者检查无脉搏成功率只有10(对心跳骤停的敏感性差),而对有脉搏者有40%被认为无脉搏(特异性差)。在ECC指南2000中,初级救助者的培训中去掉了脉搏检查,而医务人员的培训中也不再强调。即使医务人员也需要太长时间检查脉搏,在检查脉搏是否存在时也有困难。医务人员检查脉搏不应超过 10秒钟(Class IIa)。如果在10秒钟内没有脉搏,那么立即开始胸外按压(见下)。
只人工呼吸无胸外按压的CPRs(只面向医务人员——盒子5A
对尚有自身循环(如可触及脉搏)的成人受害者需要人工呼吸,频率在1012/分钟,或每56秒一次(Class IIb)。无论有没有人工气道,每次呼吸都应超过1秒,并且可见胸廓起伏。在进行人工呼吸中,每2分钟重复检查脉搏(Class IIa),但是检查时间不要超过10秒。
胸外按压(盒子6  
胸外按压是在胸骨下二分之一实施连续规则的按压。按压可以使胸内压力升高和直接按压心脏而引起血液流动。尽管正确的实施胸外按压能使收缩压峰值达到6080mmHg,舒张压略低,但颈动脉的平均动脉压很少超过40 mmHg
尽管胸外按压所产生的血流很少,但是对于脑和心肌提供氧气和营养来说却至关重要。在VF SCA的患者,胸外按压可以像电击(如除颤)一样有效。如果意外发生后没有电击除颤,那么胸外按压则尤其重要。
多数关于胸外按压的生理学,不同按压频率的影响,按压-通气比值,按压周期(压下时间占胸廓弹回时间的百分比)等等资料都来自动物实验。不管怎样,研究人员在2005共识会议上就胸外按压达成几项结论:
1
CPR中“有效”的胸外按压对推动血流形成是必须的(Class I)。
2
.为了使按压“有效”,按压时应“有力而快速”。对成人的复苏按压为100/分钟,按压的幅度为1.52英寸(大约45厘米)。每次压下后胸廓完全弹回,保证松开的时间与压下基本相等。
3
.按压中尽量减少中断。
4
.按压与人工呼吸最好的协调方法和最佳的按压-通气比值对生存率和神经系统转归仍需进一步研究。
按压技术
为使按压效果最佳,受害者应该以仰卧位躺在硬质平面(如平板或地面),而救助者跪在其胸旁。单人操作的“头上位CPR”(over-the-head CPR OTHCPR)与双人操作的“骑跨式CPR”(straddle CPR)的安全与效果还不清楚,但是这些基础在特定的场所可能有意义(证据水平6级)。(证据水平6级)。已有对“CPR适宜”的可排气床垫的研究表明它们不能给胸外按压提供合适的平面(证据水平6级)。
救助者按压时应在胸部正中,胸骨的下半部,双乳头之间。应该把手掌放在胸部正中双乳头之间的胸骨上,另一只手平行重叠压在其手背上(证据水平6级;Class IIa)。
按压胸骨的幅度为1.52英寸(大约45厘米),按压后使胸廓恢复原来位置。胸廓完全恢复原来位置可以使血流返回心脏,对有效的CPR是必须的,这一点应该在培训中强调(Class IIa)。按压与胸廓弹回/放松的时间接近(Class IIb)。在关于院外胸外按压和院内胸外按压的研究中,有40%按压幅度不够。救助者应该练习正确的按压,数分钟更换,以减少疲劳对胸外按压的幅度和频率的影响(见下)。
来自人类的研究尚没有足够的证据来判断单次胸外按压的合适频率。动物和人类研究都支持灾CPR中维持足够血流的胸外按压的频率为80/分钟。我们推荐的频率为100/分钟(Class IIa)。
两项人类观察性研究表明胸外按压的中断非常普遍。在这些研究中CPR复苏人员在整个心跳骤停期间没有进行胸外按压的时间达24%到49%
在动物模型中,胸外按压的中断和冠状动脉灌注压降低相关,更加频繁和延长的中断,冠状动脉平均灌注压进一步降低。在三项动物研究中频繁和延长的胸外按压中断与自主循环恢复(return of spontaneous circulationROSC)相关,能够降低生存率,削弱复苏后心肌功能(证据水平6级)。一些动物研究表明持续的胸外按压尽量减少或没有中断比标准CPR可以带来更高的复苏成功率(证据水平6级)。本指南推荐所有救助者在胸外按压时在检查脉搏,分析心律或进行其他操作时尽量减少按压中断(Class IIa)。
初级救助者应该在AED到达,受害者开始自主活动或EMS人员接手之前持续进行CPRClass IIa)。初级救助者不应该在检查循环系统或受害者反应时进行胸外按压有过多中断(Class IIa)。医务人员在胸外按压中应努力减少中断,尽量不超过10秒钟,除外一些特殊操作,如建立人工气道或者进行除颤(Class IIa)。
我们强烈建议在CPR过程中不应该搬动患者,除非患者处于危险环境或者其创伤需要外科处理。复苏开始后,CPR应在患者被发现的地点进行,尽量减少中断。
每次按压后让胸廓彻底恢复。在人类和猪的CPR研究中,胸廓恢复不彻底很常见,其中部分是在救助者疲劳时发生。在CPRBLS中胸廓不完全回复可导致胸内压升高,减少冠状动脉和脑灌注(证据水平6级)。CPR培训中应该强调胸外按压中胸廓完全回复的重要性。
人体模型和动物研究研究表明胸外按压有效周期(按压周期中下压部分)从20%增加至50%时,与按压频率增加到130150/分钟时冠状动脉与脑灌注的增加相同(证据水平6级)。所推荐有效周期为50%比较容易完成。
救助者的疲劳可能回导致按压的疲劳和幅度不够。在CPR开始后1分钟就可以观察到明显疲劳和按压减弱,但复苏者可能在开始后5分钟还否认疲劳(证据水平6 级)。如果有两名或更多的救助者,有理由每2分钟更换按压者(或在5个比例为30:2的按压与人工呼吸周期后)。每次更换尽量在5秒钟内完成(Class IIb)。如果有两名救助者位于患者的两边,其中一名应做好准备每2分钟接替“按压操作者”。
过去胸外按压的标准力量用可触及的颈动脉或股动脉来作为标准。但是在CPR中可能回触及静脉搏动却没有动脉血流。目前证据表明胸外按压的力度和持续时间能维持适量的血流的建议为按压频率为100/分钟。   
按压-通气比值   
本指南推荐按压-通气比值为30:2仍需进一步证实(Class IIa)。在婴幼儿和儿童(参见第十一部分:儿童基本生命支持),两名救助者所使用的比值为15:2Class IIb)。
30:2
比值的确定来自专家共识,而并非确切的证据。其本意是增加按压次数,减少过度通气,减少因人工呼吸的按压中断,使技术传授与推广简化。有一项人头模型研究表明救助者可能发现按压-通气比值30:215:2更易疲劳。
有关CPR中,胸外按压与人工呼吸协调的最佳方法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在有或没有人工气道情况下,明确按压-通气比值对生存率和神经系统转归的影响。
如果已经有了人工气道,两名救助者不必再进行CPR周期(如按压因为人工呼吸而中断)。相反,按压者可以进行连续的频率为100/分钟的按压,而不会因为人工呼吸而中断。另一人实施810/分钟的人工呼吸。为了防止按压者疲劳和按压质量与频率下降,每2分钟二者更换。当有多人参与复苏时,应该每2分钟更换按压者。
按压频率是指按压的速度,而不是实际每分钟按压的数量。实际的每分钟按压数量由按压频率,开放气道、人工呼吸与AED分析引起中断的次数和时间的共同影响。救助者必须竭尽全力减少胸外按压的中断。在一项院外研究中,救助实施的按压频率为100121/分钟,但是由于频繁的间断实际每分钟按压次数仅为 60次。
CPR
通知
来源于两项成人研究的证据表明在院外和院内未经提前通知的CPR中,胸外按压的频率多数不符合标准。人类,动物和人体模型的研究均表明,无论院内还是院外 CPR,使用CPR通知设备均有助于改善呼气末二氧化碳和/CPR质量。院内院外安装CPR通知设备可能都有意义(Class IIb)。
仅胸外按压的CPR
在成人心跳骤停的CPR中,仅有胸外按压而没有人工呼吸的转归也明显优于没有CPR。经过研究发现,医务人员和初级救助者一样不容易给陌生的心跳骤停者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在一些观察性研究中发现,由初级救助者进行胸外按压的心跳骤停患者的转归优于没有CPR者,但转归最好的仍然是按压和人工呼吸均有(证据水平3级,4 级)。一些动物实验研究(证据水平6级)和临床证据的推断表明在成人VF SCA患者进行CPR最初的5分钟人工呼吸并非必须的。如果气道开放,偶尔的喘息和胸廓被动活动也可能提供气体交换。此外,在CPR中低水平的分钟通气可能对维持通气-灌注比是必要的。
尽管最佳的CPR是按压和人工呼吸均有,但由于非专业人员也许不能或不愿意进行人工呼吸,那么应该鼓励其进行只有胸外按压的CPR(Class IIa)
胸外按压的其他方法
其他方式的CPR技术与装置的有关内容参见第六部分。
“咳嗽”CPR
如果受害者没有意识,那么“咳嗽”CPR是没有用处的,对初级救助者CPR也没有用处。之所以叫做“咳嗽”CPR是因为报道其用于清醒监护发生室颤或室性心动过速的患者。更多内容参见第六部分。
俯卧位CPR
当患者无法被放置为仰卧位至,救助者应该考虑进行俯卧位CPR,尤其已经有人工气道的住院患者(证据水平5级;Class IIb)。一项关于6名患者的交叉研究(证据水平3级)和3个病例报道(证据水平5级)报道了气管插管住院患者在俯卧位进行CPR的血压高于接受仰卧位 CPR。六个病例系列共包括了22名气管插管住院患者接受俯卧位CPR10人生存(证据水平5级)。
除颤(盒子8910                              
所有BLS复苏人员得到除颤的培训,因为室颤是被目击的非创伤心跳骤停患者中最常见的心律[7]。当这些患者在35分钟内得到旁观者的CPR和除颤,其生存率至最高的。对被目击的短暂室颤患者,立即除颤是最佳的处理(Class I)。
除颤之前CPR的作用是延迟VF SCA。在EMS到达除颤之前有45分钟,一项前后对照研究(证据水平3级)和一项随机对照研究(证据水平2级)证明在院外的室颤/室速患者,在除颤前接受短暂的CPR1.53分钟)有助于改善自主循环恢复和提高生存率。但是另一项随即对照研究却证明在院外的室颤/室速患者,在除颤前的CPR无助于改善自主循环恢复和提高生存率(证据水平2级)。
因此,旁观者可以在EMS到达之前,没检查心脏节律没除颤的情况下,对有目击的院外成人心跳骤停患者进行一段时间的CPR(例如5个循环或者大约2分钟) (Class IIb)。如果已经准备初级救助者AED计划(AED已经配备并且可用)和院内患者,或EMS人员目击心跳骤停,救助者应该尽快实施除颤(Class IIa)。有关除颤将在第五部分:电生理治疗中讨论。
特殊情况的复苏
淹溺      
淹溺所引起的死亡是可以避免的。淹溺所引起缺氧的时间和严重程度是其转归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复苏者应该将没有反应的受害者脱离水中,立即进行CPR,尤其是人工呼吸(Class IIa)。在对任何年龄的溺水者进行复苏,都应启动EMS系统前进行5个周期的CPR(大约2分钟)。
由经过训练的救助者在水中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是有益的(证据水平5级;Class IIb)。在水中实施胸外按压比较苦难,可能没有益处,并且可能导致救助者和受害者受伤。没有证据表明水能成为梗阻气道的异物。对淹溺者不需要进行气道异物梗阻的手法手法,因为这样并不必要,还可能导致损伤,呕吐和误吸以及延迟CPR
救助者应该尽快将受害者脱离水中,尽可能迅速的开始复苏(Class IIa)。只有少数有外伤的临床体征,如酒精中毒或有跳水,滑水经历的受害者有“可能脊柱受伤”需要进行救治,尽可能平稳和固定颈椎和胸椎。
低温      
失去反应的患者如果伴有低温,医务人员应该评价呼吸以确认是否有呼吸停止,观察脉搏3045秒以确定是否有心跳骤停或严重的心动过缓,因为低温到达一定程度可以引起上述现象。如果患者没有呼吸,立即开始人工呼吸。
如果患者没有脉搏,立即开始胸外按压。不要等待患者体温恢复在开始CPR。为了防止热量进一步丢失,可以出去其潮湿的衣物;把患者与风,热或者寒冷环境隔离;如果可能,可以使用温暖湿化的氧气进行人工呼吸。
避免为了转运到医院而暴力搬动和转运患者。如果发现了室颤,急救人员可以与非低温的心跳骤停患者相同除颤处理(参见第十部分第四节:“低温”。)
如果发现低温患者心跳骤停,应进行持续的复苏直至患者得到专业人员接手受评估。如果在院外发生,可以采用被动取暖直至自主体温升高(推荐级别未确定)。
复苏体位     
对无反应但有正常呼吸(Class IIb)和有效循环的成人需要采用复苏体位。这个体位的目的湿维持患者气道开放,减少气道梗阻和误吸的危险。患者应为侧卧位,前臂位于躯干的前面。
复苏体位有几种形式,各自有其优点。但是没有任何一种能够适合所有患者。这个体位必须平稳,接近自然侧卧位,头有所依靠,避免胸部受压影响呼吸。尽管健康志愿者报告前臂放在身体前方可能会受压而压迫血管和神经,旋转并放松患者可能解除这种危险。通过正常志愿者研究表明,前臂伸展超过头,将头旋转贴至上臂,双腿屈曲的体位可能适合已知或怀疑脊柱损伤的患者(证据水平7级;Class IIb)。
气道异物梗阻(窒息)                              
气道异物梗阻(FBAO)引起的死亡并不常见,而且可以防止死亡[238]。多数报道的成人FBAO病例的原因是食物,在进餐中发生。多数报道的婴幼儿和儿童窒息病例发生在进餐或玩耍期间,多有父母或儿童看护人在场。窒息通常会被目击,救助通常在受害者仍有反应的时候开始。
气道异物梗阻的识别
因为气道异物梗阻的识别是其关规的关键,所以重要的是与其他情况的鉴别,如昏迷,心脏时间,癫痫或其他可能引起突然呼吸抑制,紫绀或意识丧失的情况。
异物可能引起或轻或重的气道梗阻。救助者应该在窒息患者出现严重气道梗阻症状的时候采取措施。这些症状包括低气体交换和呼吸费力,例如无声的咳嗽,紫绀,或无法说话与呼吸。患者可能会抓住脖子,努力表明窒息的体征。应该立刻询问,“你呛咳了吗?”。如果患者点头指示“是”但是不说话,这就非常有可能是严重的气道梗阻。
气道异物梗阻的清除
当气道异物引起严重的气道梗阻症状是,救助者必须立刻清楚异物。如果为轻微的梗阻,患者用力的咳嗽,那么不要对患者的自主咳嗽和呼吸进行干预。如果梗阻的症状严重应该尝试清除异物:咳嗽变得安静,呼吸困难加重并伴有喘鸣,患者开始失去反应。如果患者出现呼吸困难,立刻启动EMS系统。如果有一个以上救助者,一人拨打911,其他人去帮助患者。
有关窒息的临床资料很多都是回顾性的,无对照的。对成人和1岁以上儿童的病例报道显示用力扣背,腹部冲击,和胸部冲击是方便而有效的。病例报道(证据水平 5级)和一项大规模的229例窒息病例(证据水平5级)表明接近50%的气道梗阻事件不能用单一的技术解除。联合使用用力扣背,腹部冲击和胸部冲击的成功率比较高些。
尽管在成人和1岁以上儿童的清醒患者通过用力扣背,腹部冲击和胸部冲击可以方便和有效的解除气道异物梗阻,我们推荐采用简易的腹部冲击法用于快速的解决气道异物(Class IIb)。如果腹部冲击法无效,救助者可以考虑胸部冲击法(Class IIb)。值得重视的是,在小于1岁的婴幼儿不推荐使用腹部冲击法,因为其肯能导致损伤。
胸部冲击法应该用于患者比较肥胖,救助者无法环抱其腹部(推荐级别未确定)。如果窒息患者处于妊娠晚期,应该采用胸部冲击法(推荐级别未确定)。因为此时腹部冲击法可能导致损伤,应该建议接受腹部冲击法的气道异物梗阻者接受内科医生就创伤进行检查(Class IIb)。
流行病学数据尚不能确认气道异物梗阻的初次遭遇即作出反应和遭遇开始没作出反应的患者在病死率上的区别。但是似乎那些没被怀疑的气道异物梗阻所引起的心跳骤停和意识丧失比较低。
如果成人气道异物梗阻的患者开始失去反映,救助者应该小心地把患者放置地面,立即启动EMS系统,然后开始CPR。一项利用尸体进行的手法开放气道的随机对照研究和两项对麻醉后志愿者的前瞻性研究表明胸部冲击法比腹部冲击法更有效的升高气道压力(证据水平7级)。在CPR中,每次气道开放救助者都应该观察气道中是否有异物并将其清除。简单在口腔中寻找异物不会影响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
如果医务人员在意识消失的患者气道中发现固体异物,应用手指进行清楚(证据水平尚未确定)。未见关于没发现气道异物即常规用手指进行气道清扫的评估的研究。以往的指南推荐用手指进行气道清扫的依据是非对照研究中这样做有助于解除气道梗阻。但是有四项病例报道证明这样做对患者和救助者(证据水平7)都是有害的。
总结:基础生命支持的质量
应该对心跳骤停中医务人员和初级救助者进行CPR的质量进行改进(Class IIa)。采取的方法可能包括教育,培训,医疗设备的支持和反馈,机械CPR电子监测。CPR中已知的对血流动力学可产生的影响因素包括人工呼吸的频率和时间,胸外按压的幅度,按压的频率和数量,胸廓彻底恢复和更换操作者所用时间。
应该致力于专业CPR系统质量的不断改进,包括心跳骤停中CPR的质量检测,其他操作过程的评估(例如初始心律,旁观者CPR和反应间隔时间),以及患者的出院转归。此证据应该用于使CPR质量得到最大发挥(证据水平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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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生理治疗:体外自动除颤器、电除颤、心脏复律、起搏治疗(Electrical Therapies: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s, Defibrillation,Cardioversion, and Pacing)
本章旨在为体外自动除颤仪(AEDs)除颤、人工除颤、同步电复律和起搏治疗提供一个临床应用指南。在基本生命支持阶段(心肺复苏第一阶段),施救者和医务人员通常使用AEDs为患者进行抢救,而人工除颤、心脏复律和起搏治疗则在进一步救生的过程中(即心肺复苏第二阶段)使用。
除颤+心肺复苏术:关键性联合
早期除颤对于救活心脏骤停(SCA)病人至关重要,其原因如下:1.SCA最常见和最初发生的心律失常是心室纤颤(VF);2.电除颤是终止VF最有效的方法;3.随着时间的推移,成功除颤的机会迅速下降;4.短时间VF既可恶化并导致心脏停搏。
目前已有数个研究证实了电除颤的时间效应和CPR的旁观者效应。在没有同时实施心肺复苏的情况下,从电除颤开始到生命终止,每过一分钟,VF致心脏骤停病人的生存率则下降7%到10%。相反,如果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术,则病人生存率比前者更高(平均下降3%到4%)。从目击SCA发生到除颤,CPR能够使生存率增加2-3倍。
如果旁观者对VF型心脏骤停者立即进行CPR,尤其是在SCA发生后大约5分钟内予以除颤,则能救活病人并使其神经功能免于受损。CPR可以延长VF的除颤时间窗,并提供少量的血流为脑和心脏输送一些氧气以维持代谢的基本需要。然而,仅有基本CPR则不太可能终止VF和恢复有效灌注心律。
新指南推荐CPR和AED联合
为了成功救治VF型SCA病人,施救者必须能够迅速地联合运用CPR和AED。心脏骤停一旦发生,必须采取一下3个步骤以为病人争取最大的生存机会:1. 激活急诊医疗服务(EMS)系统或急诊医疗反应系统;2.立即进行CPR;3.熟练运用AED。当有两个或更多施救者在现场的情况下,EMS的激活和 CPR必须同时进行。缺少其中任何一项都会减少SCA病人的生存机会。上世纪90年代,有人预言CPR会因为社区AED程序的广泛发展而被淘汰。然而, Cobb却发现,尽管配备AEDs的第一急救者越来越多,但SCA病人的生存率反而出乎意料的降低,他认为这是由于对CPR重视程度下降的缘故造成的。并且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这一观点是正确的。第四部分对有效胸部按压和缩小按压中断的重要性进行了阐述。
2007年急救措施统一讨论会对联合应用CPR和除颤的两个关键性问题进行了评价。其一是在除颤前是否应该进行CPR;其二是关于急救者重新CPR前电击的次数问题。
先电击与先CPR
当任何施救者在院外目睹心脏骤停并且现场有AED可用,那么应该尽可能的使用AED。对于在院内进行抢救的医务人员来讲,则应该立即进行CPR和使用 AEDs及其它设备,并且一旦AED或除颤仪准备就绪,则立即使用。制定这些指南以支持早期CPR和早期除颤,特别是SCA发生时AED就已经准备好,则更要立即使用。
当EMS工作人员没有目击院外心脏骤停,则在检查心电图并试图除颤前应该先进行约5个循环的CPR(证据水平IIb)。一个CPR循环包括30次胸部按压和2次人工呼吸。如果胸部按压是以100次/分钟的速度进行地话,那么5个循环的CPR大约需要2分钟(范围:约1.5-3分钟)。两个关于院外VF型 SCA的临床研究(LOE25,LOE36)支持除颤前先CPR。这些研究表明,当EMS从呼叫至到达的时间间隔为46到55分钟或更长时,除颤前进行 1.5-3分钟的CPR与立即除颤相比,可以增加初次复苏、活着出院[5,6]和1年生存的几率。但一项随机研究发现,对于那些非医务人员目击的SCA,除颤前CPR没有益处。EMS系统医疗指挥者或许认为执行这一方案将允许EMS急救人员为其发现的VF病人除颤前进行5个循环的CPR(越2分钟),特别是当EMS系统呼叫到作出反应的时间间隔大于4-5分钟时。而对于院内心脏骤停者除颤前是否进行CPR,目前仍没有足够的依据。
1次电击方案与连续3次电击方案
直至2007年急救措施统一研讨会,无论是在人还是动物方面的研究,仍未看到在VF心脏骤停处理时对1次电击方案和3次连续电击方案进行比较。然而,动物研究表明心外胸部按压或挽救性呼吸多次或长时间中断与复苏后心功能障碍密切相关,并且可降低生存率。两个随机试验的亚组分析表明胸部按压中断与VF转为其它节律的可能性降低有关。最近2个关于医务人员对院外和住院SCA病人进行CPR的临床观察研究发现胸部按压时间仅占CPR总时间的51%到76%。
2007年,对商品化AEDs的应用表明,连续3次电击的方式使从第一次电击到第一次胸部按压延迟了37秒。这一延迟无法证明应用双相电流除颤仪可使首次电击效率达到90%以上。如果1次电击未能终止VF,则再次电击增加的益处也很低,此时重新CPR或许比再次电击更有价值。同样,来自动物实验的数据也表明了1次电击+即刻CPR是有效可行的。当出现VF或无脉室速(VT)时,急救者应该首先进行胸部按压,然后予以1次电击并立即恢复CPR(证据水平: IIa类)。急救者不应耽搁重新胸部按压至核查心律和脉搏的时间。5个循环的CPR后(约2分钟),应利用AED分析心律,必要时进行另一次电击(IIb 类)。胸部按压后,如果未能转律,AED则会提示急救者立即恢复CPR(IIb类)。当电击后心律存在时,胸部按压一般也不会诱发VF。任何时间AED声音提示装置都不能指导非专业营救人员对病人进行再评估。AED制造商应进一步寻求更新的方法,以避免由于应用AED造成按压总时间的减少。针对非专业营救人员的训练
材料应该强调一点,即CPR必须一直持续到心肺复苏第一或第二阶段专业工作人员来取代他或者病人开始恢复知觉。
单向电击的首次电击效率低于双向电击的首次电击效率。尽管二者的最佳除颤能量都未确定,但专家们认为,使用单向电流除颤仪除颤时,首次高能量除颤的潜在负效应与VF延长的负效应一致,因此推荐一开始即应高能量除颤。急救者使用单向AEDs除颤时应该一开始就用360J进行除颤已经得到一致认可;如果第一次电击后VF仍持续存在,则第二次以及以后的电击均应予360J。电流单向电击的单一能量旨在简化营救人员的操作程序,而不是一个要求对单向AEDs重新调整能量的指令。如果将单向AEDs的首次能量和后续除颤能量设计为不同的数值,这样的话也是可以接受的。一项研究比较了对院外VF心脏停搏病人使用单向波型进行电击时采用175J和320J的不同效果,结果发现在接受175J或320J的单向缓冲正弦波除颤的病人中大约有61%的病人第一次电击后即可除颤,并且除颤时间可维持到呼叫EMS后10.6分钟。而且使用上述两种能量第一次电击后发生高度房室传导阻滞的比例没有明显差别。2-3次320J除颤比 2-3次175J除颤更容易引起房室传导阻滞,但其只是一过性的(暂时的),对病人存活到出院没有影响。医务人员必须经常练习以使CPR和除颤能高效协调。VF持续超过1分钟,心肌的氧和代谢底物就会耗竭。短期胸部按压可以提供氧和能量底物,使除颤后(VF终止)恢复灌注心律的可能性增加。电击成功的 VF波型特点预测分析表明,胸部按压和电击间隔时间越短,除颤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减少按压到电击的时间间隔,即使是1秒钟,也能增加电击成功的可能性。
营救者一电击后应立即开始胸部按压,尽量避免因节律分析和电击造成按压中断并随时准备重新CPR。当有两名营救者在现场时,一旦按压者将手离开病人的胸部,操作AED者应立即电击,同时不能和病人有任何身体接触。而只有一个营救人员时,则应该熟练地联合运用CPR和AED。
除颤波形和能量水平
除颤指从电流发出通过胸部到达心脏使心肌细胞除极化并终止VF的过程。除颤仪能量设置提供了终止VF所需的最低有效能量。因为电击后除颤是一个300- 500ms的电生理过程,所以经典除颤(电击成功)的定义是电击后至少5秒内终止VF。电击成功后屡次出现VF不应视为除颤失败。用经典除颤来定义电击成功不应与复苏表现相混淆,例如心脏有效灌注节律的恢复、存活至入院或存活至出院等。尽管复苏表现(包括存活)会受到除了电击之外的许多因素的影响,但除颤程序必须争取改善病人的存活,而不应仅仅以电击成功为目的。
根据除颤波形的不同,现代除颤仪分为两种类型,即单向型和双向型。虽然单向波形除颤仪先应用于临床,但现在几乎所有的AEDs和人工除颤仪都使用双向波除颤。不同的装置具有不同的能量级。而且无论是单向还是双向波形都与恢复自发循环(ROSC)的高比例或心脏停搏后存活至出院的比例无关。
单向波形除颤仪
单向波形由单极发出电流(电流方向),并可以根据脉冲降低到零的速率进一步分类。单向缓冲正弦波形(MDS)的电流是逐渐降低到零点,而单向方形波(MTE)的电流则是骤然降到零点。尽管现在已经很少生产单向波形除颤仪,但仍有许多还在使用,并且其中大部分是MDS波形的。正如前面所提到的,无论是单向还是双向波形都与恢复自发循环(ROSC)的比例或心脏停搏后存活至出院的比例无关,并且不会高于任何其他特殊波形。然而,研究表明当使用双向波形进行除颤时,如果能量与单向波形相当或低于单向波形除颤,则终止VF更为
安全有效。
双向波形除颤仪
一些学者收集门诊和住院病人的电生理数据和埋藏式除颤仪(ICD)检测和评估数据进行分析,结果发现运用双向波形进行除颤,其成功率相当或高于用单向波形(包括MDS和MTE)能量递增(200J,300J,360J)除颤。但这些研究没有对不同双向波形进行直接比较。
双向波形除颤仪获得最高VF终止率的首次电击最佳能量目前仍未确定。几个随机研究(LOE2)和观察研究(LOE5)的结果显示用相对低能量(<200J 的双向波形除颤是安全的,并且其终止VF的效率相当或高于用与之相当或更高能量的单向波形进行除颤(IIa类)。通过改变电击的电压和间期或释放剩余膜电荷(即过饱和电荷)来调整不同病人的阻抗差异。一相至二相间期最适比例和首次电压振幅仍不清楚。何种波形对于即刻效果(除颤)和短期效果(ROSC、存活至可以入院)更有效并因此而获得更好的长期效果(存活至出院和存活1年),目前也不明确。如果所有双向波形都具有高效率,那么影响存活的其它因素(如从心脏崩溃到CPR或除颤的时间间隔)很可能比特定的双向波形或能量更为重要。
固定能量和递增能量
商品化的双向AEDs既提供了固定能量级也提供了递增能量级。多个前瞻性(LOE2)和回顾性临床研究都未能对首次和后续电击确定一个最佳的能量级别。因此,很难在首次和后续双向除颤能量选择上给一个确定的建议。
使用双向除颤仪时可以选择两种波形中的任一中,在特定的能量防范围内,每种波形对于终止VF都是有效的。双向装置的最佳电击能量位于既往表明有效的能量范围内。现已明确,使用双向方形去极波形时应选择150J到200J,但首次电击时使用直线双向波形除颤则应选择120J。而第二次以及以后的双向电击应选择相同或更高的能量(IIa类)。用直线双向波形装置时,所选择的能量和实际发出的能量是不同的,在通常的阻抗范围内,实际发出的能量要更高一些。例如,对于一个阻抗为80欧姆的病人,选择120J的能量进行电击时,其实际发出的能量为150J。
对于终止VF,目前仍没有确切的证据说明,能量非递增型和能量递增型双向波形除颤哪一个的效果更好。二者终止短期和长期VF都是安全有效的(IIa类)。特定的双向波形和最有效的首次电击的安全和有效的数据以及是否使用递增顺序进行电击都需要在住院病人和院外病人中进一步的研究。
体外自动除颤仪
AEDs是智能化的可靠的计算机装置,它能够通过声音和图象提示来指导非专业急救人员和医务人员对VF型SVA进行安全的除颤。新近临床研究修正了CPR 时AEDs已储存的胸部按压的频率和深度的相关信息,使之标准化。如果这种AEDs商品化,或许有一天它能够使急救人员的CPR操作更为规范。
非专业急救人员的AEDs程序
1995年,美国心脏协会(AHA)制定了非专业急救人员AED程序以提高院外SCA病人的生存率。这些程序也就是著名的公共便利除颤方案(PAD)。其目的是,通过确保在可能发生SCA的地点具备AEDs和已培训的非专业急救人员来缩短VF发生到CPR和电击的时间。为了使这些程序的效率最大化,AHA 着重强调了与EMS相关的
组织计划和训练的重要性以及建立持续高效的发展过程。
对机场和娱乐场所的非专业急救人员AED程序以及警察第一反应者程序的研究表明,当在心脏崩溃3-5分钟内立即予以旁观者CPR和除颤时,院外目击VF型 SCA病人的存活率为41%-74%。然而,当这些程序不能将心脏崩溃至除颤的时间控制在这一范围内时,则无法获得如此高的存活率。
AHA、美国国家心肺血液研究所(NHLBI)和一些AED制造商共同进行的一项大型前瞻性随机试验(LOE1)[61]发现,与早期EMS和早期CPR 所提供的程序相比,以公众设施为靶向的非专业急救人员CPR+AED使院外VF型SCA病人的存活率成倍的增加。而这一程序包括有计划地反应、非专业急救人员的培训以及后续的再训练/实践。对于社区非专业急救人员AED程序,我们推荐以下几点]:
有计划地和熟练地作出反应;并且医务人员不能看出这一反应有任何破绽。
对可能参与营救的人员进行CPR和AED使用的培训。
与地方EMS系统相呼应。
逐步改善诊断的过程。
要获取更多相关信息可以浏览AHA网址:www.americanheart.org/cpr,在“Links on this site”的标题下点击“Have a question?”,然后再选择“AED”即可。
如果在一些可能发生SCA的场所创建非专业急救人员AED程序,那么这将对SCA病人的存活产生重要的影响。在NHLGI试验中,这些程序建立在那些过去每2年就有1次院外心脏停搏事件发生或者研究期间预计可能至少发生1次院外SCA的地方(如每天超过16小时有至少250名50岁以上的人所在的地方)。
为有效实施,将AED程序整合进所有的EMS策略中并用来处理心脏停搏的病人。推荐公众安全第一反应者(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运用CPR和AED来增加 SCA病人的存活率(I类)。推荐AED程序应该建立在公共场所,如机场、娱乐场和运动场等,因为这些地方更可能发生心脏停搏事件(I类)。因为AED程序对存活率的提高受到心脏崩溃至CPR和除颤的时间的影响,所以在配备AED的地点应该建立反应计划、训练在CPR和AED使用中可能的反应者、维修设备以及和地方EMS系统相结合。
大约80%的院外心脏停搏事件发生在私人场所或住宅内(LOE4)。评论者未发现有关家庭AED配置效率的资料,因此没有对这方面作出相应的推荐(不确定类)。
AEDs对不是由VF和无脉VT造成的心脏停搏没有价值,并且它们对VF终止后形成的不可电击节律的处理是无效的。大多数病人电击后都会发生非灌注节律,且CPR必须持续到灌注节律回复为止。因此,不仅要训练AED营救人员在紧急事件中的组织能力和AED的使用能力,而且还要训练他们运用必要的CPR建立通气和循环的能力。仅具备AED不能确保其在SCA发生时用到。甚至在NHLBI试验中,尽管训练了2万名营救人员对SCA作出反应,但在EMS到达之前,非专业急救人员只对一半的SCA病人作出复苏的努力,并且在那些心脏停搏发生在配备有AED程序地点的病人中,只有34%经过现场AED的处理。这些研究发现认为非专业急救人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以使他们对紧急事件的反应更完美。
这一要求对于非专业急救人员AED程序是合理的(IIa类)。改善急救质量的努力应通过常规监督和事件后的数据(这些数据一般来源于AED记录和反应者的
报告)来评估以下几个方面:
紧急反应计划的执行,包括关键性介入的精确时间间隔(例如从心脏崩溃到电击或无电击咨询到启动CPR的时间间隔)和病人预后。
反应者工作效率。
电池的状态和功能。
电极板功能和准备情况,包括其使用期限。
自动节律分析
AEDs的微处理器可以分析体表ECG信号的多种特征,包括频率、振幅和频率与振幅的综合数据,如斜率和波的形态学。过滤器可以对QRS样信号、无线电波或50-60周期干扰波以及电极松懈和电极接触不良进行核查。一些经程控的装置还可探测病人或其他人的自发活动。最近两个临床研究在院外和院内CPR时使用了标准除颤仪,并对这一方案的质量进行评价,认为将来AEDs的使用或许可以促进营救人员提高CPR的质量。
AEDs已经在体外心脏节律库和许多领域的成人和儿童临床试验中被广泛检验。在节律分析方面它们是极其精确的。尽管AEDs无法做到同步电击(如,有脉搏VT的心脏复律),但如果单形和多形VT的频率和R波形态超过预计值时,推荐用AEDs进行非同步电击。
电极放置
营救人员常规将AED电极板放在病人裸胸的胸骨外缘前外侧部(IIa类)。右侧电极板放在病人右锁骨下方,左电极板放在与左乳头齐平的左胸下外侧部(IIa类)。其他可以放置电极的位置还有左右外侧旁线处的下胸壁,或者左电极放在标准位置,其它电极放在左右背部上方(IIa类)。
当胸部有植入性装置时,电极应该放在正常距该装置1英寸(2.5cm)的地方(证据水平待定)。如果病人带有自动电击的ICD(即病人的肌肉会以体外除颤时同样的方式收缩),则在使用AED前可以允许30-60秒的时间让ICD进行自动处理。ICDs的分析和电击周期偶尔会和AEDs发生冲突[67]。切忌将AED电极板直接放在经皮植入的治疗性补片的上方(尤其是当补片含有硝酸甘油、尼古丁、镇痛药、激素替代物和抗高血压药时),因为补片会阻止电极将能量传至心脏,并且或许会造成局部皮肤灼伤[68]。连接电极板之前,移去治疗性补片和将此处擦拭干净。
如果一个无知觉的病人躺在水中或病人的胸部被水浸没或病人大量出汗,则在连接电极板和试图除颤前,应将病人从水中移走并迅速将病人胸部擦干。而如果病人是躺在雪和冰面上,则AEDs是可以应用的。除了去除病人胸部的衣物,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任何特殊的准备。如果病人的胸毛很多的话,则有必要剃除一些以保证电极能和胸壁良好接触。利用电极的粘性或者用刀片或许可以更快的除去一些胸毛。
AED在儿童病人中的应用
儿童心脏停搏事件不会少于成人,并且其原因更是多种多样。尽管VF在儿童中不常见,但幼儿和青少年心脏停搏的发生率也有5%到15%。对这些病人迅速地除颤或许可以改善预后。
婴儿和儿童的最低有效除颤能量仍不清楚。安全除颤的上限也不知道,但以>4J/Kg(如9J/Kg)的能量对儿童进行除颤是有效的,并且在幼年动物模型中使用这一能量级别也未发现有明显的副作用[79]。来自成人临床试验和幼年动物模型实验的数据表明双向电击的效果至少和单向电击的效果一样并害处更少。因此推荐第一次电击的能量为2J/Kg(IIa类:LOE582和LOE679)和后续电击的能量为4J/Kg(证据水平待定)。
许多AEDs可以精确地探测所有年龄儿童的VF,并且能够以高度的敏感性和特异性从不可电击的节律中将可电击节律区分开来。一些AEDs装有儿童衰减器系统(如电极-多芯导线系统或者一个按钮)可将传输的能量减少以适于儿童。
如果具备儿童衰减器系统,营救者对1到8岁的儿童应使用该系统。如果营救者对心脏停搏的儿童进行CPR和没有配置儿童衰减器系统的AED,则应该使用标准AED。
目前仍没有足够的数据赞成还是反对对小于1岁的幼儿使用AEDs(证据水平待定)。婴儿期,VF型SCA的风险仍不清楚,认为大多数心脏停搏与呼吸衰竭和休克进行性恶化有关。正是这个原因,人们担心在这一年龄组中为了探测和处理并不常见的心脏节律而造成CPR的反复中断或许其风险要远远高于益处。
如果AED程序能够建立针对儿童的系统或体系的话,那么所配备的AED应该对儿童可电击节律具有高度特异性,并且还有具有儿童衰减器系统(即儿童专用电极 -多芯导线系统或者其它衰减电击能量的方法)。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赞成或反对在儿童所在的特殊地点安置AED。理想的医疗服务系统应该常规考虑到儿童心脏停搏时使用具备能量调节性能人工除颤仪的风险。
住院病人AEDs的使用
直到2007年急救措施统一研讨会为止,仍没有见到公开发表的有关住院病人使用AEDs和人工除颤仪类比的随机试验。来自一项AEDs性能的研究(LOE4)[85]和系列病历分析(LOE5)的结果表明,成年住院病人发生VF或无脉VT时使用AEDs可以提高其存活至出院的几率。
当非监护病床的病人和门诊或特诊病人出现SCA时,或许除颤会被耽搁。中心反应组成员达到这些地点和准备除颤仪、连接电极线以及进行电击之前,或许会浪费几分钟。尽管依据有限,但对住院病人使用AEDs时,应该考虑建立便于早期除颤的方法(从心脏崩溃到除颤时间应以小于3分钟为目标),尤其是在那些缺乏辨别异常节律工作人员和很少使用除颤仪的地方。一个训练和再训练的有效系统应该落实执行。当医院配备了AEDs时,第一反应工作人员也应接受审核和培训它们使用AED,并以对任何SCA病人均能在心脏崩溃3分钟内进行第一次电击为目标。目的是在住院病人使用AEDs时制定的目标应和院外病人处理的目标一致。在门诊和整个住院病区,应该保证有效地早期除颤能力。医院应该对心脏崩溃至第一次电击的时间间隔和复苏结果进行监督
管理
人工除颤仪
电击能量
现已明确,采用双向波形进行除颤时,低能量和高能量都是有效的,但是由于不同除颤仪在波形和电击成功方面存在着差异,所以仍不能为所有设备的首次和后续电击能量水平给出一个确切的建议。尽管能量递增型和能量非递增型除颤仪都是有效的,但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明哪种类型更好。到目前为止,任何有关哪种类型除颤仪更具优势的说法都是不成立的。如上所述,在特定的能量级别范围内,在使用双向除颤仪进行除颤时,在终止VF方面采用两种波形中的任意一种都是有效的。使用双向波装置电击的理想能量是在文献报道的使用该装置有效的范围内。制造商已经将其装置特殊有效能量范围附在仪器表面,以便除颤人员使用该装置进行除颤前参考。迄今为止,也没有证据表明具体哪种双向波形除颤更有效。采用双向方形波首次电击时可选择150J-200J,或者采用直线双向波第一次除颤时选择 120J。而第二次和后续除颤则应选择相同或更高的能量(IIa类)。文中“选择”一词指的是操作者对能量值的选择(或者是AED制造商程控时选择)。在使用直双向波装置时,所选择的能量往往与实际发出的能量不同,在通常阻抗范围内,实际发出的能量要高一些。例如,对一个阻抗小于80欧姆的病人进行除颤时,如果选择120J除颤,则实际发出的能量为150J。如果操作者正在使用人工双向除颤仪进行除颤,并且没有注意到该装置终止VF的有效能量范围,则其或许会选择200J进行第一次除颤,并且在第二次和后续的电击时选择相同或更高的能量。尽管200J这一“错误”的能量值必定不是最适能量,但之所以选择它是因为这一能量值处于文献报道的首次和后续电击的有效范围内。此外,2007年200J是每一个双向人工除颤仪可用的能量值。然而这一能量值被一致认为是错误并且不是一个可推荐的理想能量值。如果仪器上明显标有有效能量范围并且操作者非常熟悉其临床中使用的这一设备,那么就应该使用该设备特定的能量而且没有必要再使用200J这一“错误”的能量值。
如果使用单向波除颤仪,则所有电击均应选择360J。如果一次电击就终止VF但后来又出现心脏停搏,那么以后的电击应该选择先前成功除颤的能量值。
通过产生电流振幅和保持电流时间间隔使除颤得以实现。尽管除颤仪操作者以焦耳的形式选择电击能量,但实际上心肌除极电流是以安培为单位。电流部分以来于所选择的电击能量值,并且会受到除两个除颤仪电极间胸壁通路和此通路上心脏的位置以及电流通过两个电极间的阻抗所影响。同时这一复合胸壁电流已经在实验中观察到。
成年VF型SCA病人存活最重要的确定因素是利用单向或双向除颤仪迅速地除颤。因此,住院病人可以在胸部按压前先用单向或双向波除颤仪进行1次电击,随后立即CPR。目标是使胸部按压至电击和电击完成至重新按压的时间间隔最短化。在特殊的场所(如CCU血液动力学检测的地方),这一过程或许会在内科医师的指导下进行调整(参见7.2部分: “心脏骤停的处理”和Part12: “儿童高级生命支持”)。
胸壁阻抗
成年人阻抗平均约为70-80欧姆。当胸壁阻抗过高时,低能量电击将不能产生足够的电流以成功除颤。为了降低胸壁阻抗,除颤仪操作者应使用导电材料。这点可以通过使用乳胶、电极糊或者自身粘合电极片来实现。目前没有证据说明其中哪种方式可以更好地降低阻抗(证据水平待定)。对于有胸毛的男性患者,电极与胸壁的接触可能不好,并且胸毛会造成电极和皮肤间有空气蓄积。此时若不适当的使用电极就可能造成阻抗升高,偶尔还会出现电流击穿现象。尽管其发生的可能性极其小,但在富含氧的环境中(如CCU),如果有某种催化剂存在就很可能发生火灾(见下页)。当使用电极板时,营救者一定要在胸壁上涂抹乳胶并避免与ECG 导联线接触。使用自身粘合性电极片可以减少电流击穿的发生。同时有必要清除预置电极处的毛发。
电极位置
使用粘合性电极片时其放置位置可以参照前面AED的相关内容。如果是用电极板的话,则应很好地将它们分隔开来,并且用来建立电极板与皮肤界面的乳胶或电极糊不应电极板之间的胸壁上。因为这样或许会形成一条电流沿胸壁传导的人为通路以致于不能到达心脏。自身粘合性监护仪/除颤仪电极片和乳胶或电极糊一样有效,并且它们可以在心脏停搏前放置好,以备在必要的时候监护和迅速电击使用。因此,自身粘合电极片应取代标准电极板作为常规使用(IIa类:LOE2、 4)。
当为戴有永久起搏器和ICDs的病人进行心脏复律和除颤时,不要将电极置于这些装置的上方或靠它们太近,这样可能会造成起搏器失灵。起搏器和ICD也会在除颤时阻止电流传向心脏,从而引起亚最适能量传到心脏。因为一部分除颤电流会流向起搏器,所以病人接受电击后,应对永久起搏器和ICDs重新程控。
电极大小
1993年医疗器械进展协会推荐单个电极的最低大小为52厘米。然而,随着电极的设计和
化学成分的改进,不久这一建议需要重新修定。
尽管使用直径为12cm电极的除颤成功率高于直径为8cm,但对于成人除颤使用,手提式电极板(手提式铲形电极)和自身粘合式电极片的直径8-12cm都是比较合适的。小电极(直径4.3cm)或许有害并可能造成心肌坏死。当使用铲形和乳胶电极或者电极片时,营救者必须确保电极板与皮肤良好的接触。甚至有人发现短阵VF时使用更小电极片也是有效的。然而,使用最小的电极片(儿科专用)会对较大的儿童使用时造成经胸阻抗高得难以接受。最好使用适合胸部大小并不会重叠的最大电极片。
除颤波形的分析
几个回顾性病例分析、动物实验和理论模型(LOE429、3104-110和LOE6111-121)认为利用VF波形结合电击后波形改变的可靠性来预测除颤成功与否是可能的。如果前瞻性研究能够选择最佳除颤波形和最合适的电击时限(如CPR一段时间的前后),则电击更可能使自发灌注得以实现并且不成功的高能量电击或许也可得以阻止。目前仍没有足够的依据来支持或反对VF ECG特点的分析(证据水平待定)。VF的分析在预测治疗效果和进一步改良治疗方案方面是否有用仍存在争议。潜在的应用包括心脏复律成功的预测、适当波形的选择和相对CPR的最佳除颤时间点以及药物治疗的应用。
电流型除颤
由于人们已经接受了除颤是通过电流向心脏的传递来完成的,所以电流型除颤的概念更具魅力。尽管“能量”在传统的术语中已根深蒂固,但它毕竟是一个非生理学的描述词。虽然已有一些研究对电流型除颤进行了评价,但至今仍没有被作为一个更好的生理学除颤剂量描述词在临床中使用。此概念的优势在于其根据以不同的方式发出电流形成多种有用的双向波来进行探测。需要对峰电流振幅、平均电流、局部间期和局部电流量的测定来确定电击成功与否。早期用能量作为除颤剂量描述词的另一难点在于混淆操作者所选择的能量值和仪器实际所发出的能量值之间的区别。向电流型作为描述词的过渡只是时间问题并且值得推崇。
使用MDS波形电击的临床研究明确了成功除颤和心脏复律的电流范围。采用MDS进行心室除颤的最佳电流大约为30-40A。而双向波形电击电流良目前仍未确定。
隐蔽和假性心搏暂停
至今为止,仍没有证据表明试图除颤心搏暂停是有益的。1989年,Losek]对49名即可接受电击的儿童(从婴儿期到19岁)和41名未电击的儿童进行了对比回顾性分析,发现前者的节律变化、ROSC和生存等情况没有得到改善。1993年,9个城市联合高剂量肾上腺素研究组[124]公布了即刻接受电击的77例心搏暂停病人和117例接受标准治疗病人的分析报告,认为电击对于心搏暂停没有益处。事实上,所有的研究结果,包括ROSC和生存情况,接受电击的病人与对照组比较更趋向于恶化。今年来,尽管由于认识到使胸部按压中断时间最小化的重要性,但仍难以辨明从胸部按压到为心搏暂停施行电击的中断。
火灾
几个研究都报道了在富含氧气的环境下由于不熟练使用除颤电极板出现火星引起失火现象(LOE5)。另有报道(LOE5)表明,当使用与病人头部左侧相邻的排气管道没有和气管导管连接时,试图除颤期间吹动氧气流向病人胸部而造成火灾。
使用自身黏附性除颤电击片可能是减小除颤时诱发火星的最好办法。如果使用人工电极板,乳胶电极片相对于电极糊式电极板和乳胶电极板会更好一些,因为电极糊和乳胶会在两个电极板间扩散从而可能诱发火星(IIb类)。不要使用低导电性能的医用乳胶和电击糊,如超声乳胶等。营救者应该对试图除颤时出现火星的可能性保持警惕;努力确保不要在富含氧气的环境中除颤(IIa类)。当通风受到电击的干扰时,营救者应确保除颤期间氧气没有流向病人的胸部。
同步电复律
同步电复律即在QRS波群出现的时间点(同步)施行电击。当电击可能造成VF时,同步化可避免在心脏相对不应期进行电击。同步电复律在使用时,其电击能量要低于非同步电复律。这些低能量电击应保证同步化,因为如果出现非同步化时,则很可能造成VF。如果需要心脏复律而又无法进行同步电复律时(病人心律不规则时),则可以选择高能量非同步电复律。
应用同步电击(同步心脏复律)意味着要处理含有完整QRS波群和可灌注节律(有脉节律)的不
稳定快速型心律失常。不稳定病人常有心脏灌注不良的表现,包括精神状态改变、持续胸痛、高血压或其它休克表现(如肺水肿)。
推荐处理兴奋折返、Af和AF引起的室上性心动过速时使用同步心脏复律。这些兴奋折返和传导异常导致的心律失常会允许除极波呈环形传导。同步电击通过阻断折返通路而终止心律失常。同样在处理单形VT时也推荐使用心脏同步复律。具体细节可参照7.3部分“有症状心动过缓和心动过速的处理”。
因为交界性心动过速或异位或多源房性心动过速可发生自动除极,所以心脏复律对它们无效。当局部细胞受到刺激就会以很快的频率发生自动除极而产生自动节律。窦性心动过速就是很好的例子。当窦房结细胞受到某些因素的刺激(如儿茶酚胺类)引发快速除极而导致窦性心动过速。交界性心动过速或异位或多源房性心动过速也以相同的机制而引发。电击不能终止这些心动过速。事实上,以快速自动除极方式电击心脏或许会增加心动过速的几率。
同步心脏复律不能用来处理VF、无脉VT或不稳定多形(不规则)VT。终止这些心律失常只能采用高能量非同步心脏复律法(即除颤能量值)。VT的电生理治疗将在后面的内容进一步讨论。详细内容参照7.2部分“心脏骤停的处理”。
室上性心动过速(折返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推荐对房颤心脏复律时初始单向能量值为100-200J。而对于房扑和其它室上性心动过速,常采用较低能量心脏复律,一般50-100J的MDS波形足够了;如果首次电击用50J失败,急救者应逐步增加电击能量。这些推荐与2000年心血管病急救指南一致。尽管现在可以用双向波形进行心脏复律,但其最佳能量尚未确定。公认的经验支持首次电击用直线和方型波需要以100-120J按比例的增加能量对房颤进行选择性心脏复律。现已证实80%-85%首次电击能量终止房颤是有效的。进一步的研究表明,这一方案同样适用于使用双向波形对其它室上性心动过速进行心脏复律。在一项前瞻性随机研究中,作者比较了直线双向波(最大200J)和双向方型波对室上性心动过速心脏复律的效果,发现二者之间没有明显差异。
室性心动过速(VT)
有脉VT的电击能量和时间点取决于病人的病情和VT形态特征。无脉VT的处理与VF一样(见7.2部分:“心脏骤停的处理”)。稳定VT的处理在7.3部分“有症状心动过缓和心动过速的处理”中进行了概述。不稳定有脉单形VT用同步电复律进行处理。不稳定有脉或无脉多形VT与VF一样用非同步高能量电击(除颤能量)。
有脉单形VT(波形和频率规则)对100J的首次单向波电击进行心脏复律反应良好(同步化)。如果初次电击无反应,以递增的形式逐步增加电击能量(即100J、200J、300J、360J)。这些推荐与2000年心血管病急救指南一致。
尽管同步电复律对于处理整体室性心律失常更好,但对于某些心律不齐要实现同步化是不可能的。多形VT由于QRS形态和频率的不规则而难以或不可能对QRS 波群实现可靠的同步化。此外,持续多形VT的病人不可能维持很长时间的有脉节律或有效灌注节律,因此试图迅速区分有脉或无脉多形VT的任何努力都变得毫无意义。很好的经验是,如果你的眼睛不能与每个QRS波群达到同步化,那么除颤仪和电复律仪也同样不可能做到。如果对不稳定病人出现单形还是多形VT有任何疑问时,则不要因为详细分析病人的心律而耽误电击,而应立即运用高能量非同步电复律(即除颤能量)。
使用双向或单向波形除颤仪进行非同步电击的高能量值在前面的章节中已经提到(详见:“人工除颤、电击能量”)。电击后,医务人员应准备即刻CPR(开始胸部按压),如果发展为无脉心脏骤停则应遵循ACLS无脉心脏骤停规则(详细内容参见7.2部分:“心脏骤停的处理”)。
关于多形VT(不规则VT)的处理,目前仍缺乏足够的资料。急救人员应和心律失常处理方面的专家进行协商。多形VT病人的处理可参照7.3部分:“有症状心动过缓和心动过速的处理”。
起搏治疗
对心搏暂停病人不推荐使用起搏治疗。而对有症状心动过缓病人则考虑起搏治疗。
三个同质的随机对照试验(LOE2)和附加试验(LOE3-7)表明,当随行医务人员或内科医师试图对住院前或门诊心搏暂停病人进行起搏治疗时,这一举措对于病人被允许住院或存活至出院的几率无改善作用。近来人们已经认识到最大化胸部按压的重要性和进行没有确切的依据证明起搏治疗对心搏暂停病人有益,不推荐对心搏暂停病人起搏治疗而延误胸部按压(III类)。
当脉搏存在时,推荐对有症状心动过缓病人进行经皮起搏治疗。医务人员应该对那些对阿托品(或二线药物,在不耽搁最终处理的情况下)无反应的病人准备着手起搏治疗。如果病人出现严重症状,尤其是当阻滞发生在希式束以下时,则应该立即施行起搏治疗。如果病人对经皮起搏没有反应,则需要进行经静脉起搏治疗。详细内容见7.3部分:“有症状心动过缓和心动过速的处理”。
保持除颤设备在备用状态
使用者清单已经减少了设备发生故障和操作的错误。大多数设备故障都是因为未对除颤仪进行适当的维护或供应电源造成的。设计使用清单对于发现和阻止设备缺陷是有用的。
小结
本章所阐述的电生理治疗新指南是针对改善SCA和威胁生命的心律失常设计的。对于心脏骤停病人,良好的CPR---坚定、快速按压同时允许胸部完全复原和使胸部按压中断最小化,是非常必要的。在试图除颤前,短期CPR或许对一些VF型心脏骤停病人有益。任何时候试图除颤,营救人员都必须将CPR和除颤协调好以使胸部按压中断最小化和确保电击后立即恢复按压。由于新双向波除颤仪的首次电击高效率,因此我们推荐单次电击+立即CPR,取代先前在VF处理上推荐的连续3次电击。为了使电生理治疗指南更加精练,仍需要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尤其是在双向波形除颤仪的使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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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R的技术与方法(CPR Techniques and Devices)
25年来,为了改善心脏骤停患者的通气和灌注,并最终提高改类患者的存活率,人们发明了各种不同的CPR技术和设备以取代标准CPR。与标准CPR相比较,这些新的技术和方法通常要求更多训练有素的人员,更多的专业设备或者需要特别的准备,当这些要求都满足的情况下,这些新的技术和设备才能取得最大的好处。因此这些新技术往往只限于在院内使用。到目前为止,没有一致的证据表明它对于基础生命支持方面较之于标准CPR有更明显的优点,也没有其它任何一种方法比除颤仪更能改善院外心脏骤停患者的长期存活率。下面的这些数据仅限于临床人体试验,绝大部分动物试验结果未包括在内。
CPR技术
高频率胸外心脏按压
高频手工或机械胸外按压已经被研究作为技术以改善心脏骤停患者的复苏成功率。少量的动物和人体试验数据显示出不同的试验结果:一个包含9例患者的临床数据显示高频胸外心脏按压(120次/分)比标准CPR更能改善患者的血流动力学。可以考虑由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来开展高频胸外心脏按压。但是没有足够的证据去评价该类技术。(未确定级别)
开胸CPR
没有任何预期开胸CPR随机对照研究结果发表。回顾复习4个相关的人体研究,其中2个为外科术后在院内进行,另2个为院外心脏骤停后执行开胸CPR。开胸CPR可以观察到的优点在于改善冠脉灌注压和增加了自主循环的恢复。
开胸CPR(Ⅱa级)可考虑应用于心胸外科手术后早期或胸腹已被打开的情况下发生的心脏骤停(创伤外科等),更新的关于创伤复苏的信息参见10.7部分“特殊的复苏情况:创伤相关性心脏骤停”
插入性腹部按压
插入性腹部按压CPR技术需要另一个志愿者提供在胸外心脏按压放松阶段在腹部提供一个人工按压(按压位置位于剑突下至脐中部),目的在于在CPR期间增加静脉回流,2个随机试验显示,由训练有素的人员提供的插入性腹部按压CPR技术与标准CPR相比,对于院内条件下的心脏骤停,能够增加自主循环的恢复和短期成活率。研究1的随机试验结果显示,对于院外心脏骤停患者插入性腹部按压CPR在提高存活率上没有任何优点。在总计426例患者的试验中除了有1例儿科病例有并发症外在其它病例中没有任何有损伤的
报告
在院内复苏条件并且有足够多的经过训练人员参与的情况下插入性腹部按压CPR可以考虑使用(Ⅱb级)。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评价或反对插入性腹部按压CPR在院外条件下的实行。
“咳嗽” CPR
“咳嗽” CPR对于无意识的患者没有意义,但是它应该被参与施救者知道。人类“咳嗽” CPR病例报告限于患者清醒并且正被心电监护情况下发生室速或室颤。小样本的病例报告正在进行心脏导管置入术的被心电监护的患者发生室速或室颤,被训练进行仰卧,有意识的每1~3秒重复咳嗽能够维持意识和大于100mmHg的平均动脉压直到90秒。
咳嗽导致胸内压的升高推动入脑的血流有助于意识的维持。每1~3秒咳嗽一次直到90秒仅对于有意识,仰卧,并且正被心电监护的患者发生室颤和无脉搏室速是有效并且
安全的(Ⅱb级)。心脏电除颤仍然是室颤和无脉搏室速的保留治疗选择。
CPR设备
辅助通气设备
自动和机械呼吸机
自动呼吸机。一个预期的较大样本包括73例气管插管病人的研究显示,绝大多数病人发生院内或院外的心脏骤停,使用自动呼吸机和使用带储氧袋的面罩,他们的血气分析指标没有差别。自动呼吸机的缺点包括需要氧气源和电源。因此,施救者应该配备有效的带储氧袋的面罩作为备用。对于年龄小于5岁的小儿使用自动呼吸机可能是不合适的。
无论是院内和院外条件下,自动呼吸机可以被使用于成年患者并且已经建立了人工气道包括已经行气管插管或有在位的喉罩(Ⅱa级)。如果还没有建立人工气道的成年心脏骤停患者,可以使用不具备呼气末正压功能的流量控制时间循环的自动呼吸机,如果自动呼吸机潮气量可调,潮气量的设置应该使胸部有明显的起伏(大约是6 ~7ml/kg或500~600ml),并且送气时间大于1秒。如果没有建立人工气道,参与施救者应该提供一个渐升渐降的压力来避免胃胀气的发生。一旦建立人工气道,CPR期间呼吸频率应该是8~10次/分。
手动触发,以氧气为驱动源流量限制的人工呼吸器。一个包含104例麻醉后没有建立人工气道(没有气管插管,患者通过面罩通气)无心脏停止的患者,被使用手动触发以氧气为驱动源流量限制的人工呼吸器,他们较之于使用带储氧带面罩通气更少发生胃胀气。手动触发,以氧气为驱动源流量限制的人工呼吸器应该被考虑使用当患者在CPR期间还没有建立人工气道仅仅使用面罩来通气。实行复苏者应该避免使用自动的以氧气为驱动源流量限制的人工呼吸器,因为它会产生持续的呼气末正压,而呼气末正压在CPR期间可能会减少心输出量。
循环支持设备
主动按压-减压CPR
主动按压-减压CPR是使用一个装配有负压吸引装置的设备能在减压阶段主动吸抬前胸以增加静脉血回流至心脏。2007年美国食品和药品
管理局没有审批类似的产品用于市场销售。
分析使用主动按压-减压CPR的结果。在4个随机研究中,无论是院内还是院外条件下心脏骤停,由训练有素的施救者进行主动按压-减压CPR改善了患者的长期存活率。在另外5个随机研究中,却没有观察到正面的或者负面的研究结果。在4个临床研究中,主动按压-减压CPR较之标准CPR改善了患者的血流动力学,另1临床研究却没有类似的结论。为了达到一定的效果,经常的训练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一项院外条件下包含4162例患者的10个试验的荟萃分析和一项院内条件下包含826例患者的2个试验的荟萃分析,不能证明主动按压-减压CPR比传统 CPR更能改善患者的早期或晚期存活。在院外条件下荟萃分析显示实行主动按压-减压CPR出现较多的但不很重要的神经损害,
一个小样本的研究显示实行主动按压-减压CPR组增加了胸骨骨折的发生率。
阻阈设备
阻阈设备是在胸外心脏按压期间胸部回缩时限制气流入肺的一个活瓣,它被设计用以减少胸内压和增加静脉血回流入心脏。在最初的研究中阻阈设备被放置于气管插管内。阻阈设备和主动按压-减压设备被用来在主动减压过程中协同增加静脉血回流。
最近的报告,阻阈设备结合于气管插管或面罩中可以应用于传统CPR过程中。研究者证实,只要施救者能够保持面罩和颜面的密封,阻阈设备和面罩同时使用与阻阈设备和气管插管通时使用同样能产生气管内负压。
在包含610例院外心脏骤停的成年患者的随机研究中,同时使用阻阈设备和主动按压-减压CPR较之单一标准CPR改善了自主循环的恢复和24小时存活率。另一项包含230例院外条件下心脏骤停成年患者(仅指无脉电活动)的随机试验证实在施行标准CPR过程中结合使用阻阈设备能够增加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几率并改善24小时存活。1项临床试验证明在标准CPR过程中结合使用阻阈设备能够改善血流动力学指标。
虽然还没有证据证明对于已行气管插管的成年心脏骤停患者由训练有素的人员进行CPR同时结合使用阻阈设备能改善患者的长期存活率,但是它能改善患者的血流动力学指标和自主循环的恢复(Ⅱa级)。
机械泵设备
机械泵设备通过安装在机器上的气动活塞来按压胸骨部分达到胸外心脏按压的目的。由1个成人前瞻性随机研究和2个随机交叉研究证实,由医学专业人士或医务助理施行的机械泵CPR能够改善院内和院外条件下心脏骤停患者的潮气末CO2和平均动脉压。
在患者心脏骤停环境难于开展手工CPR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机械泵CPR(Ⅱb级)。这种设备应该设定和标准CPR一样的参数,应有足够的按压深度,按压频率为100次/分,按压-呼吸比为30:2(直到建立人工气道为止),按压时间应为整个按压-释放周期的50%,按压结束应允许胸壁有足够的时间回弹。
负荷带CPR或充气背心CPR
负荷带CPR由气压驱动或电驱动的压缩带和靠背板组成。1项包含162例成人患者的病例对照研究证实,由训练有素的施救者施行的院外心脏骤停患者的负荷带 CPR提高了患者到达医院急救部前的存活率。根据1项院内终末期患者和2个基础研究的结果,负荷带CPR改善了患者的血流动力学指标。对于院内或院外心脏骤停患者,负荷带CPR可以作为经过专业训练的施救者采用来作为标准CPR的辅助措施(Ⅱb级)。
使用手持设备阶段性胸部-腹部压迫-减压CPR
阶段性胸部-腹部压迫-减压CPR法结合了间歇性腹部按压CPR和主动按压-减压CPR的概念。它使用一个手持设备能够交替进行胸部按压-腹部减压和胸部减压-腹部按压。1项成年心脏骤停患者前瞻性随机临床研究证实,无论院内或院外心脏骤停患者施行高级生命支持辅助使用阶段性胸部-腹部压迫-减压CPR对存活率没有改善。因此,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使用阶段性胸部-腹部压迫-减压CPR。
体外技术和侵袭性灌流装置
很多文献资料证实,包括原有心脏疾病的患者体外CPR技术都是有效的。体外技术CPR对于那些心脏术后发生心脏骤停比其它原因所致的心脏骤停有更高的成功率。体外技术CPR对于那些因可逆性因素(外科手术可以解除或短期性的等等)所致的心脏骤停特别是还没发生次序性多脏器功能衰竭的患者尤其有效。
1项小样本的研究证实,体外CPR技术对于到达医院急救部前已心脏骤停而没得到高级生命支持并实施诱导低温的患者能提高存活率。
对于发生在院内的心脏骤停并且无血流停跳持续时间较短和导致心脏骤停的原因可逆(如低温或药物中毒等)或者为了行心脏移植或血管再通的患者应该考虑使用体外技术CPR(Ⅱb级)。
摘要
由经过良好训练人员施行的的各种不同的CPR技术和设备,可能改善心脏骤停患者的血流动力学指标和短期存活。到目前为止对于院外基础生命支持没有哪种辅助方法被始终证明能超过标准CPR,也没有任何一种设备被始终证明能超过除颤仪更能改善院外心脏骤停患者的长期存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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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气道控制与通气(Adjuncts for Airway Control and Ventilation)
这一部分内容综述了在复苏期间以及围心跳呼吸骤停期间的通气支持和供氧方法。心肺复苏期间的通气目的在于保持足够的氧合,并使二氧化碳得以充分排出体外。但是目前的研究成果并不能提供最佳的潮气量、呼吸频率和吸入氧浓度以达到以上目的。在心室颤动导致的心脏骤停最初的数分钟内,胸外按压相对人工呼吸更为重要,因为氧向
组织、心脏大脑的输送受到血流的限制超出动脉氧含量的影响。因此,在抢救室颤所造成的心脏骤停的最初几分钟内,单人复苏者应减少因人工通气而造成的胸外按压的中断。高级生命支持者在尝试置入辅助气道或者检查心脏节律时,也必须谨慎以减少对胸外按压的中断。
对于室颤导致持续心脏骤停的患者和所有因窒息缺氧而导致呼吸骤停的患者(包括淹溺者、药物过量而导致的原发性呼吸骤停的患者,这些患者往往在心脏骤停前经历缺氧)。对于上述这两种情况,人工通气和胸外按压是同等重要的。
因为在心肺复苏过程中,体循环和肺循环灌注明显减少,复苏者若想维持正常的通气-血流比,分钟通气量必须小于正常值。在开放气道进行心肺复苏的过程中,我们目前推荐应用较2000年国际心肺复苏指南中更低的通气频率(见第四部分:成人基础生命支持)。在心脏骤停前和心脏骤停后的阶段,患者需要氧气供应同时其所需的潮气量和呼吸频率更接近于正常值。
在心脏骤停的最初数分钟后,组织缺氧逐步进展。心肺复苏可以提供大致25%~33%的心输出量。这种低输出量状态只能维持很少量但是非常关键的血流供应心脏和大脑,此时,组织缺氧将持续,直到有效的自主循环重新建立。导致组织缺氧的其它因素还包括微循环障碍导致的肺内分流以及通气-血流障碍机制的参与。还有一些患者存在着潜在的呼吸系统疾病。组织缺氧导致无氧代谢和代谢性酸中毒。酸碱失衡有时会造成患者对
化学治疗和电疗反应迟钝。
为了改善氧合功能,只要具备供氧条件,治疗者应该在基础生命支持和高级心脏循环生命支持过程中给予100%的吸入氧浓度。高吸入氧浓度往往会使动脉血氧饱和度达到最大值,从而,达到最佳的动脉血氧含量。当心输出量受到限制时,这将有助于氧的输送(心输出量×动脉血氧含量)。这种短期的氧疗方案不会造成氧中毒。
球囊面罩通气
所有的治疗者都应该熟悉球囊面罩装置的应用,用以供氧和通气。球囊面罩对于那些复苏最初的数分钟、不能及时应用高级气道装置或者是应用失败的患者很有帮助。有效的球囊面罩辅助通气要求充分的培训和频繁的演练。
球囊面罩装置的理想组成再第四部分:“成人基础生命支持”说明。当应用球囊面罩装置(比如:无法提供更高级的通气装置时),复苏者应该通过球囊提供足够的潮气量使得胸廓扩张超过1秒(6~7ml/kg或者500~600ml)。如此的通气量可以使胃膨胀的风险最小化。复苏者应该通过抬下颌的方式使气道充分开放,抬高下颏顶住面罩并使面罩紧紧覆盖在脸上保持不漏气。在心肺复苏过程中,在每30次胸外按压之后利用短暂的间歇(大约3~4秒)进行人工呼吸。当高级气道(气管内插管、食道气管插管或者喉罩气道)建立后,复苏者应在心肺复苏过程中每分钟给予8~10次通气。每次通气维持1秒,同时给予100次每分钟的胸外按压,同时注意不要试图使胸外按压和通气同步。
对于那些具有可灌注节律(即:自主肺循环血流好于心肺复苏时所能提供的血液灌注)的患者实施通气,每分钟要提供10~12次通气(每6~7秒给予一次通气),当使用面罩或者高级气道时每次通气要维持1秒钟。
对于存在严重的阻塞性肺疾病以及呼气阻力增加的患者,救治者应尝试避免气体滞留所造成的内源性呼气末正压。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内源性正压会明显的减少心输出量并降低血压。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对于这种患者应用低呼吸频率(如:6~8次每分钟),使得有充分的时间呼气完全。
球囊面罩通气会产生胃胀气并产生副作用,包括反流、误吸和肺炎。胃胀气会导致膈肌上抬,限制肺的活动,并且降低呼吸系统的顺应性。
气道辅助装置
口咽通气道
口咽通气道应该被保留应用于那些无知觉(无反应)并缺乏咳嗽或者咽反射的患者,同时该装置应该由受训的人员置入(分级:IIa)。置入口咽通气道手法不正确会将舌头压倒下咽部,导致气道梗阻。尽管并没有研究特别指出对于心脏骤停的患者应用高级通气道装置,这些装置的目的在于阻止舌头阻塞气道,从而达到应用球囊-面罩充分通气的目的。
鼻咽通气道
鼻咽通气道对于那些存在气道阻塞或者存在气道阻塞风险的患者是有益的,特别是对于那些下颌很紧,置入经口气道有困难的患者鼻咽通气道更为适用。对于那些并没有很深的意识障碍的患者鼻咽通气道比经口的通气道更易于耐受。接近30%的置入鼻咽通气道的患者会出现气道出血(LOE 5),有两例个案报道称在给颅底骨折的患者置入鼻咽通气道时误置入颅腔内(LOE 7)。以上均提示鼻咽通气道应慎用于严重头面部损伤的患者。
高级通气装置
救助者在实施心肺复苏时必须了解置入高级通气装置所给患者带来的危险和利益。所谓的危险同时受到患者当时的情况以及施救者对于气道
管理的技术熟练程度。因为置入高级通气道需要停止胸外按压数秒甚至更长时间,救助者必须要权衡胸外按压和置入高级通气道的需求哪个更为重要,再予取舍。救助者可以将置入高级通气道这一程序推迟到患者对最初的心肺复苏和电击除颤无反应即无回复自主循环的征象(等级:IIb)。为了有效的应用任一一种高级通气装置,急救人员必须通过频繁的演练保持对该种装置的熟练应用。经常练习对于急救人员培训基本的气道管理的方法并获得经验是有用的。当急救人员不能够建立首选的人工气道时,他们应该应用其他的策略进行气道管理和控制。面罩-球囊通气就是次选方案。
一旦高级人工通气道建立,二人复苏不再进行心肺复苏循环(即:胸外按压会因为人工呼吸所终止)。取而代之的是,实施胸外按压的复苏者应该以100次/分钟的频率进行胸外按压,而不会因为人工呼吸暂停。实施人工通气的复苏者每分钟提供8~10次的人工呼吸。双人复苏应该每2分钟交换角色,以避免实施胸外按压者疲劳以及由此而引起的胸外按压的质量和频率的削弱。
球囊面罩通气和高级通气装置相对比
球囊面罩通气或者球囊-高级通气道通气(比如气管内插管、食道气管导管或者喉罩气道)均可应用于心肺复苏。,如上所提到的,所有的急救人员都应该接收应用球囊面罩有效供氧和通气的培训。由于球囊面罩通气往往会导致通气不充分或者转运时间延长,高级急救人员应该熟练的掌握置入高级气道的方法。
气管内插管曾一度被认为是心脏骤停时气道管理的最佳选择。目前较明确的认为,当救助者缺乏插管经验以及现场缺乏可检测气管插管的位置的设备时,气管内插管并发症的发生率高到难以被接收的程度。在心脏骤停过程中建立人工气道的最佳方式受到急救人员经验、急救医疗服务系统及
卫生系统性能以及患者当时整体状况的影响。
目前尚缺乏直接评价球囊面罩通气与气管内插管通气对成人心脏骤停患者结局影响的前瞻随机对照试验。有研究比较专业急救员和医疗辅助人员在实施救助院外成人心脏骤停患者的预后,并没有证据显示医疗辅助人员的技能(如:气管内插管、建立静脉通道以及药物应用)与患者的长期生存率有关系。在某急救医疗系统所作的一项前瞻随机对照试验中,气管内插管与球囊面罩通气相比较,患儿并未因缩短院外转运时间而提高生存率。
在回顾性研究中(LOE 5),气管内插管出现误插或插入后移位而未被识别的发生率达6%到14%。这个数字反映了部分实施插管的急救人员的原始培训以及经验的缺陷,或者是本来插管位置正确的患者在转移的过程中发生移位,为了减少未被识别的误插或者气管插管移位,急救人员必须应用诸如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装置或者食管探察装置来确定气管插管的位置正确,无论是在救援现场、转送患者的车辆上还是到达医院,即每次搬动患者之后均需重新确认。这些装置将在下文中讲述。
当院前急救人员被培训应用高级通气装置,如食管气管插管或喉罩气道,他们可以
安全的应用这些装置,并且有效的实施通气,正如同应用球囊面罩一样。(级别:IIa)然而,高级气道装置的机理都很复杂,操作失败有可能会发生,通过经常操作或练习对于保持技术纯熟是有必要的23。需要记住的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并没有证据表明在院前心脏骤停的急救过程中高级气道装置可以提高生存率。
食管气管导管
与面罩相比,食管气管导管具有着与气管内插管相类似的优势:包括隔离气道、减少误吸的风险以及可靠的通气。与气管内导管相比,食管气管导管的优势主要在于易于培训。应用食管气管导管进行通气和氧合的功能与气管内导管相接近。
在5项院内以及院外成人心肺复苏的随机对照试验中,各种水平的急救人员均可以置入这种食管气管导管实施通气,与气管内导管相抗衡(LOE 2)。因此,对于急救专业人士选用食管气管导管取代气管内导管进行心脏骤停的急救的气道管理是可以接受的,(LOE 2,LOE 5)。
喉罩气道
与面罩相比,喉罩气道提供了一种更为安全和可靠的通气方式。尽管喉罩不能完全确保没有误吸,但是研究表明,与面罩球囊相比,喉罩气道发生反流的几率较少,误吸很少发生。与气管内导管相比较,喉罩具有着相同的通气效能。;据报道,通气成功率达71.5%~97%。
训练置入及使用喉罩气道较气管内插管简单,因为置入喉罩不需要应用喉镜并直视声带。喉罩气道可应用于部分不能应用气管内导管的患者,因此具有更多的优势。它可以应用于颈部损伤的患者,以及气管内插管不能达到合适位置的患者。
多个高水平的研究结果表明,比较被事先麻醉的患者应用喉罩通气或是应用气管内导管通气;以及多个附加的试验用以比较喉罩通气以及其它的通气方式,证明无论是护士、呼吸治疗师还是专业急救人员,尽管他们重的多数人以前未使用过喉罩,但是都可以应用喉罩实施通气。
有一小部分患者即便是成功的置入了喉罩导管,也无法进行通气。因此,对于急救人员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具备气道管理的备选方案。应用喉罩气道的急救人员应该接收全面的培训,并应联系熟练的插入该装置。应该密切监测置管的成功率和并发症的发生率。对于职业急救人员选用喉罩气道作为气管内导管的备选方案用于心脏骤停的患者的呼吸道管理是可以接受的(级别:IIa)。
气管内导管
气管内导管可以保持气道开放,便于吸痰,输送高浓度氧,提供备选的给药途径,输送已
稳定的潮气量,避免误吸。
当没有充足经验的急救者实施气管插管时可能会造成并发症,比如口咽损伤,较长时间的中断胸外按压和通气,持续插管的尝试会造成低氧血症以及不能识别误插或者气管插管移位。实施气管插管的急救者必须进行充分的原始培训以及丰富的经验以及再培训(级别:I)。急救医疗服务系统在开展院前气管插管的技术项目必须建立在不断质量改进的基础之上以减少并发症的出现(级别:IIa)。
紧急气管内插管的指征是(1)复苏者无法应用球囊面罩对昏迷的患者实施完全的通气;(2)患者缺乏保护性的气道反射(昏迷或心脏骤停)。复苏者必须经过适当气管内插管的培训并有实施插管的经历。
在心肺复苏过程中,我们建议复苏者将中断胸外按压的时间和次数到最小化,作为一个目标,要降中断的时间限制在10秒以内。除了必要的间断,比如说置入高级通气道。插管所必须的间断必需尽可能缩短,也就是说当实施胸外按压的复苏者一停止按压,实施插管的复苏者马上准备开始插管(例如:插入喉镜同时气管插管就在手中)。
仅能在插管者暴露声门和置入导管的这段时间内停止胸外按压。实施胸外按压的复苏者应该随时准备好,一旦气管导管通过声门,马上开始胸外按压。如果需要不只一次的插管尝试,复苏者必须在两次插管尝试中间提供一段时间的完全通气,并给氧,同时实施胸外按压。
如果插管对象具有适合的灌注压,则持续应用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仪和心电图监测,如果需要,要中断插管的尝试进行供氧和通气。
即便在插管的过程中,看到导管通过声门,导管的位置仍可能因为胸廓的膨胀,正压通气的振动,而导致气管导管的位置改变。因此,复苏者应用呼吸末CO2监测装置或者食管探测装置来辅助认定气管导管的位置(级别:IIa)。气管内导管误插,移位或者阻塞的风险是很高的,特别适当患者搬动的过程中。认定气管导管的位置的技术将在下文中深入讨论。在插管后以及患者被搬动后,复苏者应该马上应用临床评介以及借助
认证装置来辨别导管的位置。
确认气管导管位置的临床评价
在置管后,急救人员应该对气管内导管的位置进行全面的评价。胸外按压不能因为评价工作而中断。临床评价主要包括如下的体格检查:观察双侧胸廓运动情况,听诊上腹部(不应该听到呼吸音)以及听诊双侧肺野(呼吸音应该正常对称)。一些装置应该被用于导管是否在气管内正确的位置(见下文)。如果,对于导管的位置存在疑问,那么应在喉镜的直视下让导管通过声门。如果仍存在疑问,则应该拔出导管,实施球囊面罩通气直到气管导管被重置。
应用确认导管位置的辅助装置
急救人员应该在插管后和每次搬动病人后立即确认气管内导管的位置,确认工作应该同时应用临床判断和相关的辅助设备。然而,目前并没有研究证明单一的辅助确认设施对于判断气管插管在气管内还是食管内同时具有敏感性和特异性。所有的确认设备都应该被认为起到辅助作用。目前没有将监测气管内导管位置的设备的工作能力进行量化的数据。
呼气末CO2浓度监测仪
监测呼气末CO2浓度是目前用于确认气管内导管位置的手段之一。简易的CO2浓度探测仪,被用于确认气管内导管位置的最初的方法,可应用于心脏骤停的患者(级别:IIa)。但是,呼气末CO2浓度探测并不完全可靠。特别是对于那些心脏骤停的患者。一项成人Meta分析(LOE 1)一项前瞻性对照队列研究(LOE 3)以及数个病例
报告(LOE 5)证实呼气末CO2装置(波形、比色法或者数值)作为心脏骤停期间确认气管内导管的位置的辅助设备是有用的。研究结果综述如下:
●敏感性(当探测到CO2时,检测到正确插管的百分数):33%~100%
●特异性(当没有探测到CO2时,检测到误插入食管的百分数):97%~100%
●阳性预测值(如果可以探测到CO2,导管插入气管内的概率)100%
●阴性预测值(如果探测不到CO2,导管插入食管的概率)20%~100%
在心脏骤停过程中,当探测到呼气末CO2浓度(CO2阳性读数),呼气末CO2浓度是确认导管在气管内的可靠指标。假阳性读数(CO2被探测到但是导管被插入食管内)曾在猝死的动物试验中被观察到,这些动物在猝死前曾摄取大量的含二氧化碳的液体。
假阴性读数(在本文中指尽管导管正确置入气管内,但是没有探测到CO2)可能会出现在心脏骤停的患者中,原因可能包括若干方面。对于心肺复苏期间出现假阴性读数最普遍的解释是由于血流慢CO2输送到肺也相应减慢。也曾有报道显示假阴性结果的出现是由于肺动脉栓塞导致肺血流减少,从而导致输送到肺的CO2减少。如果CO2监测仪被胃内容或者是酸性药物污染(比如:气管内吸入肾上腺素),一个以比色法测定CO2的的装置会显示一个恒定的颜色,而不是颜色随呼吸而变化。此外,要排除以下这几种情况引起的CO2骤减:静脉注射肾上腺素70,严重的气道阻塞(如:哮喘持续状态),以及肺水肿。由于这些原因,当无法探测到CO2时,我们推荐用第二种方法来证实气管内导管的位置,比如直视或应用食道探察装置。
而对于CO2监测仪器用于其它高级气道(比如:食道气管插管,喉罩通气)正确位置的监测,目前还缺乏相关的研究(等级不确定)。
食管探察装置
食管探察装置(the esophageal detector,EDD)包括一个被压扁的球囊并附着在气管内导管之上。如果导管插入食管(EDD显示阳性结果),EDD产生吸引力,可以使食管管腔塌陷,食管组织顶住导管的尖端,球囊无法再度膨胀。EDD还包括一个注射器,注射器也附着在气管导管之上,复苏者试图拉注射器的活塞,如果导管此时插入食管,则注射器的活塞无法被拉开(吸入空气)。
有八个比较好的研究评估了EDD(自膨胀性球囊或注射器)的精确性(LOE 3;LOE 5;LOE 7[非心脏骤停患者]),但是很多受到研究样本量小和缺乏对照组的限制。
在5个病例系列分析中认为,EDD检测气管导管误插入食管具有高度敏感性(置入食管敏感)(LOE 5;LOE 7)。但是,在另外的两项包括了心脏骤停患者的研究中,EDD指示气管导管插入气管的特异性不高。在这些研究中,因为EDD提示导管误插入食管。而致使高达30%位置原本正确的导管被拔出来(LOE 3)。67在手术室对插管的20个不满1岁的婴儿进行研究,发现无论敏感性和特异性都很差。根据以上证据,EDD仅能作为独立确认气管内导管位置正确的方式之一。
在如下情况下,EDD可能会产生错误结论从而误导复苏者的判断。包括:肥胖症、晚期妊娠、哮喘持续状态以及气道内有大量分泌物,因为在如上状况下,气管趋于塌陷。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EDD可以准确的对气管内导管的位置进行持续监测。
插管后的护理
在置入高级通气道并且确认导管位置正确之后,复苏者应该马上记录导管的深度,以切牙作为标记,并对导管加以保护和固定。因为在头伸屈的时候,气管内导管很有可能移位,我们推荐在转运患者的过程中,特别是将患者有一个位置转移到另一个位置的时候,对气管内导管的位置作持续监测。急救人员在置管后和每次患者被搬动后应该立即查证高级气道的位置是否正确。
应用绳子或者现在所能获得的商业装置保护气管内导管(等级:I),在两项重症监护的研究当中提示一种叫“backboards”的商业装置可以保护气管内导管,以及其它的措施可以保护气管内导管免于意外的移位,这些措施与传统的绳子固定具有同等效能。在患者转运过程中可以考虑应用这些装置(等级: IIb)。在对导管的位置进行确认并且固定后,马上进行胸部X线摄影气管内导管末端的位置,并确保导管末端恰恰位于隆突之上。
复苏者在心肺复苏过程中在置入高级气道之后要注意以下三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确定高级通气装置的位置正确(验证)
●两个复苏者不再轮流实施CPR(比如:实施通气时中断胸外按压)。取而代之的是,实施胸外按压的复苏者需以100次/分钟的频率进行持续的胸外按压,而无需为通气而停顿。实施通气的复苏者每分钟提供8~10次通气。两个复苏者需要每2分钟交换通气者和按压者的角色,以避免按压者疲劳以及因此而造成按压质量和频率的削弱。如果有多个复苏者在场,他们应该每两分钟轮换实施胸外按压。
●复苏者应该避免提供过度通气,因为心肺复苏时,过度通气可能会影响静脉回流并减少心脏输出量。
吸引装置
在紧急心肺复苏时要备用便携式以及固定的负压吸引器。便携式负压吸引器要能够提供足够的负压和气流可用于咽部的吸引。吸引装置应该配备大孔无结的吸引管,以及硬质咽部吸引末端。应备有多种型号的无菌吸引管用于吸引高级通气道的管腔,同时备有不易碎的收集瓶和无菌注射用水来清洗导管和吸引管。固定的吸引装置应该可以在吸引管的末端提供大于40L/min的气流,当吸引管被夹闭时可以产生大于300mmHg的负压。吸引量应该可以被调节,当吸引器用于儿童以及插管的患者。
便携时呼吸机
参见第六部分:“CPR技术和装置”
总结
所有的急救人员,无论时初级还是高级,在CPR过程中或者是患者呼吸循环受到威胁时,都应该有能力应用球囊-面罩实施通气。应用高级通气道进行气道管理是高级生命支持的基本技能。所有的急救人员都应该有能力确认气管内导管以及其它高级通气道的位置。这些技能的关键在于安全并有效的应用这些装置。要对任何一种辅助通气装置进行操作培训,经常应用并了解其长期的成功率和并发症的发生情况,而不是只选择某种特殊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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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7-8-4 21:15:47 | 只看该作者
多年以后还是经典制作。收藏学习。别删啊,我认真的,你监督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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