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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心情] 党纪国法,重如泰山!人民权益,不容侵犯!----评翁源医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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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3 08:3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党纪国法,重如泰山!人民权益,不容侵犯!----评翁源医闹事件

原创 2016-10-22 烧伤超人阿宝 烧伤超人阿宝
    这是一篇删后重发的文章。
    此文昨晚首发前,主动请多位党政宣传机构领导检查,均认为句句在理,字字在法。删除原因,不想追问。然问心无愧,故今日重发。
    年过四十,权钱早已无缘,名利早已看淡。本愿做与世无争之人,奈何世间有不得不争之事。死者已矣,生者不敢自惜。冤魂在天,匹夫不敢不言。我本迂腐之人,俯仰不敢愧天地,言行不敢欺鬼神。成败利钝,非余可知。唯直道而行,不谋深远,纵粉身碎骨,诸君勿怜。然心力交瘁,步履艰难,倘半途而废,诸君莫怨!


昨天,广东翁源的一起医闹事件再次震动了全国。
2016年10月8号,一产妇进入广东韶关翁源县人民医院,产妇在卫生系统工作,其丈夫是翁源卫计局副局长李烟柱。剖腹产前胎心4分,麻醉医生雷颖打麻醉后不久,胎心没了,婴儿死亡,后转上级医院引产后,初步认定是脐带扭转造成死亡。紧接着,医院陷入连续冲击,妇产科被闹一次,麻醉科被闹两次,最严重时几十人冲击手术室和无菌区。医生表示,李烟柱副局长的妹妹带头闹,要求三点,先不论尸检结果,医院必须赔偿60万,撤掉麻醉科主任职务,开除麻醉医生。期间女麻醉医生雷颖到卫计局介绍情况路上也遭到家属围攻,不许医生回家。
事件从9号开始,期间当时医生和医院多次报警,院领导也多次到卫生部门反映情况,但家属行为始终没有得到有效制止。
由于当地公安政府部门的纵容和默许,医闹气焰越来越嚣张,到2016年10月18日,利令智昏丧心病狂的医闹,竟然肆无忌惮的冲击医院手术室。现场拍摄的视频显示,翁源县人民医院里,这几十人冲进手术室,直奔无菌区,尽管多台手术正在进行,但这些人熟视无睹,置生命救治与不顾,四处踢门,掰折主任的手机,打男护士嘴巴,高喊“赔钱”。过程持续半个小时,直到警察到来才离开。
身为医生,对于胎儿的死亡,我们感到遗憾和痛惜。我们也支持家属依法维权,如果医院确有过错,我们绝对支持家属索赔和问责。
但是,李烟柱副局长家属的这种行为,已经逾越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翁源医闹事件,目前为止尚未出现严重的医务人员伤亡,但其肇事情节恶劣程度却直追恶性杀医事件。这起事件,创下了几项注定载入史册的前无古人的记录:

第一个记录:这是中国医闹第一次公然闯进医院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手术室无菌区。创下了世界医闹之最,这是对生命最卑劣的侵犯与伤害!

此前,湘潭医闹事件,家属也曾闯进手术室,但当时室内所有手术均已经结束。未对其他患者造成威胁。
而此次,翁源李烟柱副局长的家属,公然率人闯入了正在进行多台手术的手术室无菌区。
手术过室有极其严格的消毒无菌要求,手术过程更是有极其严苛的无菌原则。任何的污染,都可能造成极其严重的,甚至可能致命的后果。而手术过程中的医生和麻醉师,也要求保持精力高度集中不能被干扰。身为医生,我不能想象,当手术者正在全神贯注的切开患者脏器,解剖患者血管,缝合患者神经的时候,这种严重的干扰对患者意味着何等程度的风险!一个面对打砸叫骂和暴力威胁的医生,需要多大勇气和毅力保持正常完成手术?!

李烟柱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卫计局干部,受党和国家教育多年,应具备起码的法制观念。其家属这种行为,已经不是寻衅滋事那么简单。这种行为,完全是置手术台上的患者生死与不顾,严重威胁了患者生命健康。这种行为,已经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个记录: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卫生系统的领导干部,涉嫌成为医闹。
加上涉嫌二字,纯属为了严谨。
有人说,李烟柱没有亲自去闹,不能说他是医闹。
是的,李烟柱副局长很聪明,他没有亲自出马。但是,如果说去医院冲击手术室要求医院无论鉴定结果如何必须赔偿60万的人是与李局长无关的正义群众,恐怕有点侮辱大家智商了。
在这个事件中,李烟柱夫妇是医闹事件唯一的受益人,因为医闹目标如果得逞,那60万肯定是百分百付给他的。胎儿是他的孩子,赔钱是赔给他钱,他不默许甚至纵容,亲属会为别人的孩子去往死了闹么?而且他分管协调维稳,说白了医闹就应该他去管,结果呢,他去管了吗?
作为局长他严重失职,作为医务工作者他纵容亲属知法犯法,而且在尸检结果没出来前,如此凶狠对待同为医疗工作者的女医生,任其受辱骂,任男护士被掌掴耳光,任手术室被冲击!
从孩子8号死亡到19日此事被自媒体披露。翁源医闹事件中,女医生雷颖十天来遭受了巨大压力,被堵在路上不让回家,家属冲进手术室抓人,被辱骂“杀死孩子”,被威胁一旦大人有事“你也死定”,医院多次向上级和警方投诉仍无法平息,闹事者更无一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的这种事情的暧昧和放纵,与李烟柱副局长本人的身份和影响力毫无关系?

你当全国老百姓都是瞎子聋子傻子吗?


在事情引起全国关注和上级机关注意后,翁源县政府政府在几个小时前就此事发布了声明。
声明中称:相关部门按医疗纠纷处置机制进行调处。10月18日,其亲属在调解过程中因胎儿死亡情绪过激扰乱翁源县人民医院麻醉科手术室。
声明中称: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声明中对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李烟柱的定性是:没有对亲属做好思想劝导工作。

今晚,身为一个普通群众,我不揣冒昧,想和翁源县的党政公安领导,讲讲党纪和国法。
   


先说国法。
通报中说:相关部门按医疗纠纷处置机制进行调处。
何谓医疗纠纷?
医患纠纷不是一个大筐,什么事情都可以往里面装。我们不能把所有的涉及医生和患者的冲突和事件,都简单粗暴的认定为医患纠纷或者医患矛盾。医患纠纷,应该有其严格的定义和边界。
  所谓医患,是双方发生医疗关系时的身份。只有当双方建立了医疗行为,只有双方的纠纷是针对医疗过程本身的纠纷,只有双方遵循医学的规律和法律来解决的纠纷,才是医患纠纷。

聚众围堵威胁当事医生,限制其人身自由,不让其回家。这不是“纠纷”,这是违法!
对医生骚扰辱骂,并发出死亡威胁,勒索赔偿。这不是“纠纷”,这是“违法”!
反复多次冲击医院,寻衅滋事扰乱医院正常秩序以勒索赔偿,这不是“纠纷”,这是“违法”!
冲击手术室,闯进无菌区,严重威胁正在手术的多名患者生命安全,这不是“纠纷”,这是“违法”!

纠纷可以调解,违法必须问责!

聚集五十多人围堵医院,逼迫医院无论鉴定结果如何都必须向李副局长赔偿60万元,这不叫“讨说法”,这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
冲击医院手术室威胁患者生命安全,这不叫“讨说法未果情绪激动”,这叫利欲熏心丧尽天良危害公共安全!
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迟迟不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打击犯罪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和正常医疗秩序,这不叫“高度重视”,这是无用无能无耻!是枉法和渎职!



再说党纪。     
在这起医闹事件中,李烟柱身为党员干部,其行为性质是否是轻描淡写的“没有对亲属做好思想劝导工作”?
首先,如我们前面分析,李烟柱身为事件的知情人和受益者,高度涉嫌是整个医闹事件的幕后组织者和策划者。党政司法部门,应该对此进行认真调查。
那么,即使最终调查结果无法找到李烟柱直接参与组织策划这起医闹事件的证据,是否就无法处理他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

国法之外,还有党纪,党纪严于国法!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部准则,被称为从严治党的“党内宪法”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这其中的第八条,就是为李烟柱这样的党员干部量身定做!
共产党员不是普通群众,党决不允许任何党员干部以家属作为自己违法乱纪的白手套,决不允许党员干部任由家属在为非作歹为非法牟利而自己以“未能劝阻”为由逃避责任。
党员不仅要管好自己,还必须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这是党中央的明确规定!
做不到,不要入党;已经入党,请自觉退出;不肯退出,党委纪委必须主动纯洁组织!

李烟柱身为党员干部,身为卫计委副局长,分管协调维稳,说白了医闹就应该他去管,结果呢,他去管了吗?
党员干部本该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当自己遭遇医疗纠纷,更应该依法办事,依照正常法律程序解决。但他在鉴定结果出台之前,纵容亲属知法犯法,辱骂医生,掌掴护士,冲击手术室!整个翁源县,无人敢管无人问责!

李副局长从政可廉?用权可廉?修身可廉?齐家可廉?



学习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接着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该条例2015年10月12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李烟柱身为党员干部,其亲属聚众冲击医院手术室,置患者生死安危与不顾,辱骂医生,殴打护士,对医生进行死亡威胁,在医疗事故鉴定书未出之前,索取巨额赔偿金。李局长可能完全不知情吗?
其亲属聚众冲击手术室后,县副书记和警察均到场的情况下,警方对这种严重违法行为不敢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仅能“劝退”。这难道不是因为李烟柱“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吗?
上述种种行为,是否属于“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是否属于“情节严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条 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李烟柱身为党员干部,本身就负责维稳,其家属威胁医生冲击医院,威胁患者生命安全,家属闹事前后长达10天,医生和医院多次向政府汇报。他不可能不知情。他这种行为,是否属于“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是否属于“情节严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这一条,给翁源县主要负责领导。

在这么长时间内,你们对李烟柱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五六七八条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和一百一十条的行为,是否始终“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是否属于“情节严重”?

党员干部,应该起模范带头作用。

李烟柱身为卫计局副局长,身为党员干部,其在碰到医疗纠纷后,不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正常法律程序维权,而是纵容家属冲击医院,威胁辱骂殴打医务人员,这样的“模范带头作用”,会给老百姓传达什么样的信息?政府和公安部门,以后又如何理直气壮的去打击医闹,维护医院秩序,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翁源医闹事件,严重败坏了政府形象,严重损害了党的威信,严重恶化了党群关系和当地政治生态。

党纪国法,重如泰山!人民权益,不容侵犯!

请翁源党政司法部门,给党和人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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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4 20:45:22 | 只看该作者
完了,手术室也不安全了,广东这地方真是医闹重灾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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