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的质量和转归
医疗诉讼带来的教训
我们生活在一个越来越好诉讼的社会,期望医疗结果完美,期望落空便寻求经济补偿。尽管有各种指南,但医疗诉讼环境进一步恶化。迅速发展成一种赔偿文化,相关的法律改革迫在眉睫。 ★患者为何状告医生? 病人告医生不一定为弥补痛苦和经济赔偿,可能代表以确保其他人不在遭受同样命运的努力,当所发生的事情未获得解释或者道歉,惩罚医生或者医疗机构。 ★诉讼与麻醉专业的关联 诉讼不断上涨,麻醉民事索赔很少补偿是赢家和输家的磋商 ★麻醉相关不良事件索赔推荐分类 1.全身麻醉或局部麻醉未达标 2.基本操作未达标 3.不适当的麻醉技术 4.操作相关的并发症 5.体位相关的并发症 6.未能确保稳态的维持 7.过失 8.对公认的麻醉并发症未做出适当的反应 9.未能确保足够的术后护理 10.设备故障相关的并发症 ★麻醉不良事件后过失或防卫界限的介绍概述 1.执业麻醉医师维持麻醉、缓解疼痛、创造最佳手术视野、有利于手术操作。麻醉评估疏忽(严重冠状动脉阻塞,困难气道)造成的不良转归,有关部门调查。 2.麻醉医师未能履行其主要职责,麻醉技术选择与手术操作,疾病种类及病人情况相适应。 3.无困难气道指症的气管插管,有创监测,区域神经阻滞麻醉这些是麻醉医师基本技能,有些并发症有相应的处理步骤遵循,麻醉医师应有足够的预判,早发现及时治疗。 4.麻醉医师对病人体位摆放责任重大,防止没必要的体位损伤,个体化监测,避免呼吸循环等系统功能紊乱。 5.麻醉工作还应该延后到术后管理。 6.麻醉知情同意、无菌操作、药物标签、麻醉过程记录。麻醉记录单详细准确,每位麻醉医师看到记录单能从中了解到发生时间和干预措施。 7.不良后果评估时,未达到预期情况被归类失职。单个过失解释表现不佳,多过失能力不足。医疗记录或不良后果解释工作不到位,向家属交待情况,采取多学科补救措施,避免失误再次出现,对失误视而不见则信誉受影响,影响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