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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y6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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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卫生部文件)麻醉医生需要和护士及手术医生一起清点器械,据说是卫生部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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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09-12-22 13:59:34 | 只看该作者
没办法 什么都是中国特色的 不能反抗 只能执行
62#
发表于 2009-12-24 15:35:14 | 只看该作者
职责不清,共担手术风险,手术有风险,麻醉没有理解。麻醉大佬新的工作程序应拿出来,麻醉后也应三方核对,风险共享!这样绝对没有三明市所谓麻醉事件了,只有手术事件。因为每一麻醉药物,每一麻醉步骤都要三方核对,以后新中国大地上绝对没有单独的麻醉事件了!新中国麻醉事业绝对空前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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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09-12-25 12:53:28 | 只看该作者
可悲啊,外行人领导内行人!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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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09-12-25 14:00:22 | 只看该作者
麻醉医师的主要职责是保证手术患者术中的生命安全,现在国内的多数医院都存在着职责不清的问题,麻醉医师往往在手术中还要承担麻醉医师以外的事务:液体完了要换液体、尿瓶满了要换尿瓶、血标本不够用了要抽血、血气检查要自己亲自送……。这样他/她还有多少精力用在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并妥善处理啊?!患者的围术期的不安全自然在情理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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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7 09:31:57 | 只看该作者
哈哈,我说中了吧,这个搞法卫生部要在全国实行,各位同行这回信了吧
卫生部拟建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本报讯(记者孙  梦  实习记者魏李培)针对近期我国连续发生的几起因手术安全核查失误而引发的医疗事件,卫生部近日组织专家,对《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讨论稿)》和《手术安全核查表》进行研讨和修订。卫生部医政司相关人员表示,经过修订和征求意见,卫生部将于近期正式发文,将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作为一项医疗核心制度向全国推开。

  对手术安全进行核查在卫生部近年来开展的医院管理年、医疗百日安全专项检查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以及卫生部和中国医院协会于2007年开始连续3年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中均有提及。

  此次《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讨论稿)》和《手术安全核查表》是卫生部委托中国医院协会起草的,规定了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的3个环节,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应当对患者的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共同进行核查。讨论稿规定,手术患者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手术安全核查表》由麻醉医师主持并填写;无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则由术者主持并填写。核查三方要对患者身份、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与标示等内容共同确认。《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案中保管。

  据了解,2008年6月25日,世界卫生组织推出供手术室外科手术团队使用的安全核对表。初步研究结果表明,该核对表的使用让患者获得外科标准化治疗的可能性增长了1倍,术后并发症和死亡人数大大减少。
   
网络编辑:  来源: 健康报 发布日期:200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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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7 09:39:45 | 只看该作者
我工作的医院看样子是走在时代前面的,这么快就领会了卫生部的指示,毕竟是卫生部直接管的,但是器械也归麻醉医生管就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不过我这里这个表是由护士来填,麻醉医生只要签三次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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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0-1-1 22:32:05 | 只看该作者
白痴领导吧,这么歧视麻醉的,诅咒他手术痛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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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0-1-1 22:41:10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做法必定不能实施下去!因为他只能加重麻醉医生的负担。而且并不能解决最终的问题!器械和用物的缺失。只有态度和责任心才能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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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0-1-3 17:09:2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又没有动那些器械一个指头,干嘛要我们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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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0-1-5 03:09:59 | 只看该作者
瞎胡闹。好好数数去吧,回头看看患者,死挺挺了。这是什么浑蛋玩意定的。别说麻醉医生,我要患者我都不同意这样做。这是哪跟哪啊。在这样单位工作,窝火。真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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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0-1-5 13:12:26 | 只看该作者
干脆麻醉,外科,护士和成一个科室算了,要不重新加个核对医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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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0-1-18 21:08:20 | 只看该作者
让外科医师点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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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0-1-18 21:14:56 | 只看该作者
以后手术全归麻醉医师完成即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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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0-2-4 19:25:36 | 只看该作者
有巡回护士和洗手护士负责,没洗手护士由巡回护士和主刀医生负责,没我们什么事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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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0-2-27 20:59:54 | 只看该作者
确实是卫生部下的文里要求的,我想应该是中华麻醉学会出面解决这个问题,或各省麻醉质控委员会出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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