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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 麻醉 视频 中级
楼主: zhy6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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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卫生部文件)麻醉医生需要和护士及手术医生一起清点器械,据说是卫生部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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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10-2-28 00:52:31 | 只看该作者
记得以前看过的几本书里面都有写到,禁止麻醉医生去清点器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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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10-2-28 09:49:59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我们这变成四方签字了,不搞还扣50元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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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0-2-28 17:47:46 | 只看该作者
越来越瞎扯了
再胡搞下去老子就不干麻醉了
省的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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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0-3-1 15:46:03 | 只看该作者
医疗正在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这是好的趋势,作为临床麻醉医师我们更应该做的更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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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0-4-26 18:38:36 | 只看该作者
感觉那些人有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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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10-4-27 16:55:0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yana 于 2010-4-29 17:17 编辑



我理解卫生部要求的重点是对病人的核查,包括身份、性别、年龄、病变和手术部位,这种核查制度还是很必要的,是需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病房护士共同完成的。

该文件中十四条与十七条是有针对性的,十四条针对病人,十七条针对器械,前者需术者、麻醉者、护士共同完成,后者由手术参与护士完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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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10-4-27 18:07:46 | 只看该作者
由此可见中国的国情,出台政策事先是某人突发奇想的站出来哗众取宠,再由某领导头脑发热的搞试点,再有一帮所谓的从来不接触一线实际的专家评估试点成果---------新政策就出台了。这么多年来的医改一直延续这个套路,一次次的失败为此买单的只有医生和患者,从来就没有行政部门和所谓的专家。政策越来越多,现在医院日子难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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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10-4-27 18:34:29 | 只看该作者
庸人自扰,丑人多作怪。麻醉科、麻醉医师的地位不是靠揽活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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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10-4-28 08:14:14 | 只看该作者
各医院领会文件精神不同,所制定的本院三方核对签字单也不同,让麻醉大夫参与清点器械的只能说院方设计签字单的时候考虑不严密。麻醉大夫只需询问器械清点是否无误就可以了,不是亲自去参与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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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10-4-28 09:34:04 | 只看该作者
我们现在手术部位的确认都必须有麻醉医生签字:slee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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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10-4-28 11:21:31 | 只看该作者
不明不白,糊里糊涂,瞎搞糊弄,本末倒置是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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