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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yz-cn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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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第二医院18天内4名患者麻醉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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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8-10-15 13:32:09 | 只看该作者
继续关注中...
海峡都市报电子版新闻:
“如果手术过程没漏洞,是不是问题出在药品身上?”麻醉专家、三明第二医院副院长魏秀吾说,在自查手术流程无漏洞后,医院开始对4位死者所使用的药品进行排查。4名死者使用的麻醉药品具体如下:死者冯光乐使用的麻醉药品是利多卡因,死者章春梅使用的麻醉药品是布比卡因和氯普鲁卡因,死者邹郑涛使用的麻醉药品只有布比卡因一种。最后一位死者姜陈锋所使用的麻醉药品又与前三者不同,是咪达唑沦、丙泊酚、卡肌宁和芬太尼。
魏秀吾表示,如果4位患者所使用的麻醉药品,有相同的一种麻醉剂,那么药品可疑性就很大。但4位患者所使用的麻醉剂各不相同,所以很难判断是不是麻醉剂问题导致4患者死亡。

网址:
http://www.hdzxw.com/epaper/20081014/6/content_0.htm
32#
发表于 2008-10-15 13:37:48 | 只看该作者
据院方介绍,在前3起意外死亡事件发生后,三明市卫生、药监部门迅速组织专家开展调查分析工作,并邀请福建省立医院、省协和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的麻醉专家,组成事件调查专家小组到三明市第二医院,对前3起事件原因进行调查。经深入了解和认真分析,专家组认定:9月3日手术的患者冯光乐、9月24日手术的患童邹郑涛均属麻醉意外,9月18日手术的患者章春梅属于围手术期意外。


福建省卫生厅专家组通过综合分析,认为第4例仍属麻醉意外,麻醉用药的方式、方法、药物用量等均属规范,抢救措施合理,死亡原因目前难以解释,无违反医疗操作规程。专家组也对前3起意外事件进行了调查分析,基本同意10月1日专家组的意见。

目前,卫生部组成的专家组已抵达三明,对患者意外死亡事件进行进一步调查。(记者 沈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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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08-10-15 15:11:20 | 只看该作者
我强烈呼吁各位同行共同努力让我们的麻醉专业能得到国家的重视
对于这件事情
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我们都不能随便发表什么意见
但是我搞麻醉这十几年来让我很伤心
在我们这里曾经有个手术病人是因为手术医生的用药在术中致病人死亡
由于死者家属有背景后来竟然院方找到我们的麻醉医生来做工作要其担当责任说是麻醉意外
让我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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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5 16:54:40 | 只看该作者
上中央电视台了,新闻视频:
http://v.cctv.com/html/wuyexinwin/2008/10/wuyexinwin_300_20081015_4.shtml
期待尽快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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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08-10-15 17:00:24 | 只看该作者
术中是否应用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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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08-10-15 17:32:06 | 只看该作者
麻醉无大小,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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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08-10-15 18:07:42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不光是麻醉意外那么简单的事情吧,老这么意外谁能 受的了呀,看来麻醉科医生又要背黑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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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08-10-15 22:39:25 | 只看该作者
我在中央电视台1频道的晚间新闻看到了这则报道。向牵连到该事件的麻醉同仁表示同情,期望真相早日水落石出,希望真的没有当事医生的责任。希望中华麻醉学会在该事件的处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不要让外科医生随意把板子打到我们身上。 我们医院就经常有外科医生和内科医生讨论围术期麻醉相关问题,而把麻醉科医生搁置一旁的情况。最可笑的是最近一例骨科老年患者术后第三天出现了房颤,外科医生指责是我们术中输液过多,依据是内科医生会诊后的结论。内科医生说的都是真理?哪本内科学著作论述过术中液体治疗了?麻醉科医师没有为自己辩护的政治权利?强盗逻辑!
  希望类似的情况不要发生在该事件的处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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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08-10-15 22:40:31 | 只看该作者

希望中华麻醉学会在该事件的处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我在中央电视台1频道的晚间新闻看到了这则报道。向牵连到该事件的麻醉同仁表示同情,期望真相早日水落石出,希望真的没有当事医生的责任。希望中华麻醉学会在该事件的处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不要让外科医生随意把板子打到我们身上。 我们医院就经常有外科医生和内科医生讨论围术期麻醉相关问题,而把麻醉科医生搁置一旁的情况。最可笑的是最近一例骨科老年患者术后第三天出现了房颤,外科医生指责是我们术中输液过多,依据是内科医生会诊后的结论。内科医生说的都是真理?哪本内科学著作论述过术中液体治疗了?麻醉科医师没有为自己辩护的政治权利?强盗逻辑!
  希望类似的情况不要发生在该事件的处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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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08-10-16 00:14:08 | 只看该作者
不同的麻醉医生,不同的麻醉方法,不同的药物,相同的氧气?是否还有相同或不同的术前用抗生素?问题的关键应该是好查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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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6 07:24:28 | 只看该作者

福建三明麻醉事故疑为器械遭污染 手术全面停止

[img=http://photocdn.sohu.com/20081016/Img260052249.jpg]姜陈锋家属出示医院的协议书[/img]
姜陈锋家属出示医院的协议书

[img=http://photocdn.sohu.com/20081016/Img260052250.jpg]姜陈锋手术前的照片[/img]
姜陈锋手术前的照片

[img=http://photocdn.sohu.com/20081016/Img260052251.jpg]连续发生麻醉意外死亡事故,三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在当地人心中成为“禁区”。[/img]
连续发生麻醉意外死亡事故,三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在当地人心中成为“禁区”。

  福建三明麻醉事故疑为器械遭污染
  目前事故医院已全面停止手术 卫生部调查组已进驻调查
  □姜 鹏 福建三明报道
  原本是不大的小手术,不料却因麻醉问题,病人与家人从此阴阳两隔。18天内,福建省三明市第二人民医院连续发生了4起因麻醉而引发的意外死亡事故。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福建三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出现如此离奇的意外死亡事件?晨报记者赶赴三明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所在地永安县进行实地调查。
  昨天记者了解到,该医院的的麻醉科主任已经被撤。
    14日卫生部派出的专人调查组,正在当地全力调查此事,调查结果有望近日公布。
  昨晚,知情人透露,在11日福建省专家组接管了三明市第二医院的麻醉业务后,该院还是出现了2起病人麻醉意外事件。由于麻醉药是三明市统一采购,三明市第二医院的医疗器械存在遭污染的重大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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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6 07:25:00 | 只看该作者
江苏姜堰或出现类似麻醉意外事故  昨日下午,陈百禧在接收记者采访时透露一个重要信息:江苏省姜堰人民医院办公室打来电话,告知该医院也出现了类似的麻醉意外事故,欲向三明市第二人民医院询问具体情况,以便尽快查明原因。
  随即,记者拨通了姜堰市人民医院值班室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院一名患者在接受手术麻醉后同样出现意外情况,目前患者生命垂危,建议记者向医务科询问具体情况。
  然而,当记者致电该医院医务科进行证实时,该科室工作人员却语气严肃的说,“我们这里没有出现这样的病例”,随即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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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08-10-16 10:59:12 | 只看该作者
福建三明市第二医院发生4起麻醉事件与医院管理不当有关
2008年10月16日 09:09:06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福建三明10月16日电(记者沈汝发)从9月3日至10月10日,福建三明市第二医院连续发生4起因麻醉导致的死亡病例。记者从福建省卫生厅了解到,经卫生部和省级专家组初步调查分析认为,这4起麻醉事件与三明市第二医院围手术期患者管理不当有关。

    10月11日,福建省卫生厅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省级专家赶赴三明市第二医院调查,10月14日,卫生部派出专家到达三明市第二医院。据福建省卫生厅介绍,卫生部和省级专家组初步调查分析认为,这家医院主要存在5个方面问题:一是医院管理者及部分医务人员对医疗安全重视不够,麻醉科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医疗安全意识比较淡漠,医疗技术水平不高;二是规章制度不落实,没有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科室质量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对医疗技术准入把关不严,对开展难度较大的医疗技术,没有明确的人员资质要求和规定;四是没有很好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和追溯机制,对连续发生患者在围手术期死亡的重大问题重视不够,没有进行认真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干预;五是三明市卫生局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没有很好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没有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福建省卫生厅已针对这一事件提出5点处理意见:向全省通报三明市第二医院发生的4起麻醉事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举一反三,吸取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责成三明市卫生局暂停三明市第二医院麻醉科的医疗活动,立即整改,整改后经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检查评估合格后方可恢复医疗活动,并做好整改期间的相应医疗工作。

    同时,要求三明市卫生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三明市第二医院有关领导、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麻醉科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理,如有违反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

    另外,责成三明市卫生局对三明市第二医院进行全面整顿,通过整顿强化医院内涵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实行医疗质量责任追究,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建议三明市政府对三明市卫生局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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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08-10-16 11:29:43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出了这样的事情,麻醉医生个人不会有什么原则上的错误,一定是有其他的什么意外情况,期待进一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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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08-10-16 11:31:02 | 只看该作者
作为麻醉医生我想也应给借这个机会宣传麻醉,让老百姓更加的了解麻醉,支持麻醉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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